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HYBE要求金监会调查外国证券公司ADOR的“管理层收购提案”
韩国今日记者金建宇
根据15日投资银行(IB)产业消息,确认HYBE对NewJeans的关联公司和并购公司,
与ADOR经营层一起,向金融监理局要求调查外国证券分析师违反证券市场法的行为。
根据消息,HYBE于14日向金融监理局提交了申请,要求对ADOR经营层散布虚假资讯、
操纵股价、利用未公开资讯进行股票交易等证券市场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
其中包括外国证券分析师A某。
A某最近发布的报告中也提到了HYBE的买进建议。 他向一般投资者建议购买HYBE股票,
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对HYBE的企业价值产生了负面影响,这是HYBE方面的主张。
据悉,A某于4月17日为了投资HYBE而与一位外国投资者会面前,
安排了与ADOR经营层的单独会议。 这与闵代表声称从未见过任何投资者的说法相矛盾。
这情况看来将成为HYBE于上月25日对闵代表提出渎职罪的重要证据。
闵代表方面表示:“渎职是指实际上损害公司价值的行为,
而 闵代表并没有发现实际意图或已实施的行为。”
HYBE认为A某实际上是在从ADOR管理层手中接管经营权的过程中担任顾问的。
A某也提出了针对其他唱片公司和HYBE的刑事和民事行动等具体执行方案。
特别是,A某也就被指为本次冲突核心的HYBE与闵代表签订的股东协议书中的
看跌期权条款提供建议。
闵代表去年12月要求修改与ADOR股权处置相关的股东协议书。
根据协议书,闵代代表可以透过看跌期权将其持有的13.5%股权转让给HYBE,
但要求将ADOR的企业价值从营业利润的13倍提高到30倍。
A某认为ADOR的企业价值定价标准可以达到营业利润的35倍。
他建议闵代表提出约30倍营业利润的看跌期权标准,
并以在最终谈判中同意20倍的目标进行。
HYBE声称A某的行为导致公司和艺人整体声誉受损等业务损失。
闵代表以与A某类似的观点提出了针对HYBE的主张,这些内容引起了关注,
导致HYBE股价下跌。
一位业界人士表示,“A某利用未公开信息谋取私利的行为,
违反了证券分析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以交易或市场波动为目的散布谣言,
利用层级结构,欺骗不特定投资者,诱导某些行为”。被禁止。”
“这违反了《资本市场法》,”他说道。
留言:
1.这看起来就像是一场零和游戏。
2.真有趣
3.又开始了
4.在NewJeans回归之前都会是这样的,不,回归之后也会是这样。
5.代表会见投资者并不是犯罪。
6.HYBE也做了很多不该做的事。
7.今天是Haerin的生日。
8.即使闵熙珍试图接管管理权,我也理解,我甚至都想支持她接管整个HYBE kkk
9.我不喜欢HYBE,但我也不喜欢闵熙珍,反正他们都是因为钱而陷入困境,
所以这里有很多赞美闵熙珍的文章,这很令人惊讶。
10.趁这个机会,让HYBE也接受金融监理局的调查如何?
https://theqoo.net/square/323134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