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强制执行法 第76条

楼主: DAY1986 (Prank)   2016-04-26 15:24:03
事情是这样子的 老ㄧ辈过世后
房屋当初用共同继承给后辈十多人
最近其中ㄧ位在外有债务的问题
在老房子的铁门上被贴了法院的红单
内容就是强制执行法第76条 查封房子
因为公妈牌位还在里面 过两周后要做祭
那张法院封条就贴在唯一可出入的铁卷门上
等于说铁卷门 只要拉起来就会毁损公文
请问有什么程序可以申请变更法院公文的位子吗?
这样查封是否也侵犯到其他所有权人的权利
如果查封后多久会到下个程序??
对于这问题很头大...希望板上朋友能帮忙
感谢大家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04-26 15:46:00
1.问书记官2.没有3.会先鉴价再拍卖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4-26 16:59:00
贴起来就是不让你进去才会贴啊…
作者: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04-26 17:03:00
如果人在现场.可主张封条贴在不影响出入的位置上.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04-26 17:15:00
我想跟不让他进去没有关系,单纯就只是标的物就那栋房子查封时门没打开不能进去贴就贴在外面而已....阿你们就用大的透明胶带把公文贴死到不会被弄破就好拉然后照开铁卷门。 反正你们的重点也只是不要弄破查封单有很多店家铁卷门上也有贴资讯,也没破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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