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全税屋满约,一定要等房东找到下一个房客才能拿回保证金吗?
在台湾对于房屋契约观念很简单,就是约满,房东拿回房子,房客拿回押金,结束。
但是韩国竟然很多全税房东都表示要找到下一个房客才能退保证金 = =
如果是未满约,我们想退租,那我无话可说,甚至我们可能也需要帮忙找房客
但是现在明明就是约满了....
房子11月初会到期,八月底就告知我们不续约了
他们也有开始找新房客,但是之前说,可能无法在约满时找到。
我觉得他们没找到新房客是他们的问题,并不应该拖延我们拿回押金的时间
如果他们一整年都找不到新房客,难道就这样扣着我们的钱一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