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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韩自助旅行 住宿限时退税
旅游经作者: 旅游经编辑部 | 旅游经 – 2014年6月13日 下午12:01
韩国积极推展观光不遗余力,为了鼓励更多外国朋友前来韩国旅游,韩国政府自于2015年3月31日前,限时实施饭店住宿费附加价值税(VAT)事后退税制度,但活动机制适用自助旅行且饭店名单可能会有变动,请随时至相关网站确认查询!
韩国观光公社台北支社表示,只要是到韩国自助旅行的民众,在附加价值税退税服务适用饭店住宿2晚以上、30晚以下的外国旅客,于入住饭店时索取饭店住宿费附加价值税说明书与“退税确认表(Checklist)”,于住宿期间填写好饭店“退税确认表”,符合退税资格的旅客就可于退房时将退税确认表交给饭店,并索取“退税单”。
并在退房日起3个月内经由仁川国际机场、金海国际机场、金浦国际机场、济州国际机场、仁川国际客轮站及釜山国际客轮站出境时,于提供退税服务窗口出示护照与退税单,即可取得现金退税。但民众须切记,离开韩国后无法于海外申请退税。
退税资格仅限自助旅行的访韩外国旅客,在韩国国内就业(持工作签证)或滞留6个月以上,或使用法人(公司)的信用卡付费、由韩国人付费、团体旅客(购买旅行社旅游商品者)皆不得退税。退税范围仅限住宿费,若早餐费已包含在住宿费内可退税,额外支付的早餐费用不得退税。
附加价值税退税服务适用饭店将分阶段进行审查与指定作业,故附加价值税退税服务适用饭店名单可能会有变动,要赴韩国自助旅行的民众请先至网站确认饭店名单,相关讯息请至韩国公社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