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违规投票公告 - 投票已结束

楼主: LeedTV (LEED)   2014-07-14 05:48:33
为了避免占用太多板面,
以后遭到检举后,举行投票来决定如何处置的公告就通通发在这篇置底文,
板友spjail在(文章代码:#1JmHjwfD)的推文已经经过投票认证违反板规,
(可参阅 http://goo.gl/IcTtml )
接下来决定要如何处置,
板友们觉得给他黄牌2张警告就好了,
还是要直接水桶30天呢,请按V进行投票吧,投票预计到22:30~23:30结束。
A.黄牌警告2张
B.黄牌警告3张=水桶30天
作者: annie5817 (NiNi)   2014-07-14 13:44:00
我觉得 投票这件事你应该放在前面讲耶,不然看完整篇才知道你要讲什么…
作者: onelove (一拉)   2014-07-14 15:41:00
为什么按V显示没有投票进行中
作者: Ulose (有话直说)   2014-07-14 15:46:00
标题怎么感觉怪怪的
作者: angelmax (你今天U质了吗)   2014-07-14 16:16:00
话说我觉得是否采线应该由版主认定吧 投票决定蛮奇怪的
作者: monalin (迷路羊)   2014-07-14 16:31:00
如果每被检举一次就要投一次票 韩乐版不是天天都要办投票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4-07-14 16:34:00
目前没有投票举行0.0 话说这投票有点怪怪的少时那首美国市场胃口不吃是事实 但说卖场就有点超过了卖脸标题有种“野生的太公出现了” 的fu XDDDD
作者: didolydia (杂学之女)   2014-07-14 17:05:00
最近太公默默增加,是该管了
作者: ella30422 (颗颗)   2014-07-14 17:06:00
版主决定就好
作者: ty5ed   2014-07-14 18:24:00
投票表决怪怪的 除了增加看板的负担 也容易再起笔战或争议
作者: ringlili (Ring)   2014-07-14 19:54:00
所以以后有检举就投票? 这哪招?继开放个板文后又来个投票表决...
作者: season002 (WTF)   2014-07-14 20:00:00
大概是版主也难以决断,我自己觉得他就算是有点酸也未达到需要处罚的程度
作者: loveaic (*Ai*)   2014-07-14 20:09:00
我觉得用投票来公审是怪怪的,但可以设警告,积满就桶反正会被检举的没意外应该就某些人,不自律自己看着办
作者: Pettitte46 (被讨厌,怪我囉?)   2014-07-14 20:18:00
觉得不需要公审,板规制定清楚的罚则,违规一次警告第二次水桶几天之类的,版主自己要有个底,如果有板友站信检举,版主自己可以设个限制看到多少人检举就能罚
作者: loveaic (*Ai*)   2014-07-14 20:58:00
不过就算投票也要设个门槛吧,若只有十几人投的多数这效力
作者: ty5ed   2014-07-14 21:47:00
真的要吵不管用投票看起来多民主还是吵得起来啊...版主标准订出来给大家看得到就够了 若是有版规不足之处再来投票讨论都来得及~
作者: teal7 (teal7)   2014-07-14 21:49:00
觉得板主判决标准一致就好
作者: wunei   2014-07-14 22:25:00
除非是几个大钓手,不然这种会投的多是牵扯到的团吧像我就懒的投 这样板主觉得公平吗?用投票真的很可笑 一些大钓手没被检举的呢? 就不管了?
作者: WildWarlord (不正四维)   2014-07-14 23:52:00
推ty5ed 另外我觉得懒得投不是废除投票制理由 版主设的投票制还蛮ok的 争议越大的发言就会吸引更多人去注意投票这件事
作者: onelove (一拉)   2014-07-14 23:57:00
我觉得投票很好,新版主上任全新作风很赞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4-07-15 00:24:00
版主用投票问取意见很好 但要渐渐抓好标准 总不能一直投?公审的手法另人creepy 今天若是pf犯同样的 结果应该不同
作者: see1994 (星星)   2014-07-15 00:30:00
违规用投票决定很怪耶 会care的人有时候是喜欢该团的人觉得被冒犯 路人觉得OK然后举行投票路人参与投票的意愿相对于粉丝的意愿较低
作者: Pettitte46 (被讨厌,怪我囉?)   2014-07-15 00:33:00
我不解的理由是,为什么一个版主可以决定的事情要弄到两轮投票那么费时,基本上给警告给水桶都是版主的权责,相信只要版主有制定明确的规则且标准一致,怎么处分都不会有什么太大的争议吧? 投票决定虽然很新鲜,但是像刚刚结束的投票总投票人数不到100,真的是版主所谓的多数意见吗?还是只是被s大的推文气到而参加投票的而已?那这样不会给人落井下石的机会吗?
作者: see1994 (星星)   2014-07-15 00:33:00
于是被判违规的比例就会较高 小小意见^^"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4-07-15 00:35:00
连处罚的力度也要投票决定?
作者: see1994 (星星)   2014-07-15 00:36:00
此外倘若真要投票的话 是否可采记名投票或者是备注栏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4-07-15 00:36:00
知名太公被抓到公审肯定死刑的 但那公平吗? 我囧
作者: see1994 (星星)   2014-07-15 00:37:00
填写认为违规的理由 不然如果有报复投票的情形呢
作者: onelove (一拉)   2014-07-15 00:44:00
应该是版主对于那篇是否引战觉得不同人会有主观认知的不同,见解不一才投票吧!明显违规的,版主应该可以自己决定要不然最后比谁会绕人,谁歌迷多就不好了
作者: wunei   2014-07-15 09:11:00
通篇看下来板主根本答非所问...呵呵给太快给成推 补嘘两三小时可完成 完全期间限定投票了 神招!
作者: Pettitte46 (被讨厌,怪我囉?)   2014-07-15 09:49:00
呃…所以版主没有打算回应版友的疑惑吗= =版主开投票的标准在哪里?是只要有违规事宜就要投吗?这一切都不是能不能在多少时间内完成的问题欸
楼主: LeedTV (LEED)   2014-07-15 11:48:00
因为工作的关系 最快也要20:00以后才有空回复到时候再来回复一下几位网友
作者: ringlili (Ring)   2014-07-15 16:13:00
推see 路人有时根本无感,投票根本就是各团在战到底是公平在哪?
作者: toyota40106 (中321)   2014-07-15 17:03:00
同意onelove大 歌迷多还会有一堆人来护航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