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apper (温温毯~)
2025-03-21 10:58:39大家好:
三月跟妈妈买了他名下的房子,500万,贷款400万。
这部分金流清楚。
四月要结婚了,爸妈打算给我150万元当作结婚礼金,我查了一下,如不超过100万元,均
可免予课征赠与税。
想问的问题是,这150万会造成国税局认为我跟我妈买房子的契约不实吗?
觉得是我跟我妈买房子,名义上卖我500,实际上是350万
(扣掉爸妈给的结婚赠与150万)
因为两件事的发生时间实在太近,所以想上来询问大家的见解。
又,或许是我多虑了。
还是请爸妈汇款时标明结婚礼金?这样金流更清楚。
谢谢,还请不吝给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