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iyume (綺夢)
2016-05-30 22:23:11查 #1NISP4Zn (KoreanPop) 内推文
推 cs0438983: 自己喜欢的偶像被这样酸 崩溃检举囉 ~ 05/29 13:12
无故讽刺检举者 认定为违反板规3-1 水桶30日
嘘 rinari: 垃圾团体还怕被说喔,怎么不干脆解散算了 05/29 13:16
违反板规3-1 水桶30日
嘘 mon60819: 紫薇玻璃心 05/29 16:47
有讽刺、引战特定群体嫌疑 综合板规4-10 认定为违反板规3-1 水桶30日
全文推文判决如上
若有疏漏之处 或有适用板规4-2者 烦请于七日内再行提出
提醒您 自6/1起 于公告文违反板规 将可能受加重惩处
以上
作者:
sosoing (望天)
2016-05-30 22:29:00此篇崩溃桶30日,上篇崩溃没事?????
作者: winniehsiaoo (八尼) 2016-05-30 22:29:00
我只是想问这边第一位崩溃桶了三十天上上篇的叫大家崩溃只有警告一支是什么准则下判定的
作者:
sosoing (望天)
2016-05-30 22:30:00请问版主有给予跟上篇推崩溃推文者一样的机会吗?说不是看ID捅,我真的看不懂贵版版主的逻辑跟标准在哪条水平线上???
作者:
z80680613 (é¾ç¥žå¤©åŠ)
2016-05-30 22:33:00公告文一发就锁文吧,不想处理一堆水桶的话XDD
作者:
diaryto (DNRQNS)
2016-05-30 22:34:00再次大开眼界.锁前拍照>.^
作者:
sosoing (望天)
2016-05-30 22:35:00一种崩溃两种判决XDD
作者:
pkkcyc 2016-05-30 22:37:00意思是这篇第一位不愿道歉囉?
一种崩溃两种解读,判决前都不用看看前例吗,标准是?
假设cs0438983板友愿意道歉的话 会改判成警告吗??
作者:
sosoing (望天)
2016-05-30 22:40:00又如果cs版友是初犯呢?反观上位版友是可是累犯耶!
所以CS有收到答辩通知吗,还是CS有拒绝道歉? 爱搞台面下答辩这招会出问题der~锁前留名,加油!
作者:
Enfys (嗯啡)
2016-05-30 22:42:00我只是来锁前留影的Y(*゚∀゚)Y
作者:
sosoing (望天)
2016-05-30 22:44:00烦请贵版版主执行SOP前,请回到不只一位以上版友的疑问*答
作者:
HsinCJM (Hsin)
2016-05-30 22:44:00回上篇板主您的回文 "从来没有不给予任何人主动答辩的机
作者:
janice156 (给我冷冻食材~其余免谈)
2016-05-30 22:45:00上一篇没有讽刺推文者吗?还是只要踩线道歉后,就只是警告?同楼上觉得走台面下会有公正性的问题。
作者:
HsinCJM (Hsin)
2016-05-30 22:45:00会。" 我认为给予主动答辩的机会 和 主动去征求被检举ID是不一样的 另外看到这篇 我跟上一篇想问的问题一样
作者:
sosoing (望天)
2016-05-30 22:45:00毕竟是大版,也不好私下站内来站内去吧
作者:
sosoing (望天)
2016-05-30 22:46:00况且站内信站方有不能公开的规定,这样部份版友岂不因为这条站规吃了闷亏?对于贵版主来说,台面上说清楚也是保护双方阿~
作者: tjtsyhssy 2016-05-30 22:56:00
觉得这种答辩方式跟板规4-2都要再考虑一下适用范围,除了标准很难拿捏外,还要等站内信回复,徒增工作量,直接水桶有问题再洽询板主及组务就好了,道歉之类就不必了,摆明就是来嘲讽跟引战,再来道歉那为何要推文
作者: winniehsiaoo (八尼) 2016-05-30 22:57:00
所以板主现在的意思是假设今天B不经大脑的推文后发现自己一定会被水桶就先道歉那就不会被水桶吗 但一开始他就是明显要来引战的欸
作者: lssmig (lssmig) 2016-05-30 22:59:00
版主要会沟通倾听协调统合决策执行统率自省 根本可以当老板了没有想到这么困难是吧 真心想讲一句辛苦了
作者:
sosoing (望天)
2016-05-30 23:02:00版主是由众人选出,对判决有质疑不能问?
