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韩医保新规最早12月实施 严防外国人滥用医保

楼主: CCY0927 (只是个暱称罢了)   2018-10-04 17: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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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医保新规最早12月实施 严防外国人滥用医保
2018/10/04 17:38 KST
韩联社首尔10月4日电 韩国保健福祉部4日表示,《国民健康保险法实施令》修订案最早
将于12月起实施。由此,部分外国人在韩短期投保享受高额医保待遇后出境的问题有望得
到解决。
保健福祉部从8月29日到本月8日对修订案进行立法预告,福祉部还计划在获得法制处和国
务会议的批准后正式颁布该修订案。
修订案规定,旅韩外国人参保资格中的最短停留期条件由3个月延长至6个月。除永久居住
权和结婚移民者继续享受国民待遇外,包括持访问同居(F1)、居住(F-2)签证者在内
,旅韩外国人均须缴纳高于上一年参保者平均水平的医保费用。滞纳医保费者申请延长停
留或再入境时法务部将不予受理。
健康保险公团向国会保健福祉委所属议员提交的一份资料显示,旅韩外国人参保者正在逐
年递增,由2013年的16.2265万人、2014年的18.4805万人、2015年的20.8184万人增至
2016年的24.8479万人,2017年为27.0416万人,今年6月增至29.0876万人,即将突破30万
大关。受此影响,由旅韩外国人和旅外韩人投保者引发的财政收支赤字也呈明显增势。
为解决这一问题,共同民主党籍议员金相姬日前提交了一份《国民健康保险法》部分修订
案。该修订案规定,具有一定资格的外国人必须参保,滞纳医保费者不得享受医疗补贴。
现行法规定,旅韩外国人只需在韩国居留3个月以上即可参保,但这只属于没有约束力的
临时规定。因此,部分旅韩外国人只在需要接受高额治疗时才开始投保,这对其他连续投
保者而言有失公平。
另外,由于有关部门难以掌握外国人的收入和财产水平,面向已出境的外国人征收滞纳医
保费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完)
韩文原文:http://bit.ly/2ydOC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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