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警方判朴有天4起性侵案皆无嫌疑!调查正

楼主: lawkryslove (vousmevoyez)   2016-07-11 10:45:56
警方判朴有天4起性侵案皆无嫌疑!调查正式终结
连结:http://ent.ltn.com.tw/m/news/breakingnews/1758554
http://i.imgur.com/O0ERfqg.jpg
警方今表示,朴有天在4起性侵案中,因为很难证明有对原告强迫性交,因此被判无嫌疑
,将正式终结调查部分。(翻摄自世界日报)
〔记者陈昱均/综合报导〕韩国男团“JYJ”成员朴有天近日来接连卷入4起性侵风波中,
导致其自身暖男形象崩坏,甚至还被网友嘲讽是喜欢在厕所办事的“厕所王世子”,人生
陷入低潮中。先前警方已经确认朴有天无嫌疑,反而是部分原告,因向朴有天敲诈勒索,
而将被以恐吓、勒索的罪名受处分。其中,第一起案件里的李女所提供的内裤证物,虽然
与朴有天的DNA比对结果吻合,不过今天全案在调查部份已经正式终结,而朴有天在4起性
侵案件中都被判无嫌疑,终于洗清污名。
负责侦办此案的江南警察署,在今天(11日)发表声明:“在这4起对朴有天提出性暴力
指控的案件中,根据直到目前为止的调查情况看来,很难证实朴有天有强制性交的行为。
”也因为如此,警方表示针对朴有天性侵案的调查阶段将正式宣告结束,最晚会在下周左
右将调查结果移交给检察官。虽然目前朴有天取得了初步的胜利,证明自己的清白,不过
由于DNA比对结果仍明确显示他有出入特殊场所并与陌生女子发生关系,或许赢了官司,
但依然很难挽回受到重挫的形象,令人感慨万分。
这部戏终于要下档了
法律讲求证据,无法证明强制,但不代表他事实上没有强迫那些女人发生性关系! 唉~
韩媒连结:
http://sports.donga.com/3/all/20160710/79120373/3#_adtep
作者: StressND (rmgooddd)   2016-07-11 10:47:00
所长无嫌疑
作者: emmawanga (...)   2016-07-11 10:48:00
作者: lingyiyi   2016-07-11 10:48:00
明确的发生关系…嗯…艺人啊,还是要多珍惜自己的羽毛
作者: qlighttkms (无名)   2016-07-11 10:49:00
但所长厕所无套发生关系+当兵下班上酒店得到警方认证!
作者: lingyiyi   2016-07-11 10:49:00
一瞬间就能毁掉,然后令人觉得挺不干净的
作者: nckuddw (东东)   2016-07-11 10:49:00
刑象已毁~~
作者: elainakuo (黑黑)   2016-07-11 10:50:00
所长这名号要跟他一辈子 不是没罪就洗白了~~
作者: m36580 (QiuBo)   2016-07-11 10:50:00
本来就是要有证据才能定罪阿,不然冤案怎么来的,到底事实真相如何只有神才知道吧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07-11 10:53:00
所长可以接代言了 继续他的事业了~~~(  ̄ c ̄)y▂ξ
作者: JieshinRS (油水夫夫住我家楼上)   2016-07-11 10:53:00
但爱厕所是一辈子了
作者: qlighttkms (无名)   2016-07-11 10:53:00
卫浴设备吗??新代言广告!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07-11 10:54:00
完全可以预料的结局 除了对女方而言....其他单位就
作者: snownow (雪纹)   2016-07-11 10:54:00
还是不太懂韩国的程序,警方调查完先判定结果,然后再给
作者: rc0216 (背影)   2016-07-11 10:54:00
代言卫浴广告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07-11 10:55:00
都可以松一口气了 ﹨(╯▽╰)∕
作者: snownow (雪纹)   2016-07-11 10:55:00
检察官签结就可以了吗@_@ 台湾性侵案感觉不管理由多扯都会进法院攻防一下
作者: hmn (无病呻吟)   2016-07-11 10:55:00
形象回不来啦
作者: aceman (aceman)   2016-07-11 10:56:00
可是B女不是有去看心理医生吗?
作者: qlighttkms (无名)   2016-07-11 10:56:00
就不起诉了怎还会进法院攻防~进法院是检方起诉~
作者: rc0216 (背影)   2016-07-11 10:56:00
欸 这样是不就有人要被诬告起诉?
作者: Junkie5566 (姜姜姜姜)   2016-07-11 10:56:00
我以为这一般是否终结侦查是由检察官决定的事情欸…
作者: haohaomin (呵)   2016-07-11 10:57:00
B女没有直接性证据,心理医生顶多只能加强证词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07-11 10:58:00
可以考虑来代言中国那边的卫浴广告了
作者: snownow (雪纹)   2016-07-11 10:58:00
台湾起诉满容易的,很多明显瞎扯的案子也是起诉进法院XD
作者: kliimn (梅梅儿)   2016-07-11 10:59:00
证据在诉讼中扮演很重要的角色,过去许多冤案就因为急于定罪而造成悲剧,这也是越来越严格审查证据能力问题的原因
作者: OoJudyoO (安康鱼)   2016-07-11 10:59:00
这种事是警察决定的吗?韩国司法很难懂
作者: sylvia0079   2016-07-11 10:59:00
有种“青春勿语(韩恭珠)”的感觉,证据不足皆无罪
作者: samliusam (一脑退散~回家甲赛!!)   2016-07-11 10:59:00
所长没办法升级成典狱长了
作者: addy779 (fly )   2016-07-11 11:01:00
最近的韩剧the good wife第二集也是讲类似案件
作者: yuessi (hitomi)   2016-07-11 11:01:00
最近看good wife这部韩剧也有类似的情节..只能说这种事除非是受害著有明显外伤或是现行犯被抓否则很难定罪。搞不好被害人还会被告诬告
作者: haohaomin (呵)   2016-07-11 11:01:00
A女和相关人士会被告诬告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7-11 11:03:00
听说韩网写这篇报导的是所长粉,不知道会不会有人打脸
作者: AoiSawa (Aoi)   2016-07-11 11:03:00
http://imgur.com/td8XXNU 还有这个1亿5千万的协议呢?XDD
作者: addy779 (fly )   2016-07-11 11:03:00
可惜现实没有金慧敬律师帮助受害者
作者: qlighttkms (无名)   2016-07-11 11:04:00
台湾检方会起诉~主要是因为不起诉妇女团体会抗议~但韩国的女性地位低落~也没有妇女团体这组织可抗议!
作者: calture (感谢)   2016-07-11 11:05:00
昨天看了韩剧good wife第二集的剧情也是类似这种
作者: AoiSawa (Aoi)   2016-07-11 11:06:00
WOW 刚看韩网新闻写说警方9日传A A说没拿钱 但调查结果是
作者: sealee (深深深海里…)   2016-07-11 11:06:00
昨天在看goodwife也是想到这个事件
作者: calture (感谢)   2016-07-11 11:07:00
现在才发现上面addy和yuessi也讲了一样的XDD
作者: djdjdj (加油啦)   2016-07-11 11:07:00
韩国没有妇女团体?!好惊讶
作者: mbsyoop   2016-07-11 11:07:00
妈妈神坦 最近好多妈妈出道~~
作者: elainakuo (黑黑)   2016-07-11 11:08:00
希望B女能撑住~~~
作者: loveroll (ロール)   2016-07-11 11:09:00
卫浴代言get
作者: djdjdj (加油啦)   2016-07-11 11:09:00
性侵真的很难举证,至少让大家看清,朴乱玩又无套
作者: haohaomin (呵)   2016-07-11 11:10:00
现实生活中所长称号会跟他一辈子,赢了吗(?!)
