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这篇原文的推文讨论这么热烈,我再回一篇好了。
“大日主张,依据民法及最高法院相关判决,增建的3至4楼并没有独立出入口,因此增建
的部分依然属于主建物的所有权人,也就是基隆市政府所有。”
我看上面大日声明就觉得奇怪为什么略过不提2楼,只讲3 4楼。原因应该是因为网上流传
的大日主富租约。
https://i.imgur.com/2blSdrb.jpeg
可以看到第一条就写了甲方大日提供乙方主富一楼跟二楼经营管理。
阿不是说2~4楼是主富兴建的,那大日哪来的二楼租给主富?
而且跟据OT,大日的权利应该只有地下室跟一楼,那大日哪来的二楼租给主富?光看这条
合约怎么看怎么怪,不过当然我们没有看到合约的全部,可能还有其他猫腻还没被看到
(像是三四楼增建的细节)
这个应该就是之前新闻大日律师有说“主富是承租人,所以不可能是所有权人”的来源(
指的应该是二楼的部分)。
所以大日主张应该是:
商场二楼跟据租约不可能是主富的
商场三四楼没独立出入口且非独资所以是非独立建物。产权属于主建物所有权人也是市政
府。
当然后续更多细节可能要随着后续法庭攻防才会揭露更多,就让我们继续看下去...
※ 引述《perry52 (NicePYa)》之铭言:
: 1.新闻网址︰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503002879-260405
: 2.新闻来源︰
: 中时
: 3.完整新闻标题
: 基隆东岸商场再起争议 大日控不续约理由不当 市府称依法行政
: 4.完整新闻内容︰
: 基隆东岸商场争议又有新发展,继主富服装公司(下称NET)主张独资兴建商场2到4楼
建
: 物拥有产权并诉请法院判决后,大日公司3日也透过律师发出声明。大日表示,当初折
让
: 租金近亿元协助NET兴建商场,故NET主张独资有产权无理由;但大日也批基市府驳回续
约
: 理由不当。市府则回应,一切依法行政、捍卫市民财产,静待司法审理。
: 基隆市前市长林右昌任内与大日公司签约,委由大日负责营运东岸地下停车场和1楼商
场
: 空间。去年底基市府针对东岸商场重新招商,由微风集团出线。但NET主张地上2至4楼
为
: 其独资增建并拥有产权,市府于2月1日移交后,NET不满于上月对基市府提起产权之诉
讼
: ,基市府、NET以及大日官司持续进行中。
: 大日公司3日对外透过志律法律事务所发出声明,针对NET主张独资兴建东岸商场增建部
分
: 而取得所有权无理由。大日主张,依据民法及最高法院相关判决,增建的3至4楼并没有
独
: 立出入口,因此增建的部分依然属于主建物的所有权人,也就是基隆市政府所有。
: 大日强调,增建部分当初有与NET签订契约及协议,并明确记载以租金折让给NET之方式
,
: 就增建部分出资。截至2024年1月底,折让数额接近亿元,所以NET主张独资兴建,于法
无
: 据且与事实不符。
: 大日也针对基市府驳回其商场优先续约部分提出质疑。大日指出,该公司同意东岸商场
增
: 建部分自始产权就是基市府所有,所以市府用会议纪录来要求大日“无偿移转增建部分
”
: 的主张无理由。此外,就增建部分,既然大日和NET都有出资,市府也应该要给付必要
之
: 营建费用。
: 大日强调,基市府向媒体声明大日因涉入信二立体停车场弊案,所以不符合优先续约资
格
: 之理由,与营运效益毫无关联,更从未出现于市府驳回优先定约申请的书面理由。而基
市
: 府实际以大日“未配合办理增建部分之建物登记”来驳回续约申请,也是恶意刁难,因
为
: 市府已自行申请建物登记在案,表示市府本来就能自力完成建物登记。
: 大日表示,基市府舍弃与大日间较有利的续约条件,而提供微风集团营运时间更长,支
付
: 的权利金等收益却更低廉的营运条件,难以接受不续约的决策。
: 基市府发言人吕謦炜回应,市府一切依法行政,诚心捍卫市民财产,目前相关案件已进
入
: 司法程序,请各方静待且尊重司法机关的审理结果。
: 5.附注、心得、想法︰
: 这一篇应该是大日首次对这个案件发表公开立场。
: 看起来大日并没有站在NET或基市府任一方。
: 大日同意二至四楼增建产权属于基市府,但也不满基市府不优先续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