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这是敝人对于鞋袜脚恋物的片言只语。
首先是一份个人主张︰人并不能单独恋物。意思是,我对鞋袜脚的爱恋,极大部分是建基于它们背后连结住的想像。譬如闻著袜子的话,脑海里浮现的是穿着鞋袜的火热雄性胴体,被他们用大脚轻踏全身之类的情欲互动。同理,如果有人表示自己喜欢制服,实际上很可能是喜欢特定的人穿着特定的衣饰,在化学作用下造成的整体效果。单凭“空洞”的制服本身,并不会掀起多少情欲。
要比喻的话就是方便面与汤包的关系。只吃方便面,味同嚼蜡;只喝汤包,难以下咽。唯有爽口的方便面配上浓郁的汤包才能造就一份美好午餐。只是细分而言,有些人更爱方便面这个主体,即便是不下汤包,做成炒面、捞面也是别有风味;有些人如我,更爱汤包,面条与之相比更像是配菜而已。
关于恋足
鲁迅曾于《小杂感》所言︰“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若真如此,那么一看见健壮粗犷的腿足,思绪理应驾着跑车往性欲全速奔驰。
可不是吗?饱满的比目鱼肌,浮凸的阿里斯跟腱,浓厚的短腿毛,秋收小麦一般的健康肤色。再往下看,仿如磐石堆砌的宽大足掌,圆润结实的十颗肉色珍珠尽收眼底。得见此番美景,能让人不心动吗?
几年前访游台湾,就让我约到这么一个男生。壮硕如熊的身材已教人倾慕不已,如上述那般完美的腿足更是令我垂涎。于是我们在酒店房间,他闲坐床沿,而我跪坐一旁,身体继续往下,一路往下。直到自己完全躺平——
我现在是一张地毡,请你好好使用我吧。
他亦是十分识趣,开始在我身上轻轻踩踏。小腿、大腿、肚腹、胸口,身体各处都分享了他脚掌的温度。他的脚底仿佛抹了春药,踩中哪里,那里就一阵血脉沸腾。但最有效的部位倒不是踩阳具,而是踩脸。他的两只脚掌完全占领我的视野,覆蓋到我脸上的时候,我内心的愉悦随即冲上云霄。
关于恋袜
记不起自己是什么时候爱上穿袜子。只知道幼时体质虚寒,手脚冰冷,穿着袜子睡觉总是令我有种温暖的安全感。后来即便不是冬天,也喜欢穿袜子保存自己的体温。
有时还想保存比体温更深刻的东西。譬如味道。袜子本身就容易积存味道,而那种味道在知音人的心目中,简直是摄人的芬芳。
年少时我比较喜欢纯白的短筒袜,也是最典型的学生款式。成年后就开始懂得欣赏各种花样的袜子。当中又以袜底印字的款式最为中意。试想像一下,经年累月的使用过后,看到袜底的印字受汗迹掩盖而变得斑驳模糊,岂不令人心动吗。
每晚下班回家,把双脚从子拔出,将一日辛劳化作汗液,在瓷砖地板压下潮湿印记。挪开脚掌,欣赏那片地上雾霜逐渐蒸发,化为乌有。仿若冬日时分在玻璃橱窗前呵气作画,一切痕迹,连带自己当时留下的心思,都将转瞬即逝。
上文提及的壮熊男生,我后来鼓起勇气向他坦白自己的恋袜倾向。他说好吧,下次你再来台湾玩的时候,我送你一双穿过的袜子。
然后我真的再去台湾了,就在去年台北同志游行那个周末。他前往我的住处,用绳子将我綑绑,再用脚蹂躏一番,最后送我他现在穿的袜子——虽然用嘴巴替别人脱下袜子非常不容易,但那份奖励,噢,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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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恋鞋
三者之中,我对于鞋子的恋物倾向最浅薄也最短暂,并且只会对于某些鞋子感兴趣——通常是运动鞋和球鞋。
说是喜欢球鞋,我内心却没有收藏球鞋的欲望。即便走入球鞋专门店,或是登上各大运动用品网站,一整片琳瑯满目的鞋款,依然无法使我动摇。因为在我眼中,未经人事的球鞋就只是半成品而已。
直到被狠狠穿戴践踏,走遍健身房运动场,被汗水反复浸淫洗礼,因长期按压而在鞋垫烙下脚趾分明的印记之前,它,就只是个半成品而已。
但要是真有那么一双成熟的球鞋,我很乐意用尽整个夜晚去享受它。好些年前我约到一个愿意穿同一双鞋袜好多天,将鞋袜当成是酒曲百般呵护和养殖的朋友。那夜在酒店,我没做到任何普通人都预想要发生的事情,反倒是整夜都与他的鞋袜纠缠不休。
我会像是收到圣诞礼物的小男孩那般,小心翼翼地拆解鞋带结。拨开鞋舌,好似是拔出陈年红酒的木塞,细细品味那些从隙缝处渗来的幽香。将他的袜脚从鞋子拿出,换进自己的鼻子。那夜我俩不过是初次见面,我却如此这般感受到他曾经踏足过的道路,挥霍过的汗水,洗练过的故事,岂不是一种另类的亲密吗。
最后来分享一件轶事。大概在2017年,有个热爱球鞋的西班牙朋友,因为不舍得丢弃旧球鞋,就把球鞋造成脸罩,旧物重生,环保之余亦十分时尚。后来他甚至将此做成生意,专门把各式球鞋做成脸罩。
我呢,本着一试无害的心态,向他写信解释自己的特别兴趣,问他能不能在球鞋脸罩靠近鼻子那处,缝上他用过的鞋垫。他完全没有蔑视之意,还表示相当乐意加入这个“特閊”。言谈交流之中,我隐约也感到他是同道中人,他交付给我的作品,造型一流,味道也是原汁原味地保存下来了,戴到脸上就能吸到饱。恋物果然是世界大同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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