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月的一个晚上,我弟走在路边线内
突然后方有一台机车犁田滑过来
就这样连人带车撞到我弟了
对方是十七岁高中生,刚喝酒无照驾驶
邻居马上就报警叫救护车
酒测虽未超标,但已很接近酒驾的标准
我弟有脑震荡休养了约两周
(实际休养两周,但是当时因为经验不足未请医师开相关需休养多久的证明)
目前将医药费、重新购买因车祸损坏的手表、衣服、手机等价款
并估列修养这几天无法工作的损失及精神赔偿等,提出三万和解金
已开过一次调解会议,对方未出席
对方指派的调解代理人态度极差
且只愿意赔偿一万八,故调解未成立
目前考虑若下次调解不成即提告
想请问的问题有以下两点
1、对方调解代理人态度极差,是否可以要求对方亲自出席调解委员会,不得指派这位代
理人,否则拒绝与对方和解
若可,应以何种方式提出这样的要求(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私下告知或是寄存证信函?)
2、倘若调解未成,我方坚持提告伤害或过失伤害,希望给对方留下案底,作为一点教训
。是否能请求对方支付所有诉讼产生的费用?
以上问题想麻烦各位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