作者: winniehsiaoo (八尼) 2016-05-30 23:02:00
所以是有心闹事的人不会道歉道歉的人一定不是闹事的
自己搞出私下道歉这一招还说得好像是版友逼的硬增加你
作者: winniehsiaoo (八尼) 2016-05-30 23:03:00
意思吗?另外,国骂可以是口头禅崩溃趁现在可不是啊
真不容易 一个iKON可以让大家吵成这样 辛苦板主了
我是觉得,发文前三思不就好了?有可能触犯版规就别发阿
作者:
sosoing (望天)
2016-05-30 23:09:00怎么不说是一种崩溃两种判决以致于让人质疑呢??
作者: spang2006 (我只想安心的嗷嗷) 2016-05-30 23:10:00
现在是同一种推文两种判决才引起质疑啊、不是发文发什么的问题吧
作者: lssmig (lssmig) 2016-05-30 23:10:00
板规4-2
作者:
beejoe (Jazz Tide)
2016-05-30 23:15:00大家还是执著在字眼上,上上则同样字眼但受词不明,这篇的
板规 4-2 不就写了吗 没什么两种判觉得问题吧?
作者:
KETSU (KETSU)
2016-05-30 23:17:00真的大开眼 推SARAH大... 自己搞出私下道歉这招还写什么绩效奖金 不要笑死人了
作者: tjtsyhssy 2016-05-30 23:18:00
觉得这种双方互相嘲讽或引战的就一起水桶就好了,4-2真的不太适用,这样以后很容易出现无意义的道歉推文,版主直接处理也省事
推公告文之后直接锁文 有争议就站内信 不想每次进来都在看吵架和水桶判决
作者:
HsinCJM (Hsin)
2016-05-30 23:21:00有争议就站内信 可是站内信不能公开 所以每次有争议就要去跟组务吵?上篇受词不明显吗 可是板主说该使用者有讽刺板友之嫌疑我觉得很明显啊
作者:
cov (泥)
2016-05-30 23:23:00嘘公告是一种鼓励(正面) 私下道歉就罚比较轻和贿赂有啥不同
作者: RMDBLA 2016-05-30 23:26:00
先说版主辛苦了 处理这种事不轻松!但认同要桶就一起桶修文就算了 私下道歉感觉满容易有争议的
作者:
beejoe (Jazz Tide)
2016-05-30 23:26:00说受词不明显是因为没有明指但有嫌疑,这边就明指了
作者:
csh432 (csh432)
2016-05-30 23:26:00所以不管自己推过什么 只要毫无原则秒道歉就没事?
只有你看到然后在判决时才截录部分公开说什么不是私下
作者:
HsinCJM (Hsin)
2016-05-30 23:30:00哪里有公开道歉啊??????????????????
作者:
KETSU (KETSU)
2016-05-30 23:32:00一直都是你在判决文说某某来信道歉不是吗?真的不是公开道歉呢
站内信原来不算私下举动,这逻辑也真是了不起了当大家得知他有道歉这件事是在判决已经产生的公告文里
所以一个皮一点 脸皮厚一点的 闹完事 道个歉就没事了
作者:
HsinCJM (Hsin)
2016-05-30 23:35:00可以理解不能公开站内信 但真的没有公开道歉这回事
作者: ftss (ftss) 2016-05-30 23:36:00
我弱弱的问哪里可以看到他的道歉,说崩溃的(路过看判决的人
我仿佛看到了本国法院在判死刑犯的场景 律师有教 道
作者:
KETSU (KETSU)
2016-05-30 23:36:00板主分不清公开跟私下的差别吗? 所谓公开好歹要有本人推文致歉吧?
喔 所以版主代公开就叫公开? 我心中认定的公开是他本
作者: lssmig (lssmig) 2016-05-30 23:37:00
可以理解楼上 但认真给建议为什么还要用这种口气呢…
作者:
HsinCJM (Hsin)
2016-05-30 23:38:00道歉文占空间 推文呢?我不是很理解答辩这种模式 但既然要做就请公平对待每个ID
作者:
KETSU (KETSU)
2016-05-30 23:40:00不如直接废除什么可以站内信道歉这种方式 有问题直接一视同仁处理很难 ?
