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永远无法从HYBE脱身"..闵熙珍吐露的股

楼主: peggy0410 (lorene0410)   2024-04-26 14:22:37
"永远无法从HYBE脱身"..闵熙珍吐露的股东合约是
媒体名称:韩国经济
新闻连结:https://naver.me/5nXIqiOU
记者姓名:河智恩 车俊昊
(若有则必须贴出)
新闻全文:
NewJeans所属公司ador的闵熙珍代表和HYBE之间的矛盾激化的情况下,双方的股东间合约有
望成为法庭攻防时的核心争论焦点。
26日,据投资银行(IB)业界透露,持有ador公司80%股份的大股东HYBE和闵熙珍代表(持股率
18%)等经营团队于去年3月左右签订了ador股东间合约(SHA),该合约包含了闵代表在前一天
记者会上多次表示不满的"竞业禁止条款"相关条款。竞业禁止是指在辞职后的特定时间内,
禁止在竞争行业工作的条款,这是为了防止企业的核心人物或创始人出售公司后,建立竞争
公司,造成损失而采取的措施。
记者会上闵代表主张,从去年年末开始要求修改股东间合约中的部分条款,但未被采纳。闵
代表表示:“与HYBE之间的矛盾不是因为我谋划篡夺经营权,而是因为对修改股东间合约的
分歧很大,对我来说,合约是陷阱,我不可能当奴隶啊。”被律师阻止继续谈论。
闵代表方面主张,在多次要求修改合约后,HYBE突然提出“篡夺经营权的疑惑”导致局面破
裂,HYBE反驳称“这是闵代表单方面的主张。”
HYBE和闵代表之间的合约之所以罕见,是因为将禁止竞业期限捆绑在持有股份期间和代表理
事在职期间两种情况。闵代表就算只持有1股,或没有股份,只要是担任ador的代表理事或
公司内部理事,就要遵守禁止竞业的规定。
HYBE一直要求闵代表担任代表理事至少5年,且遵守禁止竞业的规定。但据分析,考虑到闵
代表卸任代表理事后仍有可能是ador主要股东,成立竞争公司,因此加强了竞业禁止条款。
根据合约,闵代表持有的18%的ador股份中13%具有今后出售给方HYBE的权利(卖权),卖权从
今年年末开始就可以执行,而剩下的5%,如果没有HYBE同意,就不能向HYBE或是外部出售。
闵代表除了未经HYBE同意出售股份的方法外,没有能放弃剩余股份的权利。
从闵代表的立场来看,持有的股份中5%没有设定卖权,而且如果没有HYBE的同意也不能处理
,因此只要HYBE方面下定决心,就能无限期地阻止竞业,而因为上市等投资金回收方案受阻
,所以ador的少数股份也不会吸引投资人。闵代表吐露的“一辈子都被HYBE绑住了”就是这
个部分。投资业界相关人士评价说:“不仅是在职,连持份两侧都禁止竞业是非常罕见合约
。”
随着双方的矛盾全面爆发,预计HYBE方面将以闵代表违反股东间合约为由低价回收ador股份
。据娱乐业界透露HYBE最近以闵代表等为对象,宣布违反股东间合约,其理由是试图夺取ad
or的经营权。
闵代表方面的卖出选择权行使价格是活动时间年度和上一年度平均营业利润的13倍除以总发
行股数,据推算,如果今年行使这一措施,规模约为1000亿。闵代表在前一天的记者会上曾
发言说:“即使什么都不做,也能赚1000亿,我为什么要进行内部检举呢?”(指复制NewJ
eans的事情)
如果按照HYBE方面的主张,闵代表违反合约的行为得到法院的认可,HYBE可以低价购买闵代
表等持有的股份。据悉HYBE在控告闵代表等违反股东间合约的同时,还拥有要求赔偿损失和
购买他们股票的买权,价格是票面价值和比公允价值的70%更少的金额计算,其中还包括"不
提出异议"的句子。
闵代表和HYBE之间的股东间合约是在ador成立2年后签订的。因为在ador成立当时HYBE持有1
00%的股份,但是闵代表去年购买了其中的20%从此形成了股东关系。方议长还提案把资金借
给当时资金情况不太好的闵代表,因此双方也产生了债务关系。
心得或评论(选填):
懒人包
只要HYBE不同意,闵熙珍一辈子都不能在业界工作
我昨天在某篇底下的推文说的就是这件事
个人推测 真正的冲突点其实是股东间合约,而不是什么闵熙珍试图夺取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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