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闻] “做医生猪狗不如”台大名医不服“判决

楼主: hll377 (nightowl)   2018-03-25 13:00:18
※ [本文转录自 medstudent 看板 #1Qj3eF6m ]
作者: HoterLin (白袍清道夫) 看板: medstudent
标题: [新闻] “做医生猪狗不如”台大名医不服“判决
时间: Fri Mar 23 07:19:40 2018
“做医生猪狗不如”台大名医不服“判决毁我前途”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0323/37966251/
【综合报导】“医生是一个猪狗不如的行业!”台大医院整形外科名医黄慧夫10年前为一
个车祸病患做右腿筋膜切开术,病患术后自行转院,后因右小腿血管阻塞坏死被迫截肢。
黄遭《刑法》业务过失致重伤罪起诉,一审无罪但二审逆转判有罪,因当时《刑事诉讼法
》明订轻罪不得上诉,无法翻案。医师前途几乎被这判决摧毁,黄盼能再上诉;立委将提
案修法让定谳案件能再审,但律师反对修法回溯。
台大医师黄慧夫认为医师辛劳抢救伤患的使命,在法院毫无价值,甚至感叹“医生是一个
猪狗不如的行业”。翻摄民间司改基金会脸书
黄慧夫2008年为车祸受伤的14岁李姓少年进行右腿筋膜切开术,术后5天少年自行转院,
却发现右小腿因血管阻塞坏死引起败血症,被迫截肢,对黄提告。2014年一审判无罪,但
同年二审却以黄术后仅巡房诊视一次,未追踪确认少年腿部血液循环是否恢复顺畅,确有
过失,逆转改判有期徒刑4个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定谳。
“在台湾别当医生”
因当时《刑事诉讼法》第376条规定最重本刑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专科罚金之罪等轻罪,
二审判决后不得上诉第三审。黄慧夫无救济管道,日前在民间司法改革委员会脸书专页影
片中感叹:“医生是一个猪狗不如的行业”,“在台湾千万不要当医生!”他一审无罪二
审却判有罪,没有新事证就翻判、没有上诉机会,诉讼权被夺,“我只要求一个公平的审
理过程。”
黄慧夫说:“一个不公平的审判几乎毁了我的前途”,医院升迁遇到重重阻碍,连他的小
孩子都说:“做好事不一定会有好报。”黄还说八仙尘爆案时全力救治伤患,但身为医师
的使命在法院是毫无价值的。
黄慧夫(左)昨开记者会,指先进国家很少以《刑法》对付医疗人员。黄世宏摄
法条违宪却难上诉
黄也叹,先进国家很少用《刑法》对付医疗人员,“或许我在台湾眼中是个罪人,但以我
的医术,国外医师应该会觉得我是个很会救人的人。”台大院方表示,尊重并支持黄争取
救济的机会。卫福部长陈时中说,看到黄的经历感同身受。《苹果》昨联系不上李姓少年
,不知其看法。
至于医师术后巡房诊视应要几次?医界人士说,依惯例是一天一次,但无法律规定。
卫福部指出,为医病和谐,已完成《医疗事故预防及争议处理法》草案,要求有争议的医
病双方应沟通,不应立刻诉诸司法。
对《刑事诉讼法》轻罪不得上诉第三审规定,大法官去年作出释字第752号解释,以避免
错判“至少应给一次以上的上诉救济机会”为由,宣告违宪。立院去年也完成修法,增加
但书“若二审改判有罪均可上诉”,但不能溯及既往。
“溯及既往影响大”
绿委萧美琴说,若黄慧夫的案子发生在今天,就有上诉机会;司法院去年统计共有2000多
个类似案例不能上诉,她将提案修法,让已定谳的旧案都能在2年内有上诉机会。司法院
秘书长吕太郎说,目前无修法规划。
民间司改会执行长陈雨凡说,一审无罪二审有罪案件,未必所有人都愿意上诉三审,不应
断绝民众洗刷冤屈的机会。律师吴常铭不赞成溯及既往,因影响层面大、牵涉到法律安定
性。
黄慧夫小档案
◎现职:台大医院整形外科主治医师
◎年龄:约40岁
◎专长:显微手术、外伤处理、烧烫伤处理
◎学历:台湾大学医学院学士
◎经历:
.亚东医院整形外科主治医师
.台大云林分院整形外科主治医师
.第10届台湾烧伤暨伤口照护学会秘书长
◎婚姻:已婚
资料来源:台大医院
【医学系学生看法】医病多沟通
医师、患者间存在很多资讯不对等,需要制定一个更完善的法律来保护医师及民众,不要
让民众觉得医师做错时,唯一的一条路就是去告医师,医师也应对处置上的细节和患者多
加沟通,让患者了解做任何处置都一定有其风险。这件事不会影响我的从医意愿,因为就
像过马路也有风险。
王同学╱北医大医学系三年级
仍致力救命
医生救人一定会有风险,但还是会努力去救病患,遇到医病纠纷绝对不是故意的,谁都不
希望这种事发生,会希望医生未来能得到更多保障。
林同学╱辅大医学系一年级
作者: redmetal (As time goes by...)   2017-03-23 07:27:00
都问年轻医学生,这取样误差很严重啊......