作者: RMDBLA 2016-05-30 23:40:00
恩...公开道歉应该是本人自己说 不过那篇被锁文 所以只能版主代PO 才会感觉是私下道歉...只是表达看法而已 没有想找版主的麻烦 再说一次版主辛苦了
作者:
janice156 (给我冷冻食材~其余免谈)
2016-05-30 23:41:00公开道歉不是把站内信局部撷取置于公告就算,站内信致歉这个步骤就算是私下行为鞥
所以嘛,说道歉可以减轻判决的是你,又想不出可以公平妥善处理公开道歉的方法,只能私下进行再由你截录公开
作者: tjtsyhssy 2016-05-30 23:41:00
个人对于道歉的认知,是在道歉的对象明确且愿意接受道歉内容,今天都是以群体嘲讽的方式推文,不是双方私下和解请板主轻判,如果道歉不被接受是否就要照板规处理?,何况如果被警告过或水桶过的人,是已经知道板规了,所以才觉得群体嘲讽或引战的根本不需要道歉
一直都是你自己在增加自己的工作量然而又引起更多争议
作者:
janice156 (给我冷冻食材~其余免谈)
2016-05-30 23:43:00觉得当时版主应该推踩线的推文者,发文或推文致歉,而不是代po站内信。
作者: lssmig (lssmig) 2016-05-30 23:47:00
SARAH12349大 必须说你给的意见非常的有理 但是有些语句希望你能保有尊重 而不是一直指责版主… 真心请求你…
抱歉唷,可能我的语气让你看起来有问题,但我没有不尊
建议4-2废除 悔改、大意这种词汇现在已经不太通用了
作者:
HsinCJM (Hsin)
2016-05-30 23:51:00本来违规该桶的就要桶 只想问板主您对每个ID的标准是否一致? 目前情况看起来我只有满满的疑惑
作者:
pkkcyc 2016-05-30 23:51:00觉得板主可以重新考虑板规4-2存在的必要,毕竟若是不小心踩板规赶快请原po修文即可,发现要被桶再来道歉有点说不过去
作者: ftss (ftss) 2016-05-30 23:52:00
我刚刚跑去看完了,先说版主辛苦了,但应该让当事人主动推文或po文道歉,而不是转录,这样可能比较没有争议,或是4-2版规修一下,ㄧ起进桶,这样比较公平,不然30天变1只警告,这差有点多(小小建议,版主辛苦了
作者:
pkkcyc 2016-05-30 23:52:00尤其引战推文可能已导致底下战成一片,若道个歉就能轻判似乎不妥
作者: tjtsyhssy 2016-05-30 23:54:00
板主你误会了啊,我的意思是如果单纯两人争执的话,有看过因为接受对方道歉请板主轻判的案例,不是在说这件事啦,而群体嘲讽根本就没有道歉对象,板友是个群体不是个人,如果当中有人不接受道歉,请板主照板规处理,事情就像现在更复杂,这类推文直接水桶就可以了
作者: yui30407 (yui30407) 2016-05-30 23:55:00
接受道歉也是要看对象,刚刚回去看了一下道歉是哪个id~
个人是觉得当事人在该文章道歉比寄信给板主再公开还好
作者: lssmig (lssmig) 2016-05-30 23:57:00
道歉是单方面 原谅是双方面的 同意tjtsyhssy大说的 如果道歉的对象是群体的话无法确定每个人都能接受道歉(原谅) 那是否就别适用4-2
作者:
HsinCJM (Hsin)
2016-05-31 00:00:00在这边推文跟大家道歉(这里还没锁文) 推了跟这篇不相干的
作者: ftss (ftss) 2016-05-31 00:00:00
谢谢回应我,辛苦了~~
作者:
HsinCJM (Hsin)
2016-05-31 00:01:00事 已经去置底检举区推文 麻烦板主帮我把23:48-49的推文
作者: tjtsyhssy 2016-05-31 00:01:00
觉得推文道歉也只是另一波的开端,先嘲讽或引战完后面再推说对不起,非常奇怪,也很容易被解读成刻意的行为,这种非单指一个id的嘲讽或引战直接水桶就好
觉得如果道歉有用的话,就不需要版规和版主了版规4-2确实有讨论是否存废的必要性
作者:
osloday (the day of oslo)
2016-05-31 00:17:00其实4-2适用过不只一次 所以板主并非不同标准 这篇也写了有4-2适用的话请当事人提出(道歉之类) 只就现行条文适用来说判决是ok 要检讨的是4-2如何适当执行及范围 蛮同意有推文说的个体跟群体差异是否适用 值得思考 辛苦了板主~
引战、尤其是群体嘲讽类的真的应该加重处分因为不只是违规,还会严重破坏板面风气跟使用者的心情
作者: tfads543 (tfads543) 2016-05-31 02:18:00
推楼上无论什么立场都一样,一直战来战去真的让人看板时心情很差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6-05-31 02:49:00希望两方能早点落幕或是取得平衡点 毕竟这里还有其他人的粉丝
作者:
KETSU (KETSU)
2016-05-31 04:47:00等到yg正常运作那天吧 会有那天来临吗?
