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报] IZ*ONE重启活动

楼主: ptt2023 (ptt2023)   2020-01-07 17:49:10
※ 引述《k10055960 (太阳-Solar)》之铭言:
: 自己喜欢的偶像
: 可能是害别人没办法出道的凶手... 犯罪者...
※ 引述《snownow》之铭言:
: 知道自己作弊得来的位置继续占著不放...
: 之后得利的也是他们...
: 路人的眼里这就是作弊上位还霸占不放继续赚
k 大、s 大及部分网友
似乎没发现
自己的认知有些不清楚的部分
容我梳理一下
首先,就目前的证据
节目造假,成员们是
知情,不知情?
主动,还是被动?
出道的成员
是凶手、犯罪者、得利者?
直接划上等号?
其他参赛者则是受害者?
如此的二分法
大家是如此理解的?
犯罪有分主犯、从犯
这些人具体是谁?
出道的成员们
主观上有犯意?
又具体做了那些
作弊、犯罪的行为?
有开始发现到
主词和动词的
不一致、不连续?
有开始发现到
逻辑及事实
须再厘清的部分?
有没有可能试着去接受
从另一种更宽广的角度思考
因为节目造假
因此所有参赛者都是受害者?
而 s 大是 12 名几乎全杠龟?
认为整团都靠作弊上位?
k 大也似乎是一竿子打翻一条船
但这种零和角度的理解适当吗?
具体来说,有哪些成员
不应在十二人名单内?应踢出?
一半以上?全部?少数?
(这里有人能回答?)
因部分成员涉及造假
解散自然是选择之一
但对其他清白的成员公平吗?
考量沉没成本,若解散
所谓的“受害者”
是增加?还是减少?
考量边际效益
较适当的选择会是什么?
※ 引述《lanucelot》之铭言:
: 小偷 偷车 卖给你 你不知情 事窗东发
: 你认为你不需要把车还回去?
l 大的比喻很好
但似乎和 s 大、k 大一样
没纳入比例原则的感念 (恕不赘述)
首先,重点是
咎责、求偿的对象是:小偷
但不少人弄错了
再者,解决方案也不只一种
还车,也要原车主愿意
不是如鲁侯养鸟般
主观地一厢情愿地认为
对方毫无疑问地愿接受
再者,有许多因素未考量
车都被偷了一年多
车况、车主状况如何?
原车还回,虽是选择之一
但是最好的选择?
再者,当初是整台车被偷?
整团都是假的?
有些人似乎这么认为
却不知数学及逻辑上的谬误 (恕不赘述)
※ 引述《snownow》之铭言:
: 之后得利的也是他们...
: 路人的眼里这就是作弊上位还霸占不放继续赚
※ 引述《tieneun》之铭言:
: 专辑赚最多的就是公司,艺人肯定赚超少...
: CJ 肯定很感谢你们送钱
CJ 代表理事不是说
未来的收益将全部捐出?
是我的理解有误?
还是我活在平行世界?
换言之,成员们之后的
每一次上台,不都是公益?
每一次演出,不都是义演?
就地解散
真的是最负责任的做法?
换种角度
这不也是可考虑的方案之一?
此外,s 大和 t 大是不是
完全没发现自己话中
逻辑上显而易见的矛盾?(恕不赘述)
说个笑话,有次老师上课
发现大部份的学生没来
便开始破口大骂半个小时
晓得学生们的反应是什么?
要骂,骂那些没来的人,骂我们做什么?
这篇的目的
是希望大家的脑袋
比那位老师清楚
最后,大家有没想过
自己的行为,是雪中送炭、锦上添花、还是落井下石?
自己的留言,是建设性的对话,还是无意义的消遣?
经历了这么多事,怎么
有些人的想法,仍如此阿米巴?
有些人都反应,仍如此激动?
有些人的记忆,仍如此金鱼?
钟铉不才刚满二年?
雪莉和具荷拉不都还没百日?
多少考虑一下
个人建议,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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