作者: mbsyoop   2016-07-11 11:10:00
所长只想不要被关吧 形象他应该不管了
作者: yibou (棠沂)   2016-07-11 11:11:00
不知道这件事到底结束了没 但既然法律是讲求证据的 如果调查确实显示证据不足 对于这种他做了什么他自己知道的言论真的颇无奈
作者: AoiSawa (Aoi)   2016-07-11 11:12:00
所长 股神 炮王 的妈妈干脆组一团妈维拉出道算了
作者: analysis (请Pledis放过AS)   2016-07-11 11:12:00
性侵反而不是重点了,所长喜欢在厕所玩伤害比较大
作者: lingyiyi   2016-07-11 11:13:00
妈妈?最近妈妈都很厉害 什么都可以坦
作者: calture (感谢)   2016-07-11 11:15:00
韩国有妇女团体吧?记得江南KTV随机杀人案好像有出来哀悼
作者: imina   2016-07-11 11:18:00
不是警察调查终结再送检察官判决吗?警察可是判决好怪?
作者: iwgpg1ghc (就是红袜迷)   2016-07-11 11:19:00
所长快回归吧!!!
作者: sm1831azx (心小文)   2016-07-11 11:19:00
韩国很多人讨厌他 但是也有人质疑投怀送抱仙人跳
作者: imina   2016-07-11 11:19:00
警察可以判决好怪?还是韩国法律不同?
作者: Jaelccc (Jayy )   2016-07-11 11:20:00
韩国没妇女团体?爱说笑要不要去google一下?
作者: strive76   2016-07-11 11:23:00
警察可以直接出来说判无罪喔 真是奇妙
作者: calture (感谢)   2016-07-11 11:26:00
是指警察的调查没有证据性侵,还是会把结果移交给检方
作者: Solid4 (Pedot)   2016-07-11 11:27:00
警方认证 应该不是无罪但是证据不足不起诉吧
作者: jassia   2016-07-11 11:28:00
即使无罪…形象依然再见
作者: kuoiann (霜)   2016-07-11 11:32:00
中国还是可以
作者: kliimn (梅梅儿)   2016-07-11 11:34:00
台湾检察官侦查后的判定有嫌疑与否的行为就是分公诉、缓起诉、不起诉,进入诉讼后最后由法官审判有罪与否,原PO讲的并不正确
作者: chaumanchi   2016-07-11 11:35:00
无嫌疑这用词很奇怪 好像日韩都在用 嫌疑这词不就指只是怀疑 所以传媒报导时不能直称犯人 应是嫌疑犯 但没有证据证明嫌疑犯有罪不代表他洗脱嫌疑吧 不起诉这词比较准确
作者: LingSin   2016-07-11 11:36:00
其实原文写的不是"被判",是"判断",是翻译过程语意被改了
作者: verna312   2016-07-11 11:37:00
看到朴有天就想到厕所 这种形像象救不回来了
作者: LingSin   2016-07-11 11:37:00
原文是写"报告判断" -翻译-> "被判" 嗯,不要太相信翻译
作者: Mike9   2016-07-11 11:44:00
没事儿,没事儿。
作者: Lesqueer (赖死鬼儿)   2016-07-11 11:44:00
这样的判决以后女生遇性侵更不敢出来控诉吧 太可怜了
作者: bernicela (要去哪里玩勒)   2016-07-11 11:44:00
好扯
作者: meto (meto)   2016-07-11 11:46:00
就性侵只有DNA证据力不足 实际案后有验伤单或录音录影才有效
作者: rabbychen76 (瑞比)   2016-07-11 11:46:00
唉 这样以后性侵案件发生谁敢出来告.....
作者: meto (meto)   2016-07-11 11:48:00
不过这次事件至少证明他是常去这种场所玩炮...被形象掀开
作者: job5786 (用好事情做好心情)   2016-07-11 11:49:00
合意性交想勒索就告强奸 反正就算司法证明不了 你还是黑掉有这先例后所有韩国男星要小心了
作者: elainakuo (黑黑)   2016-07-11 11:51:00
都性滥交了 还合意性交 又不是单一对象 形象也烂了好吗
作者: saterr (亭于)   2016-07-11 11:51:00
判决感觉y成可怕的结果 真惨
作者: Mugen0413 (无聊的过日子)   2016-07-11 11:52:00
电影"追击者"就有讽刺韩国警检系统的类似剧情了.....
作者: saterr (亭于)   2016-07-11 11:52:00
*y成可怕的结果
作者: kevinaa (111)   2016-07-11 11:53:00
赤裸裸的被揭开常常在各厕所跟酒店妹打炮只能当特制偶像
作者: snownow (雪纹)   2016-07-11 11:54:00
之前就说过,服役+酒店+有督,根本不用到性侵就黑了
作者: kevinaa (111)   2016-07-11 11:54:00
不过没罪说不定是福不是祸 看中国旧衣回收收不收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7-11 11:55:00
滥交就算没性侵也黑好吗,自己到德标准低不代表别人也是而且还在当兵期间,会有这种发展都是他自找的不做不就没事了
作者: ya4ice (用爱培养持续自嗨力)   2016-07-11 11:56:00
若四名提告女性证词一致有一贯性,也可能被起诉;四件都不
作者: snownow (雪纹)   2016-07-11 11:57:00
性侵只是要蹲而已,没性侵韩国演艺圈也不会接受他了...
作者: ya4ice (用爱培养持续自嗨力)   2016-07-11 11:57:00
起诉,估计提告女性和相关证人证词都有落差~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7-11 11:58:00
之前有说四名被害人描述的犯案过程一致性高
作者: Mugen0413 (无聊的过日子)   2016-07-11 11:58:00
有一贯性也是要讲求证据还有长官要不要办 甚或一些非
作者: lemoncha (柠檬茶)   2016-07-11 11:59:00
不太理解 性滥交跟合意性交 有违背吗?
作者: rabbychen76 (瑞比)   2016-07-11 12:00:00
现在怕女生被报复啊...
作者: lemoncha (柠檬茶)   2016-07-11 12:00:00
形象是一回事 有没有犯罪是另一回事我觉得
作者: marr (米虫)   2016-07-11 12:00:00
只有被害人说词本来就难以定罪。而且性侵举证很难
作者: ya4ice (用爱培养持续自嗨力)   2016-07-11 12:00:00
那是媒体报导说的~除提告人还有证人证词也要够一致才行吧
作者: Mugen0413 (无聊的过日子)   2016-07-11 12:00:00
台面上的角力 虽不甚了解韩国但过往事件历历在目
作者: justlisen (阿呆)   2016-07-11 12:01:00
剧情真的很像儿子们的战争.....南圭万也是前面几次获判无罪
作者: elainakuo (黑黑)   2016-07-11 12:01:00
讲的是形象 有没有罪又不是看热闹的路人在判的~
作者: imina   2016-07-11 12:05:00
韩国男星小心个屁,好好找个对象不好?要不然左右手轮著用啦
作者: Isis0311   2016-07-11 12:05:00
真相如何只有当事人知道,什么ABCD我们也都是看媒体报导,但DNA符合表示他私生活很乱,也是不会再支持他了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7-11 12:06:00
对我这路人来说,只要滥交就黑了,但希望性侵能有真相不然对双方都不公平
作者: kliimn (梅梅儿)   2016-07-11 12:07:00
我的意思是指无嫌疑就也没有讨论有罪与否的意思,说等于也是也不是,当然形象事另一回事
作者: tsgd   2016-07-11 12:07:00
要怎么证据是用强的 难度很高只要女方说不愿意就得成立吧(虽说这很可能被说是价钱谈不拢
作者: Mugen0413 (无聊的过日子)   2016-07-11 12:09:00
光是要去医院验伤采集相关证物对被害人就已是不可承受之重 及起诉不成被反诉的压力 社经地位的不对等
作者: kliimn (梅梅儿)   2016-07-11 12:10:00
Sorry 有点小误解你的意思
作者: winnie9519 (WWW)   2016-07-11 12:11:00
反正形象已经回不去了
作者: kliimn (梅梅儿)   2016-07-11 12:11:00
上面给原po的回复^_^
作者: Ivbby (IB)   2016-07-11 12:12:00
以后女生都不敢站出来了,怕助长性侵风气
作者: ruincos   2016-07-11 12:14:00
厕所变成有口碑的好地方?反正举证不了嘛==
作者: yeahhey999 (wannnj)   2016-07-11 12:16:00
那些女生好可怜...没证据就只能拿钱了
作者: a032100 (MimOsa_iRis)   2016-07-11 12:16:00
证据就是马上要去医院验伤 马上报警啊 真的被强暴了这些至少要做 不要好几天甚至几年谁会理你 之前就说了抵抗要件一个都没有不会被起诉了 台湾也一堆诬告强奸的 意外吗
作者: elainakuo (黑黑)   2016-07-11 12:18:00
说的很简单 被强了心理严重受伤很可能是一直洗身体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7-11 12:18:00
如果被性侵了能够码上去验伤的话我会很佩服那个人
作者: OoJudyoO (安康鱼)   2016-07-11 12:20:00
大部分很难立刻去验伤吧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7-11 12:20:00
每次看到这种质疑女生太晚报案都很心寒
作者: a032100 (MimOsa_iRis)   2016-07-11 12:20:00
那还能怎样 这界限是能跨过去吗 真的只凭一句话就告的成更疯狂好吗
作者: ya4ice (用爱培养持续自嗨力)   2016-07-11 12:20:00
不是有人提到good wife第二集,被害女性也是立刻去验伤保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7-11 12:21:00
没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说的可真轻松
作者: OoJudyoO (安康鱼)   2016-07-11 12:21:00
a032100 也诬告的 但是不代表真的受害者要被你这样说
作者: ya4ice (用爱培养持续自嗨力)   2016-07-11 12:22:00
留证据~这也是保护自己。不管什么案件都讲求证据啊~
作者: a032100 (MimOsa_iRis)   2016-07-11 12:23:00
有没有有发生在自己身上很重要吗 那是比例问题
作者: elainakuo (黑黑)   2016-07-11 12:23:00
不是每位女性都能马上冷静下来的好吗?
