[附三] 不服gay板板主teemocogs永久水桶判决

楼主: BrandyEye (单宁瑟)   2017-08-26 13:55:22
※ [本文转录自 BrandyEye 信箱]
作者: teemocogs (teemo)
标题: Re: [公告] 违规名单:BrandyEye
时间: Wed Aug 9 22:57:06 2017
你个人认为自介属个资范畴吗?
虽然板主因板务所需有备份,而你有申诉之需要,
但我并不是很确定直接提供给你是否有有涉侵犯原发文人权利。
你对此举的主张与看法是什么? 可以说明一下吗?
感谢。
※ 引述《BrandyEye (单宁瑟)》之铭言:
: 标题: Re: [公告] 违规名单:BrandyEye
: 时间: Wed Aug 9 04:58:47 2017
:
: ※ 引述《teemocogs (teemo)》之铭言:
: : 因多人来信检举使用者BrandyEye,由于主张引战与主张闹板各有立场表述,板
: : 主依个案具体违规情形给予裁量之处置,在此并案处理做出判决。
: : 其中以8/4检举信件中,检举使用人BrandyEye 于 第55423篇推文中之发言,由
: : 于文章55423篇现已不存在,经查应为受理日当时之
: : [自介] 为了版规的自我介绍
: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501803808.A.E6B.html
: : 检举人主张违反板规之事项描述如后:
: : 推 BrandyEye: 这里的人并没很有善 你自重 08/04 09:01
: : 乙-6:人身攻击【…使用侮辱性字词使〔被指称者〕感到屈辱…】
: : 推嘘文中说的“这里的人”已泛指包括本人在内为板规〔被指称者〕一词,所以
: : 提出检举
: : 乙-6:毁谤【…散播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
: : 推嘘文中说的“这里的人”已泛指包括本人在内为板规〔他人〕一词,所以提出
: : 检举
: : 乙-6:引战【…各种针对〔特定族群〕攻击之文章、推嘘文…】
: : 推嘘文中说的“这里的人”已泛指包括本人及所有LGBT族群在内为板规〔特定族
: : 群〕一词,所以提出检举
: : 综合裁量上述指涉认为以引战主张适用,且原发文人真的因此删文而错失了能认
: : 识本板友善板友的机会,我认为检举人主张使用者引战与毁谤违反板规成立。
: : 另有检举人主张使用者 BrandyEye蓄意闹板,板主前次沟通信件中已提及本板向
: : 来欢迎讨论各式观点,若使用者担心一发言即踩线,倒是可以以其他形式进行讨
: : 论,例如先来信与板主沟通就是其中一种,但显见在经过两次判决后未见改善。
: : 数度发文引起争端后来信检举板友,此行为与钓鱼无异,我认为检举人主张使用
: : 者蓄意闹板成立。
: : 查日前已经由板主宣判 BrandyEye 判决两篇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494602473.A.BF0.html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495467820.A.6AE.html
: : 本次判决:累犯三次永久水桶
: : 特别说明:因系统设定,此次设定为10y
:
:
: 你好
:
: 已收到gay板判决公告,对判决结果仍有不服,再此做解释说明。
:
: 依判决公告,本人因
: “[自介] 为了版规的自我介绍”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501803808.A.E6B.html
: 中之推文
: “: 推 BrandyEye: 这里的人并没很有善 你自重 08/04 09:01”
: 遭认定人身攻击、诽谤、引战。
:
: 在此对本人推文做语意解释。
: “这里的人” 指称gay板及其版众,得认定指称无异议。
: “并没有”做否定、翻转后续词语语意之功用。
: “很”做强调、提升后续词语程度性之义。
: "有善"为正面具积极效用之形容词。
:
: "并非很有善"得认定,本人所指称"这里的人"为,除"很有善"以外的其他状况,且"很有
: 善"为特殊强调状况,并不应是普遍情形。
: 唯仅"非"很有善"可明确为本人所指,而"非"很有善"之其他状况,或可包含有善,普通,不
: 有善...等状况,无法明确本人所指之意也无从认定其余状况属于褒贬何者。
:
: 因此人身攻击及诽谤等,需得明确指称对象且具贬意得而使之名誉毁损之情形,并不确立
: 。实务亦无此以"否定正面用词"而间接判断贬损之情形。
: 而此句系经本人过往在gay之经验所发,且当时当文在本人推文以前,文章下已累积多项
: 嘘文比推文数多且已偏离文章本意,以政治取向做攻击。可客观认定发文者并没遭受"很
: 有善"的对待。
: 从语意的最后"你自重"得认定本人对发文者为善意之提醒,且当时推文情况已经偏离主题
: ,并不宜再做讨论,实不得认定引战。
:
: 希望经本人解释后,板主能从新审视判决。
: 此外也请版主将原始文章保留,寄送给我,做将来若再申诉之凭据。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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