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大楼公共区域摆放杂物责任归属

楼主: ryc (犬。)   2024-07-07 04:23:08
所在:中古大楼
我是新住户 整修中 尚未入住
大概一个礼拜会过去看一下
当初带看时 停车场和梯间公共区域皆有摆放住户个人杂物(有照相但已删 救不回)
我的停车格和其他停车格中间的公共区域有杂物和脚踏车数台
原屋主表示不是他的
所以交屋后 便没理会
前阵子因有人检举
在劝导两次后 不知谁清的 目前还剩一台脚踏车
今天去大楼时 收到管委会文件
说“收到函文后 三天内要移除
不配合将检附相关资料给建管处查看并开罚”
想请问如何能合法又不伤和气的处理??
1:
向管委会表明 脚踏车不是我所有
请他们清查移除
2:
若管委会不处理 要公共区域周遭的住户处理
要我去弄是可以
但我不是物主加上是公共区域
是不是要拿到管委会白纸黑字的授权书 同意我随意处置
不然会有侵占 偷窃之类的罪名(法律知识不多 想到的名词是这些)
3:
其他 请版友提供意见
谢谢大家帮忙!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24-07-07 09:10:00
管委会都通知了,不是你的,你直接说不是你的,就有管委会帮你处理,结果要绕一大圈?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7-08 08:25:00
书面并于文后签名,回复说你于x年x月x日搬入本大楼该脚踏车于之前便已存在,显非本人所有请管委会迳依权责处理.
作者: ikariamman (肥宅~~~~~)   2024-07-08 10:16:00
管委会可依职权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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