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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真的被感染covid-19,提告过失伤害/致死 或是蓄意伤害有成罪的机会吗?
(不讨论杀人罪是因为covid-19的死亡率太低,应该难以被认定为杀人手法)
虽然现在多数感染源未知难追查
但如果有某起感染源确定,且可以透过基因定序之类的手段确定感染源
那是否有可能针对感染源提告?
例: 假设感染源完全遵守防疫规范,但仍造成他人被感染 ->这应该告不成
但如果是
例如:感染源未遵守防疫规范,以至于他人被感染生病
是否能成立 应注意 能注意而未注意的过失伤害罪?
若病患因此死亡,且死亡并非后续医疗疏失所致,是否可能成立过失致死罪?
另外假如李义祥条款生效后,过失致死三人以上会加更重
三人的计算有包括被传染的人再度传染吗?还是仅有直接传染在内?
再例如:某人被感染后被隔离,不甘寂寞,想让更多人被感染
于是离开房间,传染给家人 (但依照规定,离开房间但未离开住处应该行政法上未违规)
这样家人被感染后,可以成立故意伤害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