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
11/11停红灯时(已完全静止)被后方“警车”完全没煞车的撞上,使我又推撞前车,初
判表警车100%责任,需赔偿我和前车
诉求项目:
1. 车损 - 车子严重毁损已报废
2. 医疗费、看护费 - 颈椎间盘置换人工关节手术、精神科
3. 薪资损失 - 诊断证明已载明需休养6个月
4. 精神慰抚金
经调解会协调,对方保险愿意支付车损残值18万,医疗费33万及薪资3个月15万,精神慰
抚金18万,合计83万。
我方原本请求薪资30万(6个月),精神慰抚金50万,与对方愿意赔偿差异总额约50万。
问题:
员警驾驶警车且送公文肇事,该状况符合国赔请求要件,想询问各位大大,对方愿意和解
金额亲友觉得会不如申请国赔,想询问是否以国赔请求对我们相较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