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ango32 (å°é»‘)
2016-11-27 00:54:29“你知道你是在鼓吹大家做违法的事情吗?”
“你这么高调是很想红吗?”
“为什么要在公园妨碍风化?”
这些是我最近收到最多的主要几个论点,
我想了很久,决定从两个方向跟大家分享我的看法
以下个人意见,欢迎来讨论:)
一、 公园文化的特殊性
早在我把福和运动公园抬上本版,造成话题之前
各地方的公园文化早已存在,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228公园便是翘楚
在那个资讯不足风气封闭的年代
深夜的公园俨然成为我们同志交友的避风港
面对面,谈心或谈情,然后谈性。
有人认为把这样的文化发扬光大是在贬低同志形象
甚至认为公园是只有条件差的人会去取暖的地方
我只能说,大家都太小看公园了
公园的文化之源远流长甚至都能成为社会研究之主题
我不是个练家子所以就我自己的经验来回答这些问题
首先,其实公园的主要功能还是交友,
是一个你去到那里就算不玩什么1069,但你会感觉到大家都是“同伴”
尤其对那些深处柜中的同志们,真的是个解放
去公园走走不只是散心,而是获得一种安全感
而其他的延伸发展就是看个人了
我真的是认识很多去了就也没干嘛
点点菸,喝喝酒,滑手机看影片,然后就回家了
同志们聚集的地方就是有种安心感,我深深体会。
二、从法律的根本目的谈妨碍风化
我自己心中有一把尺,叫做“不妨碍他人自由与权益”
这也是我认为法律真正的根本
在那个遥远的年代,法律诞生之前
每个人都是如此的自由,但随着文明的演进
彼此如果都随心所欲最终便会形成矛盾
“谁的自由比重要?”
在法律不到的深夜之中
我挥洒着我的青春和肉体,周围的人也都感觉到兴奋
此时此地的每个人都如此快乐
对我来说,我并没有妨碍到谁想像的风化
但倘若今天,我真的影响到了某个经过我身旁的路人
作为一个被民进党政府统治的人民
于执法人员面前人赃俱获,我也愿意接受法律的裁决
对于那些封法律为圭臬的大大们也许难以想像
挑战法律所带来的快感,可能也正是公园文化里非常重要的一环
我们突破了萤幕和想像,真实的出现在平常不可能会有人裸体的地方
我们并不是想要吓人,相反地,
我们是想将美好的肉体与他人分享,并从中获得自我实现的快感
如果有那么一天,我们可以更自然更单纯的去欣赏肉体之美
也许所谓的妨碍风化,也能顺势走入历史吧!
补个西斯点:
昨天跟朋友要了维他命B和C来吃,
拿到的是半颗蓝色的和一颗黄色的就不疑有他地吃了
结果射了两轮之后,只要看个片还是瞬间又硬,
马上发讯息质疑那半颗蓝色的成分,果不其然= =
但是也没有生气啦毕竟不便宜吧(欧巴桑心态!?
“其实根本不用吃啊,你直接来就很硬了>\\\\<”
都不知道要说什么了.....干,随便摸个两下又硬了= =
.....好像回到18岁时候的感觉啊(小开心
作者:
Torence (LATTE哥哥)
2016-11-27 01:12:00我很爱去走走散心然后不干嘛~
作者:
jojoliu (承承)
2016-11-27 02:34:00我不是妨碍风化,我是美化市容!(挺)
作者: iketsu (すべての光と影のために) 2016-11-27 02:56:00
自己不去探索,在家敲键盘说妨碍风化?看了硬了又要骂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6-11-27 04:56:00
我觉得某些网友的言词你不必太在意,不然过得很辛苦
作者:
sea0000 (TOMMY LAN)
2016-11-27 09:05:00有人的世界就是狭隘到只有一张A4纸的厚度
我觉得楼上的言论实在令人不敢恭维 事实上版大也说了被警察抓到时就是妨碍风化 他也说了他在挑战法律 为什么觉得在公园打砲是妨碍风化的想法就是狭隘?另外我想跟版大说 公园文化绝对不是让你裸以及打砲的地方 这跟同志或异男无关 你用浮夸的言辞包装这件事情 让我很难过我没有想谴责版大的行为 但我不解的是你特地打这篇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如果是要推广大家去公园交朋友 单纯走走逛逛 我非常支持 但 真的是这样?你前几篇的公园推广文是这样?原本没很想回文的 看到楼下们的言论就不爽 只要想法不同就要抨击人 跟护家盟差在哪里?
