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于10多年前因赌博负债,房产被查封拍卖,并被告入狱,
当时他和婶婶便办理离婚,并将自己和妻小(小孩现己成年)的户口都迁入我家(分户),
自己一家五口就另外找租屋处,一直都未和我们同住。
前年,因家里又收到银行要求叔叔处理其债务的信函(普通信函,非挂号)后,
我爸妈随即要求叔叔将其户籍迁出,但当下他拒绝,
所以,我们家人只能自行到户政事务所,将其一家办理迁出事宜,
终于在去年1月时,他们全家迁出,致于迁到何处,并不知情。
但在今年5月23日及24日,又收到叔叔的[诉讼文书],当下我们都拒绝领取,
所以在25日时,邮差依规定张贴了邮务送达通知书。
爸爸则是有透过大伯告知叔叔有诉讼文书,要他自行拿通知书去警局领取。
但至今,通知书还贴在我家门口。
问题:
1)我爸爸没有做过叔叔的保人,仅将地址借他设过户籍,
若一直不理会这个诉讼文书,对我爸爸或我们一家,会有伤害或影响吗?
2)要主动和法院联络,告知此人户籍己不在我家吗?
3)邮务送达通知书要张贴多久?
麻烦请帮忙解惑,非常感谢。
楼主: suichang001 (口米) 2016-05-30 12:46:00
今天有向市政府提供的律师询问,律师是建议,向警察机关,表示无此人,警察机关就会将该文书回报给法院,让法院再自己去找当事人
楼主: suichang001 (口米) 2016-06-01 00:49:00
警察机关回复:他们并不会向法院做回报的动作,需由我们自己向法院提出,且文书不能领取,一经领取,文书内记载的事项,就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