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记者陈雅兰
YG免费转让G-Dragon、GD商标!权志龙拿回艺名免改名
韩国经纪公司“YG娱乐”跟BIGBANG队长G-Dragon(GD,权志龙)去年(2023)疑似在“争
夺名字商标”。
今(1)日韩媒报导,“YG娱乐”为了制造好形象,决定无偿转让
“G-Dragon”、“GD”等商标,权志龙未来确定可以“自由使用”该名字活动。
G-Dragon绰号GD,本名“权志龙”,他在6岁就以童星歌手身分亮相,
曾是“SM娱乐”的练习生,2001那年才12岁的他,改转至“YG娱乐”旗下,
国中3年级开始创作写歌,2006年作为BIGBANG队长身分出道,
BIGBANG更是“YG娱乐”的经济来源支柱,不管是创作的团体歌曲《红霞》、
《Haru Haru》、《Tonight》、《Love Song》、《FANTASTIC BABY》;
还是跟T.O.P的分队作品《HIGH HIGH》、《OH YEAH》;或是个人单曲
《Heartbreaker》、《Breathe》、《Gossip man》、《Who You?》、
《Black》、《ONE OF A KIND》、《Untitled,2014》等,
甫推出都深受喜爱,在K-POP历史上写下纪录,不少韩星过去都以GD为榜样,
BTS成员柾国就是因为看到GD的表演,萌生当歌手的想法。
GD跟“YG娱乐”的合约于2022年12月29日到期,去年(2023)10月,
GD因为被陷害吸毒,“YG娱乐”翻脸不认人,GD疑似觉得被背叛决定不续约,
“YG娱乐”就被爆出偷偷延长注册G-Dragon、GD等商标权,
他们也在2023年12月23日正式官宣“分手”,确定分道扬镳不续约。
“YG娱乐”曾于2003年2月首次申请G-Dragon商标权,有效期限为10年,
到期后再于2013年2月延期登记,2023年9月13日再延长注册,
除非有特殊状况,否则“G-Dragon”未来10年都属于“YG娱乐”。
相隔11个月,“YG娱乐”今天决定无偿转让“G-Dragon”、“GD”等商标权,
权志龙今后可以自由使用“G-Dragon”的名义活动。
韩媒指出,“YG娱乐”认为,当这些商标权让给权志龙时,
其附加价值会被放大,所以做出这重大决定。
“YG娱乐”相关人跟媒体表示:“G-Dragon和GD等商标权已经转让给了该艺术家。”
权志龙的公司“Galaxy Corporation”也证实此事:
“G-Dragon的商标权已经转让过来,使用这个名字进行活动完全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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