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韩国自助旅行者路过 刚好看到这串讨论 想给板主一些板规修改建议:
现行板规
B.发文/推文内容包含下列事项者,板主得迳删文章或劣退或水桶,不另板上通知
^^^^^^^^^^^^
视情节给予警告或七日以上之水桶或退文处分,情节重大及累犯者得永久水桶
在SYSOP板精华区:
【精华文章】 ◆ ═════════════════板务部★ 看板《SYSOP》
我在哪? z-23-14-7
SYSOP
23. ◆ PTT 法规集
14. ◆ ═════════════════板务部★
7. ◇ 水桶该处分应公告
已明订水桶处分必须公告,惟公告方式不限每笔使用文章公告,可以使用置底文功能编辑
另外,依同精华区另一篇公告:z-23-14-6
SYSOP
23. ◆ PTT 法规集
14. ◆ ═════════════════板务部★
6. ◇ 劣文新规范
提及使用劣文功能(其实现在PTT已更名为退文功能)必须于板规详细订定劣文给予的条件
,若板规没有相关规定,或是没有依照板规施行,该劣文无效。
本板板规B中提及:视情节给予警告或七日以上之水桶或退文处分,仅以情节轻重而判定是
否给予禁言处分或退文处分,在许多小组申诉案判例被认为不够明确揭露劣文条件。
像板规D条列式订定某些情况迳行退文就比较没争议,以上给板主参考。
最后,还是老话一句,板主辛苦了,也请大家多多体谅无给职的板主,为了维护看板秩序
及让更多使用者能有更好的环境来查询及讨论,每天要付出很多时间来管板,非常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