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在速食店笔电被泼到饮料

楼主: shaunten (铁巫妖 仓田ツバサ)   2024-11-29 20:05:55
各位好,这边有些关于如标题所述的状况的问题想请教
事发当天我坐在某速食店的长餐桌,将笔电连接行动电源放在面前的桌上
之后有一人坐到我的对面,此人用餐时不慎把饮料泼到我的笔电与行动电源
我立刻擦拭笔电与行动电源上被泼到的水,但马上发现笔电受损状况超乎预想
于是进行以下的动作:
1.我当下并未报警,仅取得对方的联络方式后随即立刻前往购入笔电的商家进行检查
临走前告知如果有什么要求会在后续联络对方
2.当下并没有对现场拍照
3.我到达笔电经销商店面后,店员拆开电脑,发现内部许多零件上都是积水
这时有对内部零件状况进行拍照
4.我将笔电放在经销商那边等待干燥,于三天后送到笔电原厂维修商那边进行检修
几天后对方邀我到调解委员会
先与公家指派的律师进行免费法律咨询,并且在两天后进行调解
在调解会上,对方主张速食店并非办公地点,认为我是在不该使用笔电的地点使用笔电
并且根据此论点坚持不肯支付维修费用
只愿支付笔电的检测费与额外几百的行动电源折旧费共一千元
由于进行调解会时笔电的检修还在进行中
我担心就这样调解结束,之后要是有高额维修费就无法再作请求
于是没有收下对方开出的金额
而调解委员的看法是这不是一起大事件,希望我们能调解就调解
毕竟上了法院后耗时费日,而且律师费已经远远超出这次事件的损害金额
最后调解未果,对方也表明因为工作忙碌而暂时没有再参与调解的意愿
如果要付钱,对方最多也只愿意支付原先开出的一千元
目前询问笔电原厂维修商已经做出判定,基本上整台笔电都得换掉主要零件了
因为厂商那边还处于报价阶段,尚无法得知确切的最终价格
但原始维修价格就已经超过两万,而笔电本身的购买价就是两万七千左右
笔电是在二月购入、行动电源则是在六月购入
老实说还买不到一年的机材就因为别人的因素等于得重买一次
而且笔电本身保固有三年 第一年就出事实在让人气馁
这样回顾下来,我少做太多保障自己权益的行动
请问我是否有办法在这种情况下让对方支付这笔维修费用?
作者: KTjason   2024-11-29 20:43:00
个人想法啦,餐桌用餐打翻食物饮料,应该可预见、很常见,你要在餐桌上摆昂贵物品,因而损坏或脏污之类的,这是你要自己承担的风险,这个上法院谁赢谁输很难讲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24-11-29 21:08:00
我觉得不管在哪里使用笔电都没有问题,差别在于故意损毁或是??的罪,能否要求他全额或是折旧赔偿毕竟现在一台手机比笔电贵的很多,手机放桌上怎么了?也不能是损坏理由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11-29 21:58:00
不会是全额支付判定你必须负担部分责任的可能性很高
作者: saccharomyce (酵公菌)   2024-11-29 22:29:00
要争一口气就提告 让他更忙只是大概支出的会比对方支付的多
作者: debaucher (堕鼠)   2024-11-30 02:17:00
拼和解吧 上法院对方也不一定会想要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4-11-30 07:28:00
法院判决在电脑产品的折旧率上通常怎算?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4-11-30 08:40:00
财政部的话电子计算机耐用年限为3年
作者: aikopake (money)   2024-11-30 11:19:00
耐用年限3年的,使用超过三年残值就是0了,直接免赔是吗XD抱歉,看到笔电今年二月购入,那残值应该是够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12-01 03:57:00
分几个部分来看,这件事情应该是连店家都有责任的~~~在餐饮场所,饮料打翻是属于可以预见可能发生的事情你既然在这场所摊开这些设备,你自然也要承担一定责任然后M餐厅本身未提醒你可能会面临的风险,也有营运场所要承担的管理责任建议你走提告吧,反正你也不甘愿,不认为自己有责任至于三方最终责任,是 442? 334? 还是 226? 阿知M顶多就是要在各餐桌加注饮料可能打翻等相关字眼吧...不要说什么别人因素,你是没看过餐厅打翻饮料的吗???你在可能打翻饮料的地方,摊开高价3C产品,是"你的意愿"那位先生可没有说 "把你的笔电掏出来,我要倒饮料请它喝"餐厅本身有保险公共意外责任险可以cover对方打翻也是属于过失行为的一种你掏出你那高级电脑跟充电宝,也是你的意愿选择对方用我上面写的这些作抗辩,基本上应该不会赔太多反正用一千块搏个一万多理赔回来,算可以啦~
作者: jasonmoon (僵尸葛格)   2024-12-01 10:12:00
小额诉讼书面成本很低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12-01 11:34:00
时间成本也是成本..
作者: webster1112 (webster)   2024-12-01 17:44:00
时间很多 还是时薪太低 在搞这 ? 心情不爽损失更大
楼主: shaunten (铁巫妖 仓田ツバサ)   2024-12-02 15:44:00
非常感谢各位的建议与看法 谢谢
作者: apple098369 (emma098)   2024-12-03 18:39:00
支持提告,毕竟笔电也不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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