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earfat (@)
2018-04-06 23:11:01房子购买时, A先生与B小姐(外国人)为夫妻
用B小姐的名字作为登记
近期离婚,但房子因"合宜住宅规定"导致不能过户,故房屋所有权是B小姐
但离婚协议书上书写
"两造双方合购之不动产房地部份,A先生以50万向B小姐购买,并于三年内将价金给付完毕
,且B小姐必须于x年(规定)后将合购之不动产房地所有权移转登记予A先生"
A先生有当初的申请资料正本
要与A先生签订租赁契约
请问契约上的出租人应该填A先生还是B小姐
若是B小姐,A先生无法提供授权书(因为离婚与在外国)
这份契约应该如何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