作者: MisterMr (俄罗斯轮盘!啵)   2016-07-11 12:23:00
只是同理心问题
作者: juju1019 (snow)   2016-07-11 12:24:00
地点很重要
作者: MisterMr (俄罗斯轮盘!啵)   2016-07-11 12:24:00
祝福你在乎的每一个人都有正确的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7-11 12:24:00
无话可说,只能说检讨被害人正夯
作者: a032100 (MimOsa_iRis)   2016-07-11 12:24:00
真的改成一句话就告的成 钓鱼犯案绝对会暴走
作者: MisterMr (俄罗斯轮盘!啵)   2016-07-11 12:25:00
就算朴这件案子里的人都是诬告或仙人跳
作者: ya4ice (用爱培养持续自嗨力)   2016-07-11 12:25:00
不冷静下来就没有证据啊!这不是最现实的问题吗.....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7-11 12:25:00
哪里有一句话就告的成,你有看新闻吗
作者: newef (\新衣服/)   2016-07-11 12:26:00
反正形象回不去了!所长名要跟一辈子
作者: purineboy (:P)   2016-07-11 12:26:00
下一出剧就演所长的养成吧,强势回归XDD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7-11 12:26:00
觉得好难过,在保护女性方面台湾真的还有好长的路要走
作者: windling (呜啦森林的女巫)   2016-07-11 12:26:00
(验过伤报过案的路过)不是冷静哦,是想让他得到惩罚,死也不能放过这种王八蛋的心情保存证据的
作者: kliimn (梅梅儿)   2016-07-11 12:27:00
一句话就告得成,这要件会变成国际大笑话,也会造成法律资源的滥用。许多事都是一体两面,本来就很难面面俱到...
作者: julia761029 (啾)   2016-07-11 12:28:00
无论真相如何,媒体舆论和乡民都已经判他有罪了
作者: a032100 (MimOsa_iRis)   2016-07-11 12:28:00
之前的新闻欧美要把性侵改成 被害人口头陈述就可提告 一堆人叫好
作者: gotohikaru (又没差...)   2016-07-11 12:28:00
一句话告得成的是性骚扰 台湾的问题是就算能举证诬告
作者: kliimn (梅梅儿)   2016-07-11 12:29:00
一句话就告得成是指前面的推文
作者: gotohikaru (又没差...)   2016-07-11 12:29:00
也几乎都告不成
作者: as3366700 (Evan)   2016-07-11 12:29:00
没证据就判罪问题更大
作者: a032100 (MimOsa_iRis)   2016-07-11 12:30:00
这还是前不久的新闻而已 像被霸凌案件都要保留证据了 凭什么性侵可以因为口头陈述就可成立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7-11 12:31:00
所以谁说口头陈述就能成立阿你到底在讲哪国阿
作者: imjungyi923 (我是小旋风)   2016-07-11 12:32:00
形象还是没了啦唉
作者: gonobia (啾豆!)   2016-07-11 12:33:00
这本来就很难举证..尤其时间又过这么久Orz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7-11 12:33:00
大很勇敢..我没有勇气..虽然是未遂,但我没勇气告诉别人
作者: elainakuo (黑黑)   2016-07-11 12:33:00
当下报警 心理咨询 至少也算间接证据 哪来的只有一句话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7-11 12:34:00
从顶楼跳下去的勇气也没有...我真卒.....
作者: kliimn (梅梅儿)   2016-07-11 12:34:00
T大,有人推文说过别激动,我有看到但可能被修掉了吧
作者: MisterMr (俄罗斯轮盘!啵)   2016-07-11 12:35:00
反正想到性侵案与诉讼就觉得很痛心 有多少人是报了案之
作者: a032100 (MimOsa_iRis)   2016-07-11 12:35:00
推文都在讲啊 上面也有人说被害者不敢报 这些事实上就是跳出来告 的结果什么证据都没有 最简单的验伤都做不到还希望告的成 法律不是这样跑的
作者: fairysecret7 (Tracy)   2016-07-11 12:36:00
都是媒体在写的 警方还未正式开发布会 女方主要就是要钱的...
作者: MisterMr (俄罗斯轮盘!啵)   2016-07-11 12:36:00
后承受一堆律师和法官的询问 受到二度伤害后 却依然讨不回公道的..在这种情况下还说那种苛责的话真的 哀不是论此案 只是性侵案的状况真的很多这种
作者: dp44 (lol)   2016-07-11 12:37:00
本来就是要讲证据啊......
作者: windling (呜啦森林的女巫)   2016-07-11 12:37:00
不是勇气的问题,我也是未遂我也怕可是这真的不是我们的
作者: chaumanchi   2016-07-11 12:37:00
刚才在找韩国性侵相关案例 看到有一例是哥哥性侵妹妹相隔六年报案 证据只有妹妹一人证词 妹夫曾勒索金钱
作者: job5786 (用好事情做好心情)   2016-07-11 12:38:00
法律应设计成被侵害者说有就定罪 要求证据根本二度伤害被害者
作者: a032100 (MimOsa_iRis)   2016-07-11 12:38:00
我没说都是被害人的问题 但是被害人自己不站出来抵抗 别人是很难帮助你的
作者: Mugen0413 (无聊的过日子)   2016-07-11 12:38:00
客观而言司法就是一具机械 不能一枪毙命的证据都有被
作者: elainakuo (黑黑)   2016-07-11 12:38:00
不然怎么会当所长啊~~
作者: Mugen0413 (无聊的过日子)   2016-07-11 12:39:00
反驳至无效的可能 它就是这么冷血 以上
作者: elainakuo (黑黑)   2016-07-11 12:39:00
很多女生都遭受过 但一辈子不敢跟别人提起
作者: a032100 (MimOsa_iRis)   2016-07-11 12:40:00
这也是最无解的地方 这需要靠从小的教育来达成
作者: mbsyoop   2016-07-11 12:40:00
不是每个人都这么勇敢
作者: elainakuo (黑黑)   2016-07-11 12:40:00
好不容易有人提起了 自然有勇气才出来提告 证据自然少
作者: job5786 (用好事情做好心情)   2016-07-11 12:40:00
也会造成没证据的被害者不敢告 跟懂得灭证的加害人逍遥法外
作者: windling (呜啦森林的女巫)   2016-07-11 12:41:00
这不是大街上抢劫这么好抓的罪行,通常证人只有自己,那就只能靠自己了。说激烈点,要复仇只有这样
作者: chnet3214 (嘟嘴[秋内])   2016-07-11 12:41:00
问一下 通常警方如果说无嫌疑 那后面积关有可能翻盘吗?
