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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诸位阅读之人:
本周有专注于《武侠60》纪录片拍摄的导演华山论剑(人称华导)来谈谈今年甫仙逝的
柳残阳前辈武侠人。华导在此文里提及许多史料,以及载有柳前辈回溯当时现场的言语,
着实万分珍贵。能够邀得华导参与此一书写计画,实乃加强《明武报》一直以来极为缺乏
的关于佐证与长期研究的部分,在这里我必须再次向华导致谢,感激他的大方与无偿付出
。
默
写于103,11,02
一般大众对武侠世界里,最耳熟能详的三大绝技,我想应该是金庸的“降龙十八掌”、古
龙的“小李飞刀”、再来就是柳残阳的“如来八法-天佛掌”(后被香港更名为“如来神掌”
),这几个武林绝学在日常生活里,无论电影、电视,或是小说、漫画,都偶而能见。
金庸与古龙是武侠作家,大部分华人都知道。他们两人的作品也被改编成大量的线上游戏
,尤其这一阵子在电视上猛打广告,两位的知名度是港台所有武侠作家中最高的。
相对而言“如来神掌”小说的真正作家-柳残阳,一般大众却对他非常陌生,也不知晓,他
其实是道地的台湾本土武侠小说作家。在拍摄纪录片时有幸访问到他本人,知道了一些他
当年写作上的情况。
小时住在彰化的柳残阳,高三19岁时为了赚零花钱,写了第一部“玉面修罗”,他将书寄
到台北四维出版社,出版社老板看过后,亲自到他彰化家中付稿费,让他步入写作一途。
他于受访时说:“我民国四十九年开始写,我那个时候十九岁,半大不小,那时候偷着抽
菸,和朋友在一起喝个小酒,都要钱呀,老是伸手跟爸爸妈妈要,就觉得不是那么回事。
所以我想,自己需要个零用钱就写一写嘛。
我第一部书是<玉面修罗>,薄本的一本就三万字,写了两本六万字,写得很苦,因为没
有写过,我是在白报纸裁了以后我自己写,我那个字非常潦草,也很难看,打草稿以后自
己要腾,还怕这个出版社印象不好,写错一个字,剪个方块写好字再贴上去,第一部书写
了以后,寄给四维出版社。
出版社的老板是姚明珍,那他就给我来了一封信,叫我把续集,第三集、第四集再寄过去
,那时候第三集、第四集还没有开始写,我就把第三集、第四集写好寄过去。
寄过去以后,姚明珍就从台北赶下来了,他那个时候好像是空军中校吧。
我父母当时都不知道我暗地里在写小说,我也不敢讲,万一不录用不就没有面子了吗?
结果姚明珍老板来付了我,第一本、第二本,算四百块一本,第三本开始算五百块,所以
一共四本是一千八。
那个时候我记得,不要说五百、一千的啦,连五十、一百的都没有,都是十块钱一张的纸
钞,一千八一大叠喔,我父母很惊讶。等姚明珍走了以后, 我才跟父母讲怎么回事,那我
记得一千八,拿了一千五给我妈妈,我还剩三百块,跟朋友一起去喝酒,连吃带喝一个礼
拜,当然不是天天啦。我记得我父亲是上校, 那个时候月薪大概是一千三,民国五十年左
右。”
后来柳残阳就决定以写武侠小说来赚外快,在1962年写第二本武侠小说,就是流传至今,
被香港大量改编成电影、漫画的天佛掌(如来神掌)。他当时写起来很卖力,每天都至少
写五千字,在书中创造出了让读者眼花缭乱的人物、场景及武功。
他受访时说:“那个时候,每天最少是五千字,我最多一次是写<天佛掌>,大概从晚上
八、九点开始写,写到天亮,就一本差不多写完了,三万字,那是我写的最多的一次,平
常大概最少都是五、六千的速度,到民国九十三底,我生病以前,那时候可以维持一天大
概三千字,年纪大了以后,体力方面,还有 文思方面,就都是比较变的比较差了。”
1964年香港荣华电影公司,将天佛掌武侠小说部分改编成为“如来神掌”电影,之后到
1982年香港邵氏也另外拍摄一部彩色“如来神掌”电影,由尔冬升、惠英红主演。
柳残阳访问时说到:“其实他们拍<如来神掌>很早,最早是曹达华(男主角),黑白片
的时候,那个时候我们根本不懂要怎么去抗议。
到了后来是邵氏拍<如来神掌>的时候,大张旗鼓,那个时候我才和我的出版社研究,找
律师给他们写信,当时邵氏台湾经理是马芳踪,他给我回一封信,说那个是他们的导演自
己想出来的,我说你们想出来是很奇怪的事,如来八法有八招,从“佛光初现”开始,我
说你想这八招和我想的完全一样,也太奇怪了。
后来马芳踪就约我见面,问我有什么条件,我说我只要求你在电影上,在广告上,要把原
著打出来,我说我只有这一个条件。
马芳踪跟我讲说电影来不及了,他的这个讲的也是实话,因为电影已经到台湾了,已经要
上映的日期,现在要打字幕上已经来不及了,他答应在报纸 上、看板上,写上我的原著,
这个他们也做到了,后来报纸登出来,还有这个台北那个看板,它们通通就是把我原著的
名字写上去了,就是这样。”
后来电视上又拍如来神掌,还有什么七彩如来神掌,搞了还不少名堂,我有看过带子,他
们给我改的一蹋糊涂,就同样一个情节,他们穿插些不同的故事进去,完全把原著的情节
跟内容,给你搞混了,连我是原著者,我都不知道他在拍什么。这里面只有一部分人名,
还有地名,山庄的名字还用我的,后来我看一看,一般来讲说,著作权里面规定说,好像
是百分之二十五,原著里同百分之二十五,才算有抄袭,那他们这一搞混了,我还很难从
里面抓出来。
后来香港漫画家黄玉郎,他不也出了如来神掌杂志吗,也是没有什么征求原著的同意。黄
玉郎最早的时候,大概民国七十一、二年,因为我写信给他,就是表示抗议,他派了一位
先生来找我谈,就是希望我把这个如来神掌的这个漫画权给他们,当时我给他们了,就给
他们之前,他们已经先出了,不过他们给我 一个条件,那个时候,黄玉郎在台湾有两个杂
志,一个是翡翠杂志,一个是清新杂志,他们当时是答应我,只要我把这个漫画权交给他
们,他们答应我的稿,登在他们两个杂志上,那个时候给我的稿费是,大概民国七十一年
,或是七十二年的时候,给我的稿费是,一百八十块港币一千字,那时候相当高了,当时
还付了我三千港币的订金,然后就晃点了,就没有了。”
由上所述可知,当时著作权观念不如现在严谨,柳残阳先生写的“天佛掌”并未为他带来
丰富的报酬,完全不如金庸与古龙。不只金钱上并未取得应得的,连他是创作本人的“正
名”,都要他亲自写信去抗议才得到回应。
PS:
可信度应该很高!
这也解答我一个长久疑问:
为何老黄的如来神掌到11期就换主角?
邪神、龙天战死,换龙仁当主角。
可能是因为不想付版权费。
当时没智慧财产权观念,
老黄接着抄倚天屠龙记啊!
龙仁=张翠山
龙剑飞=张无忌
紫电剑雷霆刀=倚天剑屠龙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