作者: FelixKao (FelixKao)   2017-03-23 08:08:00
应该是医学生比较好找以及愿意回答吧
作者: rucwmj273b (噜克我麻吉)   2017-03-23 08:28:00
一年级跟三年级连医院都还没进过 所知并不会比一般民众多太多吧...
作者: jowaldner (.....)   2017-03-23 08:36:00
追踪一下这几个同学几年后选什么科啊
作者: elfish123 (ZEXD)   2017-03-23 08:40:00
呵呵,就要最后去走医美和FM不要
作者: bluto (乱入小布)   2017-03-23 08:47:00
我比较期待什么时侯可以告法官
作者: rubyannana (小莎)   2017-03-23 08:47:00
强调已婚是怎样?
作者: bluto (乱入小布)   2017-03-23 08:49:00
病人逻辑:两个医生讲的不一样 一定有人有错医生逻辑:两个法官讲的不一样 一定有人有错
作者: k8543 (6.30)   2017-03-23 09:50:00
是2个医师讲不一样 那就1个医师有罪那2个法官见解不一样呢 还是1个医师有罪 哈哈
作者: sj4 (sj4)   2017-03-23 10:26:00
一年级...
作者: D98421101 (D98421101)   2017-03-23 14:13:00
作者: hygen (海波)   2017-03-23 14:51:00
新闻绝口不提病人自己白目无照驾驶闯祸自伤造成严重的腔室症候群,把全部的错怪给医师就对了?
作者: perryppo (诺亚方舟)   2017-03-23 15:20:00
对医师标准这么严苛,对病患本身的underlying和犯的错倒是不需要付半点责任
作者: windswiff (阿卡)   2017-03-23 15:40:00
无照的人冤枉在哪里了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3-24 00:31:00
主要是医审会的说法对黄医师很不利如果医审会在作证的时候支持黄医师的说法他基本上就没事了
作者: luben (鲁蛇中的鲁蛇)   2017-03-24 08:37:00
法官是否有权再鉴定?改请其他医学中心鉴定?
作者: minigg (miniGG)   2017-03-24 14:49:00
不晓得在医审会惹到谁
作者: orion1991830 (鸡哩咕噜希哩哗啦吱吱喳)   2017-03-24 20:17:00
当初邱小妹还不是没人怪揍人的老爸
作者: bamford (())   2017-03-24 20:36:00
要告法官何需期待 早就一堆人在告法官枉法裁判了
作者: Dimitre (迪米崔)   2017-03-24 21:58:00
问大一大三是能问出什么毛
作者: jovis (Bella!Italia)   2017-03-24 23:07:00
收到这种major trauma,医坏了先告医师。internal bleeding, thrombosis...谁能马上诊断立刻处理呢
作者: jeff52 (Jeff)   2017-03-25 10:59:00
困难病人转院就对了,不要自找麻烦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3-25 14:06:00
新北地院 99 易字 1330 、 台湾高等法院 103 上易字 665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8-03-25 15:54:00
这个案子第三次声请再审被法官依刑诉424直接裁定驳回 后续大概就这样了台湾高院104声再147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03-25 21:12:00
医病纠纷医生一定不是故意的,这种假设论点本身就很不正确
作者: darkMood (瞬间投射)   2018-03-25 23:56:00
医病纠纷病人一定都是无辜的,这种假设就是放屁。重点不在于医生有没有犯错,这没有意义,重点是医生有没有权利拿到该拿的钱钱,外科医生开刀,金额一律由医生自己决定。犯错是必然的,重点有钱赔吗? 开个刀赚没有几万块,一赔都是几百几千万,干他x的操,什么制度让外科医生自己衡量风险收费,有犯错人家也会愿意承认赔钱,犯错是正常的,重点是医生有承认自己犯错的空间吗一般劳工在职场上犯了错让公司蒙受重大损失,亏损也不是劳工直接承担,还得分析很多情况。但医生都会变成全部承担,这一定有鬼啊,制度有鬼啊。
作者: B81401041 (41)   2018-03-26 0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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