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做爱这件事

楼主: jaredhsieh (阿白)   2016-08-05 15:20:26
※ 引述《kalestorm (没心情)》之铭言:
: ※ 引述《jaredhsieh (阿白)》之铭言:
: : 能不能在公共空间裸露或做爱?
: 我对在没人或人烟稀少的旷野山林作爱,或晚上在隐蔽处作爱没什么意见。
: 但对公共空间性爱抱有疑问。
: 因为人通常,不是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都想要看到或预期会看到性爱和全裸。
请问一下 是不是〃人通常〃不想看到
所以就可以限制别人
公共场合做爱的自由
公共场合做爱 不要妨碍他人 或伤害到他人
你凭什么要限制他人自由?
: 有人可能会挑出“亲吻”来说,但“亲吻”或多或少有些遮蔽,而且很快就结束。
87分
依照你的逻辑
骂过之前在捷运上用外套盖起来
疑似口爱那对情侣的人
通通出来道歉
: : 以下是我的立场
: : 虽说目前法规是不行的
: : 首先
: : 我要强调每个人应该都有做爱跟裸露的〃自由〃
: 其实,如果有人真那么想要公开裸露和作爱,他现在就能去做,不需要去管政府法条和
: 他人眼光。
87分
我哪理说我在意他人眼光?
我当然也想但有可能吗?
现今法律会让我受不该有的罚则
: 要裸露和公开性爱,还得要在意他人眼光,或者还需要他人用“自由”来为此辩护,我
: 认为很奇怪。毕竟只要不被发现或不被抓到,他就不会被法规处罚。
87分
我哪理说我在意他人眼光?
〃毕竟只要不被发现或不被抓到,他就不会被法规处罚。〃
你这番言论已经超越87分了
我也懒得战你这句
: : 但
: : 〃自由本就是不侵害他人或他人自由为前提〃
: : 〃自由本就是不侵害他人或他人自由为前提〃
: : 〃自由本就是不侵害他人或他人自由为前提〃
: 你说的自由是指免于被政府处罚,还是免于被人用所谓“道德”责难?
自由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
谁也不能剥夺
: 若是前者,那么你是否赞成持有特定武器(例如:枪枝),在使用该武器伤害到他人之前,
: 都不该为政府所处罚和限制?毕竟,单纯持有武器并不会侵害到他人自由。
所以美国开放 台湾哭哭
: 若是后者,那么你是否认为公开在大街上排泄,或者让宠物在大街上随意排泄不清理,
: 可免于责难?宠物主人是否有让宠物任意排泄而免于道德责难的自由?
87分 你根本没看懂
自由本就是不侵害他人或他人自由为前提
: : 再来
: : 公共空间里的每个人应该都是平等不该有差别待遇der
: : 第三
: : 我所说的侵害他人或他人自由
: : 并不是指某些人觉得不雅 恶心 羞耻
: : 或是某bf大说的害羞 惊恐 生气
: : 等心理或其心理所造成的生理因素是侵害
: : 这些不叫做侵害而是偏见
: 对持有特定武器的惊恐是否算偏见?
: 对看到他人排泄物的惊恐是否算偏见?
: : 可以先看看一部影片
: : https://youtu.be/h4KcMTr0VXo
: : 里面一句话说的很好
: : 差异性始人们产生偏见
: : 偏见越深 恐惧越大
: : 这种恐惧最后变成有意或无意的伤害
: : 造成不同群体的苦难
: 有法律禁止公众场所作爱和裸露,但请问造成了哪种“群体”的‘苦难’?
有啊 林×士那对情侣大马路拍片被骂的那么惨
某对年轻同志在台铁口爱被罚
大陆某对情侣在餐厅外做爱也被骂
外国人跟台妹夜店外做爱也被骂
种种不胜枚举
: 这种群体有存在过吗?
87分
: 这种“苦难”又是什么?
法律限制 跟 罚则
: 假若公众场所裸露是追寻一种刺激感,你的意思是无法获得裸露的刺激感是一种苦难吗?
当然
: : 结果作用力等于反作用力
: : 苦难成为复仇的原动力
: : 暴力性的复仇又加了原本的偏见
: 请问有什么暴力性的复仇,是针对在公众场所或人来人往的场所作爱和裸露?
: 可举出历史性的事件吗?
林×士那对情侣大马路拍片被骂的那么惨
某对年轻同志在台铁口爱被罚
大陆某对情侣在餐厅外做爱也被骂
外国人跟台妹夜店外做爱也被骂
种种不胜枚举ㄤ
: : 总之
: : 现今社会的法规
: : 让大家不能在公共空间做爱或裸露
: 法规禁止不能在公共空间作爱和裸露,但人不在公共空间作爱和裸露,只是因为
: 有法规禁止?
当然 每个人会不会这样当然有不同理由啊
: 我想不可能任何人作任何事之前,都会去阅读法条看看有无规定吧。而如果一个人
: 真执意要作某件事,那法律也阻挡不了他。
当然 每个人会不会这样当然有不同理由啊
: : 然而有一些人做了这些事
: : 这样的差异让现今多数人产生偏见
: : 之后就像影片所说的无限轮回
: 请问苦难和复仇在哪?又或者这是对未来的预言?
: : 如果行为的当下不侵害他人或他人自由
: : 为什么不能?
: 以下这些行为不侵害他人自由
: 宠物在街上拉屎
: 马路上的槟榔汁
: 丢烟蒂到排水沟
: 拿一把玩具枪对着人
: 请问你有什么想法?
自由本就是不侵害他人或他人自由为前提
: :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6-08-05 15:44:00
说的是政府法规处罚?那我没意见了。但是, 烟蒂丢水沟和随地便溺也有政府处罚的“苦难”耶也会被骂得很惨。另外限制此等自由的是政府, 要哭诉找政府去,如同持枪?
楼主: jaredhsieh (阿白)   2016-08-05 16:00:00
你怎么会认为随地便秘 垃圾丢水沟会没有妨碍到他人自由?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6-08-05 16:02:00
公共场合作爱,要是地点不佳,妨碍人车通行也会妨碍自由
楼主: jaredhsieh (阿白)   2016-08-05 16:04:00
对 所以我说自由本就是不侵害他人或他人自由为前提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6-08-05 16:17:00
随地便溺妨碍的自由是?以尿尿为例,会自动干掉,像精液?另说明,我对修改公然猥亵标准或废止没意见,也不反对。
作者: mrl1116 (阿八沒有部落格)   2016-08-05 20:03:00
好无聊喔一直战这个,跟吸毒一直战有自由让药物进入身体一样无聊
作者: muscler (ToD)   2016-08-05 20:08:00
直接跳过此篇
作者: smpss93126 (路人甲XD)   2016-08-05 20:27:00
梗用一次到还好…看你激动的87分87分有点累啊-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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