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引战、挑衅、谩骂
第一项
请勿在文章中以情绪字眼对个人、团体、族群、国家,进行不客观之人身攻击、
挑衅、谩骂、引战,违者一律劣退。
(对人不对事的不欢迎某某某之言论,依据此条办理。见#1NmgkjYy (KoreaStar))
第二项
若在推文中发生上一项所述情事者,水桶两周。
#1P6io334
嘘 noname78531: 就是难听 粪歌 还有人硬要觉得好听 脑粉没救了05/16 21:49
第五项 他板事务推文
请勿在推文当中评论其他看板之水桶尺度、退文尺度、板主作风等等。
理性讨论他板讨论风气,不在此限。
以其他字词替代水桶(地牢、游湖),也以此条办理。
(板主因管理需要公告援引他板判例,其公告下讨论之推文不在此限)
违反此条者,经检举或板主察觉,水桶七天处理。
#1P6io334 (KoreaStar)
→ wendyg: 专版真的听不得一点实话耶XD 也是很可怜 05/17 00:47
→ wendyg: 我刚说了实话被水桶呢 XD 05/17 00:50
→ wendyg: 专版最擅长粉饰太平了XD 不过有用吗?05/17 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