作者: kneller (kneller) 2016-11-27 10:29:00
这么想挑战喔?福和公园
推楼上的。他的意思并非谴责在公园交友甚至裸炮的人。只是不可以接受你用华丽的言词去把这些行为合理化。我刚刚也去翻了您过去的帖文,确实感觉起来也是想表达某个公园有哪些刺激的行为,与您第一段的公园交友、归属感、安全感无关。这就如同如果在无人的健身中心看到有人全裸健身甚至有生理反应,我看到了不会因而皱眉头或怎样,反正没人呀!但如果他因而上午鼓吹说哪家健身房生意冷僻到脱光没人知道还可以抱抱摸摸喔!我就觉得不妥
作者: akit2000 (akit2000) 2016-11-27 10:42:00
是妨碍风化就是妨碍风化,如被抓到,有理去跟法官讲,看法官接不接受。
作者: doggyboy (宠物男子) 2016-11-27 12:20:00
我同意楼上ma大大的,公园毕竟是民众集散密集的公共场合,如果有人在里面做爱,对于小孩子或者想要使用场地的民众会是一种困扰,而且根据之前文中提到的时间,其实也没有到很深夜,下班或晚餐过后的时段刚好是最多人的,如果在那碰巧发生过几次性经验,可能刺激值得分享,但我觉得鼓吹让那边成为固定发展场,无关性向,对在那些时段,想要使用公园的人蛮困扰的,可能让我感到比较有问题的是“鼓吹在人潮尚多的时段、特定公众场合性交”
作者: roygaga (罗伊嘎嘎) 2016-11-27 12:48:00
阿空去日本拍片有触犯台湾的任何法律吗? 类比错误吧
不管是fb大,dog大,或者我,主旨都是在哪里野砲其实都无所谓,但不应该合理化以及加以宣传这个公共场合是可以这样做的。就如同您过去的文章很明显就是鼓吹大家可以去那里做这些事。当然,您解释了,因为是性板所以只提出性的部分,有多少个交友的夜只是没写出来。只是你不能怪我们有这样的认知,因为你也没在gay版发文说想去那边聊天交朋友呀,但是您却在性板提出这里可以性交,所以人家觉的您自圆其说也合情合理。然后您说要大家试着去同理这些想去公园的人,我们都说了,没有人说这行为不对,也没要去干涉。只是单纯觉的鼓吹一个公共场合可以野交这件事感到不妥而不是野交不妥。
我举一个简单例子。如果今天你在板上发表跟不同已婚的男人或者有另一半的男人的交合故事,大家不会觉的有什么。但如果你发了文章是说你最爱跟这种有伴的人性交因为刺激感等等因素,不懂为什么跟已婚或有伴的人做这些事会被攻击,又没有被另一半发现?这样的文章就会被质疑。
出来混迟早要还,出事该负的责任不会少,既然小黑大大敢作敢当,大家也不必特别审判他。他说的公园文化确实不只台湾有,只能说这是人性吧。没必要用自己道德观批评生活方式与你不同的人,只因为你看不惯,而非他伤害你。(无论你看不惯的是"风化犯"还是"道德魔人"都一样)
不要以耸动的标题上新闻之后又嚷着说社会歧视同志就好
好或不好的后果最后还是都会让“同志”这个族群共同承担“该避免做出易被被污名的行为来自保”的想法跟“反正都会被污名所以干脆放开点”的想法两边的拉锯吧
作者: barubaru 2016-11-27 13:44:00
有些事情适合只做不说
不太懂这意思欸 “没被看到就好” 那偷窥邻居没被发现就没关系哦?
