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当事人不适格/非婚生子女

楼主: pjjhoo (莲小綝)   2016-11-04 22:53:42
我在8/23生一子,
因为与前夫离婚未满302日,
所以其子生父依法律规定,生父被填写为前夫。
原本听从法院的律师咨询建议 用家事法65条上诉
结果法院说因为与孩子的生父再婚至其子出生未满181~302天,
所以并不受前夫.后夫婚生子女推定之冲突,
所以用家事法65条,
被法院裁定当事人(生父)不适格,判决驳回。
法院说要以家事法第63条跟民法1063条第2项规定上诉
所以是不是二择一就好
然后当事人不适格.所以他说判决不服可在20天内上诉状.
所以只要我把民法第1063条第2项的诉状在交给法院就好吗
但是原本当事人是孩子生父.现在换我重新上诉.可以吗?
跪求解答
ps...法院的法律咨询超不靠谱啊啊啊啊....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11-05 00:39:00
你要重新起诉 而不是上诉法律咨询本来就是做公益的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11-05 01:02:00
法院的法律咨询是别的地方派去的,不是法院的人喔XD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1-05 07:07:00
法院是司法院体系而法律咨询是法务部属行政体系?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11-05 10:40:00
No,一般是法扶基金会派去的,法院只提供空间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11-05 13:09:00
法院那个在咨询都是法服的
作者: Fireya (☆*"`'*-.,)   2016-11-05 14:20:00
你是什么时候再婚的?可能181~302天这里没说清楚或没算清楚而且你第二段说的上诉是什么?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6-11-05 14:51:00
前夫被填为生父.他没有打否认之诉吗?前夫打完.孩子就是父不详.再由生父认养?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11-05 15:56:00
如果前夫去否定的话 认领就好 不用认养
作者: Fireya (☆*"`'*-.,)   2016-11-05 22:43:00
科科 你要先问清楚户政人员认领怎么办 最近我有认识的人想认领明明有DNA鉴定证明 政府网页上也有认领登记的说明但第一线实际负责办理的户政人员说他们只认法院判决如果是这样 你否认推定生父要和确认亲子关系一起 比较省事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11-06 00:24:00
“认养”才是只认法院判决,认领根本是不要式的…
作者: Fireya (☆*"`'*-.,)   2016-11-06 10:07:00
我说的是是真的 信不信随便囉 某户政事务所承办人员这样跟我说 要求要有法院判决有DNA证明 小孩现在还跟生父一起住(抚育)因为生父不太懂法律 找我去帮忙问 问到的结果是这样我是觉得可能公务员怕出什么错 所以跟我说要求有法院判决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11-06 10:27:00
各地方政府民政局网站都有办理方法,直接用手机拿给那个搞不清楚状况的承办看啊…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6-11-07 10:08:00
承办搞不清楚状况,通常我会换人问.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11-07 11:08:00
承办搞不清楚,换一个人问+1 地政也遇过类似的情况法院判决分割,拿判决跟确定证明去地政办登记,承办人员坚持要对造一起来办理。 最后是找了他上司才处理好...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6-11-07 15:43:00
这案子,当事人就是前夫,就事论事,不可能让生母或生父讲讲就登记,会出事的。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11-07 19:45:00
当然不是指这个案子 我是说父不详生父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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