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andongo (简单爱)》之铭言:
: 2009年在某宅论坛回 有人发问
请问有人知道XXXXXXXXX社是在做什么的吗?
: 我回文的内容如下 :
: (前面没引言发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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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钱认识女生 开始会找打工的正妹来跟你认识
: 让你以为很多正妹可以认识到
: 当你满心欢喜 加入会员后 可能几万块
: 发现正妹怎么都不见了
: 花几万块入会员 可能连手都牵不到
: 不如拿去吃豆干比较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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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阵子被叫去警察局做笔录
: 我就说那只是朋友的经验 聊天而已
: 内容也没指名道姓
: 去完警察局之后也删文了 关闭帐号
: 本以为没事了 后来收到传票
: 明天要上侦查庭了
: 有没有要注意的地方
: 据实回答就好了吗?
: 若问和解 万一要好几万 不和解可以吗
: 谢谢回答
刚开完庭了
检察官说依法办理
对方不是婚友社
是顾问公司
对方好像要再告民事
一共告4人只有我到
检先问对方
对方说他是顾问公司
这已经造成他的名誉损失 很多人都不来
他有跟网站讲 要通知我们删文
网站没理他
后来才告
我就说我是对婚友社的见解而已
也没针对店家
后来检就说网络不可乱发言
问我当时结婚没(2009年的文
是不是ID是我
在哪发文
我都照实说
我出来跟店家说我文都删了
他说可以和解但 要陪他钱
没理他 我就走了
请问这样会起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