作者: job5786 (用好事情做好心情)   2016-07-11 12:42:00
被性侵的被害人这么有勇气站出来 警方还不采信她们的证词真的是冷血
作者: MisterMr (俄罗斯轮盘!啵)   2016-07-11 12:43:00
我实在是觉得警方来判定有没有嫌疑是非常奇怪的事情
作者: mbsyoop   2016-07-11 12:43:00
不是不采信 是没有第一时间决定性证据 警方也难办
作者: PinkBnN (我愛momoring)   2016-07-11 12:43:00
到底为什么要一直检讨女方?不是每个人都有办法在发生事情后都能理智的马上去验伤去报案的好吗?
作者: MisterMr (俄罗斯轮盘!啵)   2016-07-11 12:44:00
还是检调机关比较有公信力的感觉...法院判决在每次审判都有可能翻案的 警方的判断更有可能
作者: Rogerisme (I'm Roger)   2016-07-11 12:44:00
一堆推文讲到好像自己在现场目睹一样 非要朴有天被定罪
作者: windling (呜啦森林的女巫)   2016-07-11 12:45:00
我学会的是这世界上很多事情只是某种阴错阳差,不是自己的错,只是刚好发生在我身上。但如果不把这个模式打断,还会继续发生,不是我也会是别人。
作者: kliimn (梅梅儿)   2016-07-11 12:45:00
警方调查完还是会移送检方的,另一篇用词比较正确的感觉
作者: a032100 (MimOsa_iRis)   2016-07-11 12:45:00
不是警方是检察官吧 检方透过两方论述得到的结果 很正常啊 如果要施行有罪推定才奇怪吧
作者: kliimn (梅梅儿)   2016-07-11 12:46:00
对于不起诉结果不服,是可以声请再议的
作者: MisterMr (俄罗斯轮盘!啵)   2016-07-11 12:46:00
看不太懂韩国的诉讼程序 内文是写是警察署判断的啊?
作者: windling (呜啦森林的女巫)   2016-07-11 12:46:00
不是检讨女方只是实际经验这是唯一解,除非那变态大庭广众的做了。
作者: yun0215 (阿酥)   2016-07-11 12:46:00
不意外...所长准备安全下庄去中国发展惹
作者: MisterMr (俄罗斯轮盘!啵)   2016-07-11 12:47:00
但是又说判无罪?警察的判断用判无罪这种说法感觉很像法院 好奇怪
作者: ya4ice (用爱培养持续自嗨力)   2016-07-11 12:48:00
无罪是翻译问题,韩文原文都是用无嫌疑
作者: Mugen0413 (无聊的过日子)   2016-07-11 12:48:00
没有积极证据 我想也就这样了 没有录影 没有验伤 没了
作者: a032100 (MimOsa_iRis)   2016-07-11 12:48:00
警查体系通常都会放在一起正常啦 一些证据考察都是警察在做的
作者: windling (呜啦森林的女巫)   2016-07-11 12:49:00
比起从小的教育,或者什么冷静勇气,我觉得身边的人的相信和支持更重要
作者: kliimn (梅梅儿)   2016-07-11 12:51:00
警察会协助检察官调查,但调查结果会报告给检察官,再由检察官做出起诉与的判定,有罪与否则是法官的权限,也要等起诉之后进入诉讼才有讨论的必要,可能翻译跟撰写上都有出错吧
作者: job5786 (用好事情做好心情)   2016-07-11 12:51:00
没有证据又怎样 不是有被害人的供词吗 不采信的警方是二次加害人
作者: a032100 (MimOsa_iRis)   2016-07-11 12:52:00
你身边的人也要靠教育啊 多少真正的性侵都是熟人作案 那更不可能了 从小开始灌输身体自主权才有意义
作者: rabbychen76 (瑞比)   2016-07-11 12:52:00
就没有经历过才会讲的那么轻松啊XD 大家理智上都马知
作者: circ43 (circ)   2016-07-11 12:52:00
觉得这部烂尾了 有点失望……
作者: kliimn (梅梅儿)   2016-07-11 12:54:00
事实上法律就不是那么万能,但光以供词定罪套用到每件事..
作者: ya4ice (用爱培养持续自嗨力)   2016-07-11 12:54:00
这不是讲得轻松吧~推w大说的,要讨回公道这是目前唯一解
作者: kliimn (梅梅儿)   2016-07-11 12:55:00
会很可怕的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7-11 12:55:00
某j是钓鱼故意让朴更黑?
作者: sherry01 (向赫葵)   2016-07-11 12:55:00
嘘所长
作者: clairebear (claire)   2016-07-11 12:55:00
Good wife第二集真的可以看到受害者有多弱势
作者: windling (呜啦森林的女巫)   2016-07-11 12:56:00
唉算了 呵呵 对我来说当年没有查到那王八蛋才是二次伤害
作者: chaumanchi   2016-07-11 12:58:00
建议上面振振有词的人去看看史丹佛性侵受害女性的控诉文 去了解性侵受害者的心路历程 学会同理心
作者: windling (呜啦森林的女巫)   2016-07-11 12:59:00
虽然是未遂但他绝对不是第一次,至少我留下了这个附近有性犯罪者的资料 下一个抓到他的机率就高一点建议楼上也同理心一下世界上是有复仇比害怕更强烈的人试着打破这个循环,让这种模式不要再继续
作者: dp44 (lol)   2016-07-11 12:05:00
只有供词 那只是等著被打枪而已
作者: a032100 (MimOsa_iRis)   2016-07-11 13:02:00
别讲的好像别人都没看过类似的 真要开放供词定罪就是没完没了 在我看来只有同情心并没有同理心
作者: imina   2016-07-11 13:03:00
一直批说最简单的验伤都做不到别人怎么帮?要真是亲人好友被害不敢出声,你会眼睁睁说风凉话是他自己不验的?
作者: chaumanchi   2016-07-11 13:05:00
复仇...这词...受害者的伤害不是施暴者被定罪就会消息 也不会有痛快的感受 只是痛苦的延伸...果然同理心真的很难
作者: imina   2016-07-11 13:05:00
无论所长有没有罪,都不应该检讨有可能受到侵害的人
作者: dp44 (lol)   2016-07-11 13:05:00
所以勒? 证据就是要拿出来啊 不然还能怎样?
作者: imina   2016-07-11 13:06:00
检讨无关紧要的人很简单,反正又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
作者: m36580 (QiuBo)   2016-07-11 13:06:00
强调如果不幸遇到性侵就要记得保留证据,这样就要被说是没同理心喔?怎么动不动就被当作检讨被害人阿...
作者: rabbychen76 (瑞比)   2016-07-11 13:06:00
要去验伤没错 但不是每个人第一时间都有勇气 不要用那种你自己不去验伤没有证据的口气讲话 听了心理真的很难过
作者: sealee (深深深海里…)   2016-07-11 13:07:00
法律就是保护懂法律的人,同情被害者,但没有证据在法律上就是很难定罪,这不管在哪国都一样
作者: vickkivy (毒饭)   2016-07-11 13:07:00
推a032100 不中听但这是事实,妳不帮自己,没有人可以帮妳
作者: m36580 (QiuBo)   2016-07-11 13:07:00
没证据司法人员是要怎么帮?当司法人员是神吗?
作者: rabbychen76 (瑞比)   2016-07-11 13:08:00
如果只是强调可以 但有些推文就是那种没证据活该啊XD
作者: e8804282 (aina94wo)   2016-07-11 13:08:00
性侵最后告不成的很多 就是因为证据不足又没有证人 我是
作者: Timcanpy (道法自然)   2016-07-11 13:08:00
我要来去买裤子囉
作者: windling (呜啦森林的女巫)   2016-07-11 13:08:00
我也遇过身边的人有被骚扰或猥亵,的确是会一时慌了,可是只要那时候有人支持,就可以尽量的去处理
作者: e8804282 (aina94wo)   2016-07-11 13:09:00
我觉得A大讲的真的有道理 虽然站在被害者角度很可怜 但是妳如果提不起勇气去面对 那个人就永远得不到报应
作者: windling (呜啦森林的女巫)   2016-07-11 13:10:00
复仇只是一个比较有力的说法,那时候我的确是有复仇的念头没错
作者: tsgd   2016-07-11 13:10:00
所以要怎么证明所长是强制?女生说不要难道不能成立强制吗
作者: a032100 (MimOsa_iRis)   2016-07-11 13:10:00
还比较想知道第一时间不开口的受害者你要怎么帮他 这算风凉话吗?
