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和认识的建设公司负责人买预售屋,2015年签了一份“预定买卖契约书”,签约后的
几年之间陆续汇了上千万的头款至该负责人的个人帐户(没有找金融机构开设信托帐户)
。
但建案始终没有开工,一直到去年2021年,该建设公司负责人才坦承公司营运出了问题,
建案也盖不下去,家父念在旧情,只要求对方交还头款(不含利息),建商负责人立下还
款切结书并签了本票及支票(支票2022年9月到期)。
家父一直始终坚信对方会如期还款,但我只感觉到对方很明显就是还不出钱来一直在拖延
,更让我不安的是该建设公司于今年1月换了负责人(原负责人转为董事)。
请问该等到支票到期跳票后再去寻求法律途径?还是现在就该开始找律师搜集有利的证据
?还请有相关领域法律知识背景的版友给予建议,小弟菜鸡,如有任何需要补充说明的地
方还请不吝提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