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订房取消之相关法律问题

楼主: princessick (喵)   2014-11-12 16:21:31
想请问前阵子用email预订了日本民宿
但因为一些因素无法成行
也因为忙碌真的忘记去取消(听起来就像前阵子新闻说的)
今天收email才发现民宿老板来信 说若不付三日全额
即采取法律途径
想请问所谓的法律途径是指? 还有若罚款的话 一般no show不是都是第一日全额?
还是必须三天全额
谢谢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4-11-12 17:49:00
失格的旅人,倒楣的民宿老板.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11-12 18:07:00
如果以后日本订房网开始收台湾人定金都是你们这种人害的
作者: cutewhale (小鱼大笨蛋)   2014-11-12 21:37:00
no show 就是付全额。看订单是几天的住宿。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4-11-12 22:38:00
失格者 ,害别人失去便利性与伤害国人信用度。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4-11-13 07:10:00
没信用~
作者: yourhighness (虎视眈々)   2014-11-14 11:32:00
嘘没信用 no show就是要付钱 对方都为你留房间了
作者: Beijingman ( )   2014-11-16 09:34:00
失格的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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