作者: macrose (再次重逢的世界)   2016-07-11 13:11:00
只能说法律门一开始机会就不大,但道德门就够他受了
作者: tsgd   2016-07-11 13:11:00
要不然整套都做完了 所长硬要说你情我愿 这也不是没支持基础
作者: joyce6097 (流星快飞)   2016-07-11 13:11:00
自己不帮自己 别人怎么帮你?
作者: e8804282 (aina94wo)   2016-07-11 13:12:00
朴有天这次有没有比朴施厚黑啊 我怎么直觉他可以洗白然后复出啊
作者: ya4ice (用爱培养持续自嗨力)   2016-07-11 13:12:00
cha大要不要把w大推文完整看一遍再说同理心...会不会遇到坏人无法预测,但只有积极作为才能帮到自己
作者: kliimn (梅梅儿)   2016-07-11 13:14:00
把法律和司法人员当神,不满足期待时就被打的满头包...发
作者: windling (呜啦森林的女巫)   2016-07-11 13:14:00
另外我就是被害人,还没发育的年纪上学途中被拉到暗巷,被摸来摸去手抓过软软的东西,拼命逃出来的被害人。回家,跟爸妈说,验伤,报警,可惜的是没抓到。到底为什么一定要那样哭哭啼啼才能满足对被害人的想像?
作者: macrose (再次重逢的世界)   2016-07-11 13:14:00
法律只能依证据说话,没证据就无条件相信被害者的,也会造成另一类的人被迫害(仙人跳之类),法律不代表正义,只
作者: joyce6097 (流星快飞)   2016-07-11 13:15:00
w大你真的好勇敢!
作者: womf (魔兽)   2016-07-11 13:15:00
有差吗 形象都毁了
作者: macrose (再次重逢的世界)   2016-07-11 13:15:00
是一个规则。有时候虽然被害者很可怜,但证据不足,甚至有证据但取证方式不正当也会造成证据无效而无罪的判决譬如说著名的辛普森事件
作者: chiu10025 (m)   2016-07-11 13:16:00
理智上谁不知道要保留证据 但是你有想过他们当下的害怕吗
作者: windling (呜啦森林的女巫)   2016-07-11 13:16:00
那个时候我也只是刚学过性教育只是刚知道这样不对,没有监视器的年代抓不到也无法。但至少留下记录了,之后没消息也许是不敢了,总之是好事……吧
作者: mayday0609 (Rock!!!)   2016-07-11 13:16:00
推第一时间有人支持很重要,被害者当下都是恐慌错过最佳取证时间的,加上面对有权贵的人更是另一层精神压力
作者: Mugen0413 (无聊的过日子)   2016-07-11 13:16:00
社会还存在公论这东西 这几位女性敢出来发声 已经非常
作者: dp44 (lol)   2016-07-11 13:17:00
我是想到Michael Jackson啦... 并非说朴没做 但不要未审先判
作者: tsgd   2016-07-11 13:17:00
正义是很难追求到的 有的人放弃了我想这也不能怪他们
作者: kliimn (梅梅儿)   2016-07-11 13:18:00
被吃推文...发现真实的过程不容易,重点是当事人能拿出多
作者: tsgd   2016-07-11 13:18:00
但说真的 同意楼上几位说的 当下很难去保留证据但事实上就得
作者: Mugen0413 (无聊的过日子)   2016-07-11 13:18:00
有勇气 或许立场有些偏袒 无事生波的可能性较低
作者: mayday0609 (Rock!!!)   2016-07-11 13:19:00
推文有的理性到伤人,事情没发生时,谁知道,是你的时候,可以这么“理性、勇敢”吗。
作者: macrose (再次重逢的世界)   2016-07-11 13:20:00
虽然社会上也有仙人跳的案例,但仙人跳通常会把证据保存
作者: tsgd   2016-07-11 13:20:00
讲事实讲现实就是这样啊 这时候套情绪进去无助于事
作者: kliimn (梅梅儿)   2016-07-11 13:20:00
其实不论此案或其他类似案件,光舆论压力和过程中的心力交瘁,大家都是事实上的输家
作者: tsgd   2016-07-11 13:21:00
这种事情当然很难 可是不做真的就连一丝曙光都看不到
作者: rabbychen76 (瑞比)   2016-07-11 13:21:00
W大的做法是一般正确的作法 但台湾还是很多检讨被害人的想法 所以被害人很难开口例如:谁叫你裙子这么短 谁叫你要去夜店 长成那样谁要性侵你我跟身边的人讲这件新闻还真的有人说“那些女生自己要去夜店” 我当下立刻抓狂飙他脏话XD
作者: macrose (再次重逢的世界)   2016-07-11 13:21:00
的好好的,不然怎么有办法跳的成?但本案的BCD看起来跟这
作者: windling (呜啦森林的女巫)   2016-07-11 13:21:00
是,现实层面很难做,所以不要对这种事情姑息。不要只顾著拍拍,发现身边不管男性女性老人小孩有被侵犯的征兆就立刻查探,然后变成他们的支柱。这样才能打断这种被侵犯还要怪自己的轮回
作者: MisterMr (俄罗斯轮盘!啵)   2016-07-11 13:22:00
讲这种"你不收集好证据的话谁理你" 可以对没发生事情 或刚发生事情的人讲 但是对这个新闻中已经过那么久的无法去补救的对像讲 感觉有点落井下石...当然如果不是对他们讲那感觉是另一回事同意应该要教导这种自我保护的观念 但是在这个案件里
作者: rabbychen76 (瑞比)   2016-07-11 13:24:00
同意要成为身旁人的支柱 也不要顾忌讨论这类话题 要
作者: MisterMr (俄罗斯轮盘!啵)   2016-07-11 13:24:00
若犯罪事实为真 这些受害者也早已来不及弥补
作者: tsgd   2016-07-11 13:25:00
我觉得BCD也知道希望渺茫吧 但支持她们出来控诉 虽然成罪机
作者: windling (呜啦森林的女巫)   2016-07-11 13:25:00
……欸我发现这种(假如发生在你身上)的说法会让我回想太多,不说了。其实现在想起只有那个软软触感而已,但还是不太舒服。所以这年头提起勇气反而要被检讨是……?
作者: MisterMr (俄罗斯轮盘!啵)   2016-07-11 13:27:00
之所以有些言论被认为是在检讨被害人是因为 有些说法你
作者: samino (samino)   2016-07-11 13:27:00
比较好奇要有怎样的证据才能认定强制?一定要有第三人在场作证或是全程被录影吗?
作者: MisterMr (俄罗斯轮盘!啵)   2016-07-11 13:28:00
对没发生事情的人讲 是很好的建议 但是对已经发生的状况来说并没有帮助 反而让被害者有被责怪的感受
作者: tsgd   2016-07-11 13:29:00
我也希望有人能够提供专业看法 在那个场域(厕所)已经弱势了
作者: rabbychen76 (瑞比)   2016-07-11 13:29:00
没有人在检讨w大啦不用担心XD 因为w大是真心希望大家能够勇敢
作者: tsgd   2016-07-11 13:30:00
男对女 被XX之后还要去验伤.接受检警调查.上法院所以到底满足多少要件 才能说所长强制
作者: Mugen0413 (无聊的过日子)   2016-07-11 13:30:00
对于已经发生的状况作建议 也要看被害人的反应而定吧?!
作者: macrose (再次重逢的世界)   2016-07-11 13:31:00
强制通常会用事后证据来查证,譬如说验伤、事后的互动等
作者: samino (samino)   2016-07-11 13:31:00
比起被诬赖的案件,照这种流程更多的案件是明明有发生但被判没有吧?