作者: elain520624 2016-05-31 08:06:00
其中一方的粉丝几乎很少在韩乐或其他公开板跟人战耶~ 以韩乐来说,那团的近几篇文章看下来,其实蛮明显。另外,撇开两团,其实上面有几位讲的真的是不少板友们的心声吧!韩乐板是一个可以让板友们互相推荐、欣赏、交流、讨论不同音乐的平台,但渐渐地,嘲讽言语、甚至是一大群针对性的嘲讽(无论推/嘘文),似乎都让韩乐板渐渐在失去从前单纯喜欢音乐、欣赏音乐、交流音乐的初衷。板友们进板看了不是很开心、板主们也很辛苦。期盼都能将心比心、互相尊重,让韩乐板回到初衷吧!
作者: spang2006 (我只想安心的嗷嗷) 2016-05-31 08:36:00
这次的事情只是板务相关吧、分成两边或说两团我认为就有点太过了或是说不太恰当
作者: COW56 2016-05-31 09:22:00
e大你直接把争论推论成两方粉丝互斗还蛮引战的耶虽然有时会嘲讽i团新闻,但这可不表示我饭w团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6-05-31 09:25:00两方是我先推文分的,如果太过了,我道歉
作者:
lliillyy (喜好反映人格)
2016-05-31 09:25:00又要把不喜欢某团的粉丝归类为另一团了吗,这推论是引战吧
两方我认为是OK的 可是两团就...认为反A团的人都是B团粉丝吗??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6-05-31 09:27:00应该是想表示A团跟反A团吧?
作者: elain520624 2016-05-31 09:40:00
不好意思,我没有引战的意思,只是想表达从最近几篇文章看起来i团好像没有很多粉丝大批大批出来挑衅嘲讽吵架等等,只是一个事实陈述,并非要把粉丝分成哪一团或哪一方,就像我本身也是同时喜欢很多团及很多歌手的音乐一样。如果让上面几位板友觉得在引战,那我在这边先道歉。另外,我所说的风气的确也是这样,没有人希望自己喜欢的歌手被这样对待,所以才会说期盼可以将心比心互相尊重。
作者:
lliillyy (喜好反映人格)
2016-05-31 09:43:00从其他篇文章看下来i团的粉丝倒是一直跟别人战呢,现在不承认又想把所有的错推给另一方吗?甚至暗指另一方都是一个团的粉丝,这推文是引战吧老实说吧,当初i团粉丝若能将心比心的对待其他团的粉丝,今天也不会有这些情况发生
作者:
adnapp (巴低批颇)
2016-05-31 09:52:00归类别团粉丝就很快 烧到自己身上就切割XDDDD当初是多当初?我以为这里是韩乐板 不好提他板事务呢
作者:
lliillyy (喜好反映人格)
2016-05-31 09:56:00我就是提这板啊,而且我的推文没有提到别板吧,难道i团粉丝在韩乐板没有战过其他团,况且现在切割说自己没错的是i团粉丝吧
作者: COW56 2016-05-31 09:56:00
i团粉丝或许很少人来战,但来的都战力十足呢~
作者:
adnapp (巴低批颇)
2016-05-31 09:59:00请问是哪篇能让您心心念念惦记成这样呢?愿闻其详
作者: elain520624 2016-05-31 10:01:00
请问现在i团粉丝还有在哪里战吗@@?愿闻其详。我不清楚以前,但在i团专版所看到的,是板主板友们都互相提醒不要到其他板引战或回复有争议的言语,以免战火继续扩大。所以楼上l大您说的是哪个公开板面或是哪篇文章呢?
