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问] 被骗去吸毒 可以报警抓他吗?

楼主: boo19900520 (大布)   2014-07-11 09:50:32
※ 引述《wusnnin (无)》之铭言:
: 一个月前 我约了个人帮我口交 口交开始时还没异状
: 中间他开始吸著一个瓶子的气体 还用火点燃
: 中途还半强迫逼我吸那气体 还骗我不是毒品
: 后来我才知道那真的是安
: 请问这种可以报警抓他吗?
: 怕他还有爱滋 那不就是故意犯罪了
: 不抓他 感觉会害了更多人....
: 大家觉得呢?
: 可是我查了一下 要被抓到三次才会被判刑耶..
没猜错的话,原po提到的应该是指毒品危害防制条例(下同)第20条的规定
初犯(或五年后再犯)第10条施用毒品罪,应先令被告观察勒戒
期满后若经认定仍有继续施用的倾向,则继续强制戒治
整套治疗程序完成后,检察官就会下不起诉处分
案子根本不会起诉,没进到法院当然不会被判刑
另一种可能是检察官会下缓起诉处分
同时命被告至指定医疗院所接受戒瘾治疗
同样完成治疗并且缓起诉期间之内没有再犯
一样会发生不起诉处分的效果,也不会被判刑
但必须是犯第10条的施用毒品罪才有适用这样的规定
持有甲基安非他命本身另犯第11条第2项的持有第二级毒品罪
(但如果持有本身是为了自己吸食,那施用罪会吸收持有罪而不另论持有)
无论如何,用强暴胁迫方法使原po吸食已构成第6条第2项使人施用第二级毒品罪
没有第20条的适用,基本上就回归一般的侦查程序
由检察官认定是否起诉,起诉后则进入法院由法官予以论罪科刑
推 wen213:算了啦我朋友被抓两次都只有罚钱,偏偏他还真的很有钱… 07/10 14:57
罚钱的可能有很多种,可能是罚金刑,可能是有期徒刑易科罚金
可能是缓起诉的条件,也可能只是行政罚(施用或持有少量第三第四级毒品的情形)
但如果真的构成如原po所说的使人施用第二级毒品罪
七年以上重罪基本上不太可能只罚钱了事
如果看不懂的话,结论是可以报警,之后警方会移送检察官侦办
只是这些过程原po大概也都要参与,并且可能也会面临到勒戒/戒瘾治疗的程序
以上,提供一些资讯参考
作者: careera (我不要在单身了啦!!!)   2014-07-11 12:18:00
报警 一起进去 勒戒? 的意思?
作者: akahitomik (赤い瞳は爱の果て)   2014-07-11 12:39:00
长知识 抓起来
作者: chris0843 (布拉帝海鸥)   2014-07-11 14:37:00
版上卧虎藏龙阿~~写得详细易懂!!!
作者: elioliver (hyuga)   2014-07-11 15:38:00
推长法律知识!
作者: biup2 (biup2)   2014-07-11 16:16:00
结论:不能报警,因为自己也会有麻烦。就算因为是病犯/初犯不会有前科,但是还是有勒戒的麻烦。
作者: rRadiance (雷狄恩斯)   2014-07-11 16:19:00
布衣大大!!!!!
作者: wen213 (阿晖)   2014-07-11 17:05:00
我朋友吃的是海洛英…是施用跟持有然后犯后态度佳还可以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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