作者: Mugen0413 (无聊的过日子)   2016-07-11 13:31:00
我希望我想帮助的是一个积极的人 并劝导她(他)积极
作者: macrose (再次重逢的世界)   2016-07-11 13:32:00
譬如说新闻看到的,被提出事后聊天纪录很正常却提告那种
作者: MisterMr (俄罗斯轮盘!啵)   2016-07-11 13:32:00
很多都是...或者是受害者在过程中心理压力过大不勘负荷最后选择撤告的也不少
作者: sy1995 (北屯松本润)   2016-07-11 13:32:00
这么快就下档啦
作者: Mugen0413 (无聊的过日子)   2016-07-11 13:33:00
要是被害人过分消极 应当怎样伸出援手 也是难办
作者: barbrali (Barbra)   2016-07-11 13:33:00
无嫌疑当然最好了,只是以后可能他的戏剧看不下去,或转演反派角色吧
作者: MisterMr (俄罗斯轮盘!啵)   2016-07-11 13:33:00
喔我的建议的意思是..比如在暗巷受到侵犯 然后他人给的建议是:你以后就不要走暗巷就好 <--这种
作者: macrose (再次重逢的世界)   2016-07-11 13:34:00
这篇是标题杀人啦,警方哪能"判",所长的信众是有多想帮他洗白啊?
作者: elainakuo (黑黑)   2016-07-11 13:34:00
说转演反派... 有女演员的要跟他演对手戏?
作者: YiHam123 (皮将)   2016-07-11 13:34:00
朴不是在上班场所性侵,和上酒店玩小姐还差蛮多的
作者: MisterMr (俄罗斯轮盘!啵)   2016-07-11 13:34:00
当然如果是正向的对于处理事情有帮助的建议是很好的啊
作者: windling (呜啦森林的女巫)   2016-07-11 13:35:00
所以我才说复仇这个点很有力,或者现在不作会有其他人受害这个点。先起头有个记录,总比放过好。说证据消灭其实也不是那么快,两三天内都还勉强可以
作者: macrose (再次重逢的世界)   2016-07-11 13:35:00
警方讲的明明是证据不足很难证明,这篇讲的好像他已经无
作者: MisterMr (俄罗斯轮盘!啵)   2016-07-11 13:35:00
平常没事的话建议人家不要走暗巷也是好的
作者: macrose (再次重逢的世界)   2016-07-11 13:36:00
罪定谳了,超没水准的
作者: MisterMr (俄罗斯轮盘!啵)   2016-07-11 13:36:00
但是对于已经受伤的人讲我就会觉得不妥 大概是这意思
作者: YiHam123 (皮将)   2016-07-11 13:36:00
当然酒店小姐也是有工作权要尊重的,不过就韩国人看酒
作者: samino (samino)   2016-07-11 13:36:00
推ma大跟mi大 两位讲的都很清楚
作者: YiHam123 (皮将)   2016-07-11 13:37:00
店小姐的阶级观念目前为止很难改变的。和日本的酒店文化差别很大。
作者: tsgd   2016-07-11 13:37:00
一句话 不同人听有不同反应 很难面面俱到所以现在所谓检讨XXX的说法 我个人是觉得有点滥用了
作者: macrose (再次重逢的世界)   2016-07-11 13:38:00
其实不要想太多,八大行业到哪国处境都差不多的= =+
作者: YiHam123 (皮将)   2016-07-11 13:38:00
定罪证据可能要录音和医院的伤害证明,才可能定罪
作者: samino (samino)   2016-07-11 13:39:00
录音?....这也太难了
作者: windling (呜啦森林的女巫)   2016-07-11 13:40:00
至于证据,年纪小的时候好处理其实有瘀伤就算数
作者: rabbychen76 (瑞比)   2016-07-11 13:40:00
其实不管男女被性侵都该说出来 当然最好能够去验伤让
作者: MisterMr (俄罗斯轮盘!啵)   2016-07-11 13:40:00
没有详细研究 但根据之前看过的报导 除了dna之外 违反意
作者: tsgd   2016-07-11 13:40:00
先不论性癖好 找去厕所就很有智慧型犯罪的感觉了
作者: macrose (再次重逢的世界)   2016-07-11 13:40:00
实务上,聊天纪录也能成为证据,所以假如是认识的人所为
作者: dp44 (lol)   2016-07-11 13:40:00
实际上 如果不幸意外发生了 不管谁对谁错 你就是受害了
作者: macrose (再次重逢的世界)   2016-07-11 13:41:00
就要想办法套出嫌犯的话,套出来就百口莫辩。
作者: smallblue (暗潮)   2016-07-11 13:41:00
虽然是预想得到的结局 还是有点难过...
作者: windling (呜啦森林的女巫)   2016-07-11 13:41:00
成年后的我就只有侧面了解是不正常的伤痕
作者: Mugen0413 (无聊的过日子)   2016-07-11 13:41:00
涉猎一些韩国书籍及网络文章 对韩警观感很差 保护自己
作者: MisterMr (俄罗斯轮盘!啵)   2016-07-11 13:41:00
男生的状况更糟 之前看过一本 不再沉默 男性对于这种事情真的更弱势…
作者: twice899660   2016-07-11 13:42:00
夜里哭哭
作者: windling (呜啦森林的女巫)   2016-07-11 13:42:00
例如咬伤或抓烂对方私密处(但这有生命危险请小心使用
作者: smallblue (暗潮)   2016-07-11 13:42:00
以后难道真的会去中国??就算去了只能是三线以下小明星
作者: dp44 (lol)   2016-07-11 13:42:00
能够避免的 就只有尽量避开不安全的人事时地物
作者: Mugen0413 (无聊的过日子)   2016-07-11 13:42:00
最为重要 这点上外人尤其不比内亲 岂能尽信
作者: windling (呜啦森林的女巫)   2016-07-11 13:43:00
其他抓伤也可以考虑 但有可能被当成过激的合意行为听说不是合意有反抗的话女生私密处会有不同的撕裂伤
作者: tree1314 (树哥)   2016-07-11 13:44:00
不会只是三线拉 粉丝这么多
作者: Mugen0413 (无聊的过日子)   2016-07-11 13:45:00
韩检察官拿到一手无罪推定确认的资料 如何不浩叹....