作者:
adnapp (巴低批颇)
2016-05-31 10:02:00对了 既然粉丝行为个人买单,希望您之后不会把这篇当作未来的“当初”唷
作者:
HsinCJM (Hsin)
2016-05-31 10:02:00很多篇欸XDDDDDDDDD
作者: elain520624 2016-05-31 10:04:00
另外,我也没说过i团粉丝没有错或是要推卸责任,今天不管是哪团粉丝,这只要违反板规,就是受相对应的处罚。如果您要蓄意曲解我的意思或是扣帽子,我也没办法;另外,一直酸别人、引战、造谣、被板主警告或水桶后还要硬凹的是哪些人,我想板主和大部分板友都看得出来。原来很多篇哦@@那麻烦H大一一提出,我们一一讨论。如果真的有违反板规,我想i团粉丝也不会硬凹或不认帐。如果没有,那被无中生有的谣言中伤的人也太无辜了吧~您说是不是呢?
该判决的都判了,你也不是版主,不太懂跟你讨论有什么意义
作者:
adnapp (巴低批颇)
2016-05-31 10:09:00很多篇那应该随手可得 很好举例才对呀^_^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6-05-31 10:10:00e大的04分推文有踩到板规的感觉@@
作者: elain520624 2016-05-31 10:11:00
我不是板主,不影响判决也没办法判。那为什么粉丝要因此被随便说出造谣的话中伤?既然您说板主都判了,那就请不要再造谣说i团粉丝到处战了^^
作者:
lliillyy (喜好反映人格)
2016-05-31 10:14:00可以自己爬文吗?自己战过的文章应该还记得吧
作者: elain520624 2016-05-31 10:15:00
另外补充一下,既然板主都有判了,那么想知道i团粉丝战了什么就请洽判决文,我想看了以后就能很清楚的知道大部分i团粉丝都很自制。但自制并不代表要无条件安静的承受许多莫须有的造谣和中伤!
就是有战才会被判啊,这叫造谣?xdddd自己去查判决吧,别只用印象攻击某方。
作者:
lliillyy (喜好反映人格)
2016-05-31 10:16:00不觉得是造谣耶,建议去爬一下文喔
作者: lssmig (lssmig) 2016-05-31 10:16:00
了解elain大的想法 冷静冷静…
作者: elain520624 2016-05-31 10:18:00
楼上l大,我本身没战过什么耶,所以也无从爬起。如果您觉得引战且让您不舒服的文章有很多篇,您应该印象深刻、垂手可得啊^^再回楼上s大,既然判决文都出来了,那您应该很清楚引战的i团粉丝有哪些,其余多数自制的i团粉丝一来没引战,二来推文也很互相尊重,却还是被扣了帽子,这不是造谣?什么才是造谣?
作者:
lliillyy (喜好反映人格)
2016-05-31 10:21:00所以又是个人粉丝个人买单囉,建议可以看板主的判决,那样找会比较快,用手机不知道怎么找耶
作者:
HsinCJM (Hsin)
2016-05-31 10:21:00在这列举会被说与本篇无关视同引战XDDD 板上搜寻公告应该很好爬啊?
作者:
lliillyy (喜好反映人格)
2016-05-31 10:24:00H大说的有道理,我可不想等等被检举引战
作者: winniehsiaoo (八尼) 2016-05-31 10:35:00
锁文前留影 爬个公告我想不难吧别错过经典名句惹
作者:
pkkcyc 2016-05-31 10:35:00如果不是i团粉丝各种战别团 你以为i团会在ptt被嘘成这样吗XD
新板规6/1上路后在公告文下违规处罚会加倍喔 先提醒一下
作者:
lliillyy (喜好反映人格)
2016-05-31 10:40:00突然想起来,之前你们也要求过提出文章来当证据,那时候有热心的板友提供过囉,不要每次自己有需要却要人提供嘛^^不好意思,如果上面的推文造成板友的不悦的话,我在此先道歉,可能文字没有温度但我绝对没有要冒犯其他人的意思,只是解释一下免得遭受误会,板主也辛苦了
作者:
zecatata (You Can Call Me Monster)
2016-05-31 10:49:00照上面板友的建议认真爬完公告文,有被水桶警告的i团粉丝用5根手指头就数的完了
作者:
fania (我呸~我play~)
2016-05-31 11:03:00推SARAH12349大的别只用印象攻击某方^^
作者:
DuckTuo (Tuo)
2016-05-31 18:01:00推 版主真是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