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ddy779 (fly )
2016-08-03 12:03:28媒体名称:自由时报
新闻连结:http://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1783209
记者姓名:陈立妍
新闻全文:
难兄难弟!朴有天弟被同居前女友控告“毁婚”
〔记者陈立妍/综合报导〕韩星朴有天先前被4名美眉指控在厕所遭他“硬上”,轰动亚
洲娱乐圈,警方调查后虽认定朴有天“无性侵嫌疑”,但又爆出他涉嫌买春及诈欺,麻烦
不断,今传出他的亲弟朴有焕,也被前女友提起“事实婚姻破裂”损害赔偿诉讼,要求提
供精神及物质上的赔偿,两人堪称难兄难弟。
根据韩媒“KUKINEWS”报导,朴有焕的前女友K小姐于5月向首尔家庭法院,提出对朴有焕
的损害赔偿诉讼,K小姐表示,她和朴有焕同居构成事实婚姻,但朴有焕却单方面终止两
人的“事实婚姻”关系,要求他提供精神及物质上的赔偿,该案将于9日进行首次调停。
对此,朴有焕所属的C-JeS娱乐回应,与朴有焕相关的民事诉讼事件真相,将透过法庭公
开,未来将竭力防止诉讼对艺人造成的名誉毁损,在判决结果出炉后才会发表官方立场,
另外,涉及艺人私生活的部分,也希望媒体能克制报导。
25岁的朴有焕,2011年时以韩剧《闪闪发亮》出道,曾演过《千日的约定》、《K-POP韩
流的极限生存》、《需要浪漫3》、《她很漂亮》等韩剧,近期作品包括电影《One Line
》、《舞水端》,以及综艺节目《丛林的法则》巴拿马篇。
心得或评论(选填):
作者:
saterr (äºäºŽ)
2016-08-03 12:06:00第二段的朴有天是手误吧 看到吓一跳
这个报导看不太懂 在韩国只要同居 就可以构成婚姻事实…?
作者:
ivanki (优活)
2016-08-03 12:14:00真的是患难兄弟
作者: conie88 (zone) 2016-08-03 12:19:00
....@@
韩国只要同居的时间够长,就可以提出"事实婚"的诉讼
事实婚姻关系各国都有这种情况吧,只是看承不承认,有没有要给保障!
作者:
cov (泥)
2016-08-03 12:34:00?? 同居要多久才算结婚? 这也太方便
作者:
IKURAQ (小金太太)
2016-08-03 12:43:00…………
作者: joy0801 2016-08-03 12:45:00
.............
作者:
cov (泥)
2016-08-03 13:12:00可是他1991年生的欸 这样是同居多久阿?
作者:
miaomao (やらないか?)
2016-08-03 13:21:00事实婚.... 第一次听到欸
台湾在子女认领、子女抚养费有‘事实上抚育’,事实上婚姻…这也太不明确,要怎么形成权利啊…。哎我不懂韩国…
作者: macaber (hmm) 2016-08-03 13:40:00
先进国家像欧美, 结婚率越来越低, 同居关系越来越高就会有同居某段时间之后就拥有婚姻关系的权益之类的法条
作者: holameng (I need a big hug) 2016-08-03 13:49:00
Good Wife不是有一集有同居,结果律师主张没有登记就不算
作者:
Tatehala (仲夏夜之梦)
2016-08-03 13:49:00事实婚的法律在法国也有
作者:
calu (luca)
2016-08-03 13:50:00所以同居久了之后想分手还要给一比类似赡养费的东西喔@@
作者:
luelue (煞气a)
2016-08-03 13:53:00所以是同居多久才算啊?
作者:
mike158 (米奇)
2016-08-03 14:08:00这还好吧
作者:
pommpomm (澎大海)
2016-08-03 14:12:00像Johnny Depp跟Vanessa Paradis(孩子的妈,前女友)就是有名的非婚姻“伴侣”关系 结果他后来结的婚反而更糟..
作者: a85316 (No More Pain) 2016-08-03 14:22:00
但他一定没到十年吧 要是只有两三年感觉很仙人跳当初没人强迫女方要同居 后来要分手就打官司讨钱虽说被甩很可怜 但这样有种把感情完全当投资的感觉如果台湾之后要增订这类法律 我觉得七年左右差不多
作者:
snownow (雪纹)
2016-08-03 14:26:00所以这个诉讼有点像是离婚官司?
作者:
asdfg567 (生存是规则,不是选择。)
2016-08-03 14:37:00支持多元成家吧 台湾这方面真的蛮落后...
作者: strive76 2016-08-03 15:01:00
看韩星版长知识 第一次知道有事实婚
作者: jopojopo 2016-08-03 15:17:00
这也被骂还蛮衰的韩国网友管真多
表面上这事有焕没错吧,就同居后分手,她要什么赔偿?!
作者: jopojopo 2016-08-03 15:26:00
是可以协议,但这真的没什么对错问题
作者: aic8382 (白日梦Evanesce) 2016-08-03 15:30:00
http://goo.gl/qSul9Y 韩文很渣 但这篇好像在讨论实名报导对公众人物产生伤害...媒体这块还是有很多改善空间(如果有人能听懂详细的话欢迎补充QQ 我太废了)
作者: jopojopo 2016-08-03 15:35:00
应该是李阵郁事件的延伸讨论在调查时就直接公布李有性侵嫌疑反倒是诬告的女方资讯什么都没公开在之前的疑似女艺人卖淫报导也都大多用a某b某带过网友认为明显是警察跟媒体的问题不选择性公开别人资料
作者: jopojopo 2016-08-03 15:43:00
不能选择性
作者: aic8382 (白日梦Evanesce) 2016-08-03 16:31:00
谢谢jopo大
作者:
e8804282 (aina94wo)
2016-08-03 17:46:00朴有焕好虽喔 就分个手而已还是被酸爆 韩网民真的很爱连坐 上次那篇JYJ会员周的新闻其他成员也被酸说不是什么好东西
同居人列家暴好像是去年的样子其实事实婚在台湾诉讼上搞不好可以尝试看看,不过法官应该会执著在婚约有无的部分ˊˋ
作者:
see1994 (星星)
2016-08-03 18:04:00AKTW韩翻有去查,韩国 可经由单方通报就解除事实婚
作者: seleneyc 2016-08-03 19:21:00
说起实名报导李真的很衰,受害者什么讯息都被报出去,反而加害者被保护的好好= =
作者:
hoifly (hoifly)
2016-08-03 19:26:00他才几岁 想也知道不会结婚 女生想毁了他吧
作者:
yoshi0322 (yoshi0322)
2016-08-03 19:36:00原来同居后不能分手喔呵呵呵 那以后谁还敢同居啊
这条法律很实用重要,社会结构已经在变,要是法律没跟着进步会有漏洞问题
作者:
ctie (ctie)
2016-08-03 20:56:00同居到一个程度就跟夫妻差不多了,不过朴弟这么年轻,可能同居没多长时间。
听说韩国人不太接受同居 韩国交换生来台湾看到情侣同居都很惊讶
作者: yui30407 (yui30407) 2016-08-03 21:27:00
觉得good wife超会预知时事耶……
作者: pockysongjj (婴儿中毒者) 2016-08-03 23:32:00
这新闻没什么爆点 应该主要是想再桶有天一刀吧
作者: leoniz (Leoni) 2016-08-04 01:26:00
以为韩国很保守居然有事实婚这条,到底是同居了多久
作者:
g76857 (瓜)
2016-08-05 08:09:00很多国家都有类似法律阿,保障同居人的权益,有些同居多年的根本和结婚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