作者: asuslinteri7 (Taiwan gtr)   2016-07-11 13:45:00
会不会在翻盘呢 我们看下去
作者: samino (samino)   2016-07-11 13:45:00
我是觉得很多人都轻忽被性侵后来的感受,其实最可怕的过程除了当下还有后来的自虐心理
作者: windling (呜啦森林的女巫)   2016-07-11 13:45:00
陌生人的话基本上有反抗伤痕应该就很够了
作者: windling (呜啦森林的女巫)   2016-07-11 13:46:00
认识的人就是套他吧 通常这种人没有当下被抓到都会忘形
作者: tsgd   2016-07-11 13:47:00
说夜店不要去我觉得倒不是检讨被害人 而是那个地方真的人蛇混杂 是非之地~真的少去为妙
作者: a032100 (MimOsa_iRis)   2016-07-11 13:48:00
我会打这些是从朴事件开始关注就有很多觉得这样告合理表示过疑问 当初质疑我键盘法官 我只能说现实法律就是这样走 落水的人需要求救 当人们抛出木板 也要落水的人伸出他的手抓住木板才能得救 而丢出木板也要能够承受救助者的重量 都是缺一不可 言尽于此
作者: mm225560 (Rayce)   2016-07-11 13:48:00
被强暴了话就提起勇气当下报案吧,这种很明显是"实力"差
作者: tsgd   2016-07-11 13:48:00
所长会因为这次的风波而收敛吗 个人认为他没得到多大的教训
作者: luelue (煞气a)   2016-07-11 13:49:00
我觉得最瞎的是朴到目前为止都没有公开出来说什么话,然后哭成那样
作者: windling (呜啦森林的女巫)   2016-07-11 13:49:00
当支柱最重要的就是要灌输受害者很强大的[不是你的错]
作者: tsgd   2016-07-11 13:50:00
最近几个出状况的 没有几个出来直接面对的 所长不是唯一
作者: windling (呜啦森林的女巫)   2016-07-11 13:50:00
这个念头我觉得是对被害者来说比较有实质帮助的
作者: rabbychen76 (瑞比)   2016-07-11 13:51:00
推w大 那时也是朋友不断跟我说“你没有错”才撑过来
作者: kunm (会心一笑)   2016-07-11 13:51:00
这种事都当下或隔天就要去提被强暴,证据也得想办法保留,最好有之后两人对话内容,不要有想跟对方和解念头,A女就是最
作者: samino (samino)   2016-07-11 13:53:00
我觉得不要去哪要保护自己这类话尽量是说在预防上,如果已经发生了再听到这个话就可能会想太多,感觉比较不利于后续的复原,但要怎么解读还是看个人啦
作者: kunm (会心一笑)   2016-07-11 13:53:00
好的例子,直接诉诸法律事后确定还是能拿到钱
作者: windling (呜啦森林的女巫)   2016-07-11 13:54:00
我觉得第一时间寻求帮助的人的态度决定一切
作者: kunm (会心一笑)   2016-07-11 13:54:00
有和解念头搞不好会陷入对方的圈套
作者: Misako (未佐子)   2016-07-11 13:55:00
有罪无罪已是其次,重点是形象回不去了
作者: rabbychen76 (瑞比)   2016-07-11 13:56:00
当初也是有人说“为什么不第一时间拒绝?”虽然知道对方是好意 但这种话听多了会变得开始责怪自己 会有:都是我不反抗、都是我的错、是我自己不勇敢才会发生的想法所以我觉得可以讲 但要斟酌用词 那个时候是很敏感的
作者: windling (呜啦森林的女巫)   2016-07-11 13:56:00
寻求帮助的对象很坚定被害人就会比较安定一点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7-11 13:58:00
真的很多事不是说说这么简单阿...
作者: windling (呜啦森林的女巫)   2016-07-11 13:58:00
回上面ts大,假如所长真的是侵犯者,应该不会收敛太久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7-11 13:59:00
就算时光倒留,我也不会报案...不会跟任何人说........
作者: windling (呜啦森林的女巫)   2016-07-11 13:59:00
那不是约束或者控制可以解决的心理状态这件事情往正面一点想 就是之后要是真的有新的受害人如果被害后可以坚强起来的话 证据会收集得更好……吧
作者: StressND (rmgooddd)   2016-07-11 14:01:00
当然拼无罪不用被关 形象回不去了 所长也赚够多了
作者: japangood (努力生存)   2016-07-11 14:05:00
路人如我现在对他印象就是爱上酒店然后喜欢厕所..什么纯情好男人形象全部掰掰~~
作者: samino (samino)   2016-07-11 14:07:00
假如a女是真的,而在假如的状况下她也没成功,这样证据是要收集多少才会成功...
作者: Axaar (漫无目的)   2016-07-11 14:08:00
性交易是事实,形象因而毁损也合理,不过上面一面倒都可怜女孩子弱势,没有人觉得也许真的是交易完被黑了吗0.0
作者: windling (呜啦森林的女巫)   2016-07-11 14:08:00
不过真的要说没影响也是鬼扯就是 至少长大对男人很谨慎
作者: tsgd   2016-07-11 14:09:00
那也可以阿 正好办他一条性交易犯罪现况可是女生们指控不成 所长无罪的态势呢
作者: windling (呜啦森林的女巫)   2016-07-11 14:10:00
sa大的假设,大概就会淡化成一般客人性骚扰吧
作者: tsgd   2016-07-11 14:10:00
更正 无嫌疑...遑论后来的检察官不起诉或法院阶段的无罪
作者: macrose (再次重逢的世界)   2016-07-11 14:12:00
A女确实是有交易完被黑的可能啊,但不适用BCD
作者: louislouiste (Louis)   2016-07-11 14:12:00
想被无套中出的还是很多
作者: fallrain0910 (要学会放下..号:)   2016-07-11 14:13:00
男人要管好自己,公众人物建立的形象,一下就变负的了
作者: macrose (再次重逢的世界)   2016-07-11 14:13:00
就算最后所长真的完全逃离法律责任,至少也警告了未来可能的受害者对所长多加提防别遭毒手,这应该是BCD明知希望不大还是站出来指控的理由之一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7-11 14:15:00
只有A有可能是交易吧,BCD很明显不是阿
作者: Mugen0413 (无聊的过日子)   2016-07-11 14:16:00
受害女孩不知道会不会这样想 我想到的是我要面对Cjes我所有底牌可能祂都会用尽力量挖出 就完全无念了
作者: pikas   2016-07-11 14:20:00
对这调查结果感到愤怒
作者: fallrain0910 (要学会放下..号:)   2016-07-11 14:21:00
女孩子也要懂得保护自己啊.......
作者: binn24   2016-07-11 14:22:00
结束就好,没天看都看到烦了
作者: fionaliu (隐形翅膀)   2016-07-11 14:23:00
形象已毁..对于不爱惜自身偶像感到心寒(无论有罪或无罚)
作者: macrose (再次重逢的世界)   2016-07-11 14:23:00
还没结束吧,还有两波,一波看有没有起诉,一波看有没有判刑,所长人生还没完结篇
作者: fionaliu (隐形翅膀)   2016-07-11 14:24:00
*(有罪或无罪)打错字...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07-11 14:26:00
离结束还有一段距离
作者: sam850718 (晕船少年的烦恼)   2016-07-11 14:31:00
反观台版有天哈哈哈
作者: alen3568184 (alen)   2016-07-11 14:46:00
无法证明强制那就是约炮啊干
作者: macrose (再次重逢的世界)   2016-07-11 14:54:00
楼上的逻辑令人叹为观止
作者: momo0419   2016-07-11 15:06:00
楼楼上再说什么啊==
作者: youngandfree (Do Re Mi)   2016-07-11 15:11:00
昨天看到傲骨贤妻也马上想到朴有天…就像戏里说的如果没罪为何要给钱
作者: ya4ice (用爱培养持续自嗨力)   2016-07-11 15:22:00
联合新闻(http://goo.gl/VkaxzG)提及无嫌疑认定相关内容:刑法上强暴是以胁迫或暴行引发恐惧心理,制压对方的反抗意识之情况下,强制发生性行为才成立,通常强暴侦查中,暴力和胁迫等强制与否与程度是核心。侦查机关就暴力及胁迫的内容和程度,事件原委和与被害者的关系,性关系当时和之后的情况,被害者性关系当时所处的具体状况等,综合所有情况来判别嫌疑成立与否。提告朴氏的的女性们基本上在侦查过程中,虽表示在与朴氏性关系途中表达不愿意,但所获取的陈述中,朴氏并没有暴力或胁迫等加害行为。据悉一部分提告女性中亦有在与朴氏性关系前,在身体接触阶段并无不愿意之陈辞。警方根据朴氏与提告女性们的陈述、周边状况等综合来看,判断朴氏与提告女性有性关系当时,并没有暴力或胁迫等情况,故认定朴氏无嫌疑。
作者: ctie (ctie)   2016-07-11 15:37:00
不是针对朴所长,有的case给钱是息事宁人,单纯怕事情闹大我也觉得针对女生,事情发生了,再说什么"当初如果"也无益
作者: ya4ice (用爱培养持续自嗨力)   2016-07-11 15:39:00
^补漏:同时没有强而有力的证据证明为强暴嫌疑也是影响很大
作者: kunm (会心一笑)   2016-07-11 15:49:00
B女没有吗? 这不就是为何他都是对酒店的女生下手,大部分的的人对在酒店上班的都认为一定花钱买 很正常
作者: leila0723   2016-07-11 15:52:00
既使无罪 也是再见
作者: ya4ice (用爱培养持续自嗨力)   2016-07-11 15:58:00
B女没有关键证据啊?另外警方会就性交易嫌疑与否进行研讨
作者: samino (samino)   2016-07-11 16:03:00
所谓的强而有力的证据是指需要什么?
