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议员张秉钧一家三口诈逾千万助理费 二审仍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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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籍基隆市议员张秉钧及前基隆市议员父亲张锦煌、母亲陈琼茹,一家三口涉嫌以人
头诈领助理费,合计逾千万。一审依贪污罪判处张秉钧1年11月徒刑、张锦煌2年徒刑、陈
琼茹1年11月,另张秉钧涉《政治献金法》处可易科罚金刑4月,三人均宣告缓刑。二审的
高等法院日前维持原判,可上诉。
民进党籍基隆市议员张秉钧(图)及前基隆市议员父亲张锦煌、母亲陈琼茹,一家三口涉
嫌以人头诈领助理费,合计逾千万。一审三人均宣告缓刑,二审的高等法院日前维持原判
,可上诉。(中央社资料照)
判决指出,张秉钧当选基隆市议会第19届议员,他与父亲、前基隆市议员张锦煌及母亲陈
琼茹,涉以人头诈领助理费等,共计新台币119万2089元。此外,张锦煌自民国98年7月起
至107年12月担任基隆市议员期间涉与陈琼茹以吴姓臭豆腐摊贩、陈姓男子为人头诈领助
理费,共计962万5895元。
另一方面,112年3月24日张秉钧登记民进党基隆市立委初选,未向监察院申报政治献金专
户,涉嫌收受张锦煌从游姓支持者收到的政治献金100万元。
一审的基隆地方法院审酌,张秉钧等人无刑事犯罪纪录,坦承犯行并缴回犯罪所得,犯后
态度良好,知所悔悟;另衡量其犯罪动机因选民服务活动开销、公益支出过大而需实质贴
补、立委竞选费用等,因此分别量刑。
一审依贪污治罪条例的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判处张秉钧有期徒刑1年11月,涉《政治
献金法》部分判处可易科罚金刑4月,均宣告缓刑5年,判决确定后一年内须向公库支付80
万元,并提供义务劳务120小时。
张锦煌被判处2年徒刑,缓刑5年,判决确定后一年内须向公库支付100万元;陈琼茹被判
刑1年11月,缓刑5年,判决确定后一年内须向公库支付60万元。
案经检察官、张秉钧及张锦煌提起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张秉钧等人上诉请求
酌减缓刑所附向公库支付金额,二审认为,一审关于张秉钧等人的附条件缓刑宣告,尚属
允洽,双方上诉无理由,日前维持原判,可上诉。
(责任主编:庄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