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主债权人,声请强制执行的土地上个月拍卖掉了
目前收到了台湾金融资产有限公司的通知说要补相关的土地与持分共有人誊本等
以及要到拍卖标的的土地张贴资产公司拟的公告拍照
并标示了要于含假日5月内至该公司缴交
这些资料可能不麻烦但相当耗时
且本县市户政每日申办限额至少要去四五趟,5日内是不可能的
该案于拍卖期间陆续新增了两三家的银行并案(于拍卖通知中得知)
原以为补资料也同样会给并案银行通知,看是否能一起帮忙处理
但去法院询问这个补証似乎只会发给主债权人?(该通知正本只有我)
关于无法5日内缴交,以及到土地现场拍照有困难或相关说明不清楚
致电法院说已转交资产公司处理,这是资产公司的通知应向资产公司询问
并且资料也是直接寄给资产公司
致电资产公司通知上的电话分机,接的人感觉也并不是相当清楚
并且说无法5日内缴交要去法院递状声请?但法院当时说延期要跟资产公司说
回复不清不楚(感觉并非正式承办,很多说法都是他个人推测的感觉)
又要求相当多(怎么贴以及要有日期的设备等等)
并且说不合乎标准会被拒绝等等让人相当担心
想询问各位的是
1.资产公司发的补资料通知无法5日内完成到底要如何联系处理
这个通知到底属于法院还是资产公司呢?
2.地现场拍照公告的部分如果不合乎标准的话,会怎么样呢?
虽已经拍卖出去了,但还是会担心最后出什么问题
3.这个标的土地持分,价值不高,所以当初未找专业律师协助
请问这些过程包含我现在补证的都是单独主债权人应做的吗?
但并案债权人不是等比例分配也不会说拿得比较少
因为不管是耗费的时间和交通费都不少,又陆续有这么多家银行要分实在心很累
欠银行钱不是利息都很高,相当担心最后实际分不到多少钱....
非常感谢各位愿意看完甚至回复我的!真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