作者: ya4ice (用爱培养持续自嗨力)   2016-07-11 16:06:00
新闻中没有明确指出,推测应该是指能证明被强迫的验伤等?
作者: samino (samino)   2016-07-11 16:10:00
有可能是指因为身上没有伤口所以无法判定强制?
作者: xiaogui (小龟爱小圭)   2016-07-11 16:14:00
有位不是因此看了心理医生,这不算证据吗?
作者: macrose (再次重逢的世界)   2016-07-11 16:23:00
不算,因为也是有人因为精神疾病而产生虚假的记忆。或者是因为其他的目的谎称自己受到性侵。如果有看医生就算证据那仙人跳会变的太方便
作者: xinyuxiao (果果子)   2016-07-11 16:26:00
内裤欸 为什么都不怕申装adsl
作者: wingzerox (白日梦)   2016-07-11 16:29:00
每个家都有马桶~每个人都要去用~
作者: snownow (雪纹)   2016-07-11 16:38:00
当时的报导不是有两位受害者当下有报警,之后又取消?是说w大我真的很羡慕你...我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告诉家人反而被责骂是我自己不够注意,之后再也不信任男性了
作者: Jacqueline17 (贾桂琳)   2016-07-11 16:48:00
法定证据方法:人证、物证、书证、鉴定、勘验,心理医师的证词只能当传闻证据,还要看法官或检察官采不采信。
作者: cashko   2016-07-11 16:52:00
记得有位b女是一两年前了,可能也很难有具体证据
作者: Ohnomaki   2016-07-11 16:54:00
没有很惊讶,所长事件刚出来时就说过证据薄弱难起诉了,原告除了A以外都没有直接证据,法律上本来就是看证据的,只是大众心中还是抱着一点期望罢了
作者: mimico0428 (咪米子)   2016-07-11 17:09:00
粉丝别太开心D N A 确 证 为 朴 有 天不能怪警察,真的太久了~也许警察也很想证明有,只是没有证明强迫的证据><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7-11 17:17:00
粉丝不在乎他随便跟人发生性关系阿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6-07-11 17:26:00
不意外吧 都这么久以前了 很难判有罪
作者: rabbychen76 (瑞比)   2016-07-11 17:55:00
虽然也知道不可能判 但总会抱着一点希望XD现在怕b女被报复啊....
作者: cuteVictor (Victor)   2016-07-11 17:59:00
当下没马上保留证据很难告的成啊
作者: elvat (熊夫人)   2016-07-11 18:00:00
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要判定有罪很难。只是证明非强行但不代表没做,形像毁于一旦。
作者: macrose (再次重逢的世界)   2016-07-11 18:10:00
不是证明没强迫,是没办法证明有强迫,语意有差喔
作者: windling (呜啦森林的女巫)   2016-07-11 18:19:00
所以我觉得要把保护自己跟身边的人这种概念建立起来也许太理性但这种事情几乎无法防范跟马路三宝差不多真的是很需要有一个可以信任又坚定的人
作者: haisway (haisway)   2016-07-11 18:24:00
如果是真的连续性侵犯 通常都还会再犯...希望他不是
作者: ardrdy (我们永不结束的故事)   2016-07-11 18:33:00
这个结果大家都猜想到了,感谢她们的勇气,某些粉丝应该很开心但如果真有那么1人是真的,那些检讨被害者的话…唉
作者: skullryan (骷髅莱恩)   2016-07-11 18:39:00
强力证据就是像李宗瑞一样迷奸还自拍影片,直接证明受害者是无自主能力下被迫发生性行为,这就是证据,否则厕所内的真相上帝才知道,从事八大行业的女生想告强奸本来就比较有难度了,今天妳是在走在路上被拖去奸当然很好告,谁会走路走一半会突然想跟陌生人打砲,但妳今天是自主意识下到那个场所,妳没有办法举证妳是什么动机去到那里,能确定的只有妳是主动去到那里的这件事,一旦妳是主动进入该场所,后续就有很多再解释的空间,这在法庭上就很吃亏啊,实际上不少从业女子都有被强迫发生关系的经验,但很多选择隐忍,因为去告根本就处于劣势因为从事这行业,客观上就被认为有自愿与对方发生关系的可能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6-07-11 19:04:00
如果只是只凭单方面说词就可以定罪的话 法律会变得有点可怕台湾本身就有好几起合意性交 后来又告人性侵的
作者: Gelala (舒觉)   2016-07-11 19:14:00
真的是Lucky guy啊
作者: yoga201 (洗洗睡)   2016-07-11 19:14:00
歪楼回来 BCD时间过太久了 很难举证 ...这件事只能让所长名声黑掉...
作者: watase124   2016-07-11 19:40:00
应该是不会有剧组敢找他演戏就是了...
作者: ancientfish (多喝水没事...)   2016-07-11 20:29:00
单看私生活,太糟的真的很不好= =
作者: casdia1789 (★凛★)   2016-07-11 20:30:00
已经彻底黑掉了,这就是爱玩的下场...
作者: wemm (wen)   2016-07-11 20:42:00
是很难证明有强制,但不代表没有,还是只有当事人最清楚到底是事实是什么。反正也黑掉了啦。这样很难演什么深情的角色。
作者: sylvia0079   2016-07-11 21:17:00
可以演深情的所长
作者: bemily32   2016-07-11 21:28:00
也不一定喇 若像是台湾妮妮背后够力 根本不怕没工作
作者: watase124   2016-07-11 21:38:00
欧阳家的新闻老实说看了就烦
作者: rabbychen76 (瑞比)   2016-07-11 22:15:00
Skull大的推文看了让人很心痛啊...性工作者也该有性自主权的QQ
作者: mimico0428 (咪米子)   2016-07-11 22:57:00
推skull大~
作者: bottger (我爱任时完)   2016-07-11 23:01:00
y大提供的内容"朴氏并没有暴力或胁迫等加害行为"警方是根据双方证词来判断没有强制或胁迫的动作吧说人家lucky guy或不代表没有 有失公允吧如果说"明明强力抗拒对方却还是..."有这样的证词 警方也不会做这样的判断 至少就报导文字来看是这样
作者: tsubasau4x   2016-07-11 23:48:00
就是这样所以法律无法保护被害人,唉....
作者: WonhoL (我是谁)   2016-07-12 00:23:00
法律讲求证据,不能只凭一方的说法就轻易去定另外一方的罪.
作者: kliimn (梅梅儿)   2016-07-12 00:53:00
有不能受到保护的被害人,也有冤死的嫌疑犯(可以多看历史上的冤案和近期人权团体诉求),既然都作出如此调查了,还是定罪朴主观认知的因素已大于法律问题这过程的舆论压力和奔波的心力交瘁双方都够受的,没有任何人在这风波中得到什么,失去的更多,希望都不会看到类似事件再发生
作者: macrose (再次重逢的世界)   2016-07-12 09:07:00
我只知道有台湾有性侵儿童的,因为受害人陈词中说过程没有说不要,或提出其他"强烈"抗拒的证明,所以就轻判了
作者: javabird (爪哇鸟)   2016-07-12 09:49:00
逃过牢狱之灾了, 但形象回不去了. 就算没性侵, 兵役其间滥请假上酒店找酒女XX, 完全回不必了. 至于中国也没这么好混的, 看朴施厚就知道.完全回不去了
作者: conie88 (zone)   2016-07-12 12:20:00
唉。 如果真的有受到侵害,那些女孩情何以堪
作者: mike158 (米奇)   2016-07-12 13:59:00
重要的是艺人私底下爱玩是他的事 但是这种利用名气强迫他人发生性关系 这真的很难理解及认同他虽然不起诉 但我脱饭了 以后专心支持其他四人
作者: a86851247 (小宇)   2016-07-12 21:00:00
哪里黑掉 还有很多粉丝好吗 ptt黑掉有差吗
作者: melovejunki (me~)   2016-07-12 21:28:00
没有定罪也回不去了,除了粉丝还在死撑,已彻底黑掉><
作者: mosala870425 (自行修改)   2016-07-13 21:58:00
果然跟我预测的一样 证据不足 无罪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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