作者:
hwang626 (sscfd)
2016-11-27 17:59:00感觉你就说想让那儿更热闹、更好玩,才发文鼓吹大家
想问,野炮有犯法吗?没的话那为啥为不能作?道德?这种变形虫似的东西就别乱丢人家脸上了异性恋霸权不管他们多烂还是不会被社会指责啊同志就算是圣人还是会被指指点点
作者: Weilover (オエモンモン大好き) 2016-11-27 22:27:00
就是个简单的供需,被抓到后果自负罢了,自己愿意承担风险,也极尽所能的避免妨碍他人,我不认为在同志性板分享这样的经验甚至加以分析或推荐板友前往有何不妥。推原Po不畏惧分享的勇气。
没有对其他人造成困扰 警察才懒得来抓重点也是如此,不要对别人造成困扰
作者:
pilione (不来也不去)
2016-11-28 02:15:00我大概搜了一下原po以前的文章跟前面大家的推文讨论……我其实没什么意见,只是身为一个童年曾经在公园撞见别人野砲而吓傻从此有阴影的人,我希望你们如果想在公共场合玩,拜托真的找更隐密的时间跟地点好吗QQ. 小时候的心理创伤是会影响一辈子的……我现在看到凉亭还会下意识绕着走XD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6-11-28 03:47:00
我是不懂某些人在性板讨论怎么做会犯罪和违反社会善良风俗……等问题,这个目的是什么?这样的话,西斯板不是更值得去推文提醒吗?之前租整节火车开性爱趴的多男一女事件,我不知道楼上某些朋友如何看我想鼓吹妨碍风化不是原PO写分享的原意吧,只是性经验分享而已,这样有值得要打着铃声骂他shame吗?(GOT哏如果你在路上看到男女喇舌喇到快不能喘息了,我不知道会不会也对某些板友造成童年阴影?如果不会的话,我们应该要思考为何很多事情,把性扯到同志就自以为是犯罪就像上面w大说,原PO可以后果自负,抓到就自已负责罢了
作者:
zeno (诺)
2016-11-29 00:30:00我也不喜欢看到有人在公园来,明明有旅馆有家为什么要公园而且确实也触犯台湾的法律,这是很客观的事实呢
作者:
USD1069 (美金1069)
2016-11-29 09:48:00异性恋的性爱趴社会观感也不好 何苦又拿出来对比法律也给了制裁不是?老实说同志是最容易被贴标签的一群 现在修法又正在风头上 每每看到因为某些人的某些行为 又让圈内人被舆论挞阀、误解甚至抹黑 都让人觉得何必呢假平等的前提下 个人觉得自律很重要 而不是我被抓了我就单纯负法律责任就好 那因为个人行为又被贴上“不正常”“淫乱”标签的代价 是谁要承受?到头来还是圈内人 而不是个体
作者: h0a9n1k8 (hazicasi) 2016-11-29 11:33:00
推楼上理性发言。在公园寻找慰藉,用太多冠冕堂皇的字眼企图合理化自身非法的行为,吃相未免太糟了,抑或是你不想放弃你常遇到的肌肉天菜?你们太可互留资料,回家翻天覆地。警察取缔一座公园后就不能取缔第二座吗?
我觉得这跟歧视无关。我会去公园,我浅意识也是喜欢跟享受被看的。但是,我不认为在公园做这些事是正确跟理所当然的。
作者:
survin (沁)
2016-11-29 16:00:00圈内有些人不敢面对异性恋霸权但只要抓到圈内人把柄就会大圈内有些人不敢面对异性恋霸权但只要抓到圈内人把柄就会大圈内有些人不敢面对异性恋霸权但只要抓到圈内人把柄就会大肆挞伐 人性就是专欺弱者
以我自身环境来说,周遭都很挺同志,目前台面风向也是支持同婚居多,撇开恐同派的嘴砲不谈,保守派的尚能彼此尊重,更多压力跟污名反而是来自于所谓自我解放的人。何时社会跟同志自己才能把性向这帽子拿掉
另一方面也是台湾法学教育的不足啊...学过刑法就知道“妨碍风化”是一个很模糊的东西,现在只是碍于民意动不了而已,居然还有人拿这句话当做圣经,讲得跟杀人一样
作者: fujisakimomo (fujisaki) 2016-11-30 13:14:00
现阶法律下在公开场合露出性器官就是触法 有人说我在大众场合展现性感有何不可 但每个国家都有其文化风气 就像许多人称大麻不是毒品 但这里不是荷兰不论同性异性三性都应该自爱一些 不要让这些事成为被抨击的武器 所以我认同小黑大满足个人生理需求但不认同在非法的情况下使大众的偏见更加深 毕竟自由是建立在自律同理不造成他人困扰下的啊 与同性恋的原罪毫无干系so黑大讨论这议题很好的 我担心的是一些人过于本末倒置了
作者:
Martie (马提)
2016-12-03 00:46:00可惜不能嘘 就是你这种人败坏同志社会观感还好意思义正辞严的替自己辩驳
想要败坏同志观感永远找得到理由,这就是歧视。但实际上限缩了少数人的自由,也不会得到尊重的。一如survin所说,这是弱弱相残。
作者: everas 2016-12-04 07:13:00
何时多了一堆新警察啊....自己躲在家里偷打枪又爱看文@@
怎么紧接两楼这么急着表显自己没有眼睛啊,感觉白讲了*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