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230827 韩星板板规第三条第三款增修公告
案由:根据案 23060406 (#1a4oLjpD) 所述,自 #1NJoU9J0 开始便会删除 "未经同意禁止
转载" 文章, 原先本板就有 "禁止转载" 的相关判例,但没有在板规上明文规定。
因此修改板规3-3,将转载相关内容纳入。对本增修案有疑义者欢迎在推文讨论。
本案将于公告后七日 (230903) 生效,届时将不另行公告。
说明:将转载或转录未经同意不得转载之文章纳入。
3-3 转录注意事项
[现行条文]
转录文章,请将争议推文酌情删除,若该文章推文有引战之虞,视同引战文章。
[修正条文]
转录文章,请将争议推文酌情删除,若该文章推文有引战之虞,视同引战文章。
转录或转载请经过原作者同意。不得转载或转录原作者标明 "未经同意不得转载"
或其他意义相近之标注之内容,违反文章将删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