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snaree2 ( )》之铭言:
: 想不到这件事竟然可以回溯那么久
: 还扯上2018市长选举
: 2015年12月
: 大日开发取得
: 基隆市东岸立体停车场营运移转案(OT)
: (次优申请人为史丹尼斯实业)
: 2016年约8月
: 东岸改建消息传出 但建筑执照还没有下来
: 议员质疑OT怎么会变成ROT
: 也就是过了快8个月,议员才知道假OT真ROT
: NET的争议就在这里开始
: 这次市府与微风签的约是ROT 20年
: 金额是2.5亿
: 而2015市府与大日开发的契约是OT 5年
: 没有金额
: 为什么签OT的大日可以找NET来进行ROT
: 这里出现契约和法律上非常大的问题
: 当初议会请示财政部是要否有适法问题
: 而财政部回答
: 三、旨案民间机构得否于营运期间对商场基地进行增建、改建及扩建,属个案履约事宜,
: 应由主办机关基隆市政府就个案实情依促参法规及投资契约约定,本权责核处。
: 我想意思是说应该由市府就契约认定
: 但是OT契约不包含改增扩建
: 除非当初招标的契约和实际上签的不一样
: 这就更不应该了
: 因为这新闻当初闹很大,甚至在2018市长选举也被拿出来讲,所以NET要主张不知道
: 大日开发签的是什么契约,未免过于牵强
: 现在看谢立功当初的质疑
: 为何公告招商是OT(营运-移转)之采购案,采购招标基地之范围、楼层均已明定,何以签约
: 后变成ROT(增建-营运-移转)? 权利金一年只比原本增加三十七万,但他忘了业者增加了将
: 近三千坪的商场面积,每个月不过增加三万的权利金,如此荒唐的事,只有林右昌做得出,
: 还以此炫耀沾沾自喜
: 谢立功并指出,当初招商是OT签约后变成ROT,也是先斩后奏,议会也质疑有问题,市府才
: 向内政部释疑,但违反行政程序市长也都没有说明,权利金的部分,原本停车场时市府一年
: 收5013万元,现在提高到5050万元,难道林右昌不知道东岸商场是市中心区的黄金地段,在
: 寸土寸金的基隆市,会为厂商营造多少的利润,这也是让市民怀疑的,林右昌不用说清楚讲
: 明白吗?
:
: 今日发生这样的事,可以说完全是当时市府种下的果,对标案便宜行事导致两个结果
: 1.大日开发获得暴利,并违法和NET签约,至今逍遥法外
: 2.NET可以跟市府灰,NET主张盖的建筑物是他们的,市政府没有权利拿走
: 然而NET此举亦相当无理
: 是否为OT是否为ROT,政府网站都查得到
: 就算不去查,新闻也报的沸沸扬扬
: NET又是当事人,不可能不知情
: 这时候要主张为善意第三人,情理法不容
: NET在此情况下,配合便宜行事的政府
: 在OT的契约下做了ROT的事
: 契约里没允许的情况进行了改建
: 那现今的东岸商场就是赤裸裸的违建
: 是不存在于OT契约里面的幽灵建筑
: 等于是NET强占国有地?
: 不是越讲越夸张了吗
: 再看看大日开发信二停车场爆出的弊案
: 还有,前市长至今对这件事没做出任何评论
: 哎呀..
:
嗯
我先说说看到这个新闻的第一时间感想
“哇,二十年欸,国民党饿八年,饿很久喔
不亏是国民党。居然敢签二十年。”
第二个感想
“微风?微风很了不起吗?反正我也不会进去购物。”
虽然非精品级别,还是消费得起
但还是不觉得微风的单价是一般百姓可以当自家厨房逛的
NET可以说是从小与父母上街买衣服开始到
自己赚钱买衣服都可以放心逛的地方,当初NET换点之后逛得更是舒服
按照此篇举证,意思是NET当初违法改建?
好喔,我觉得NET原合约到了,也别告法院了
有风度点直接开记者会认错,并恭喜微风
但当初东岸停车场算是一楼挑高的建物,就把现有违建拆到剩一楼就好
再交给微风经营,这样才算有借有还
你微风之前都没投资半毛,一来就想独占二十年?
那拆到剩一楼,微风也投资改建,那你签二十年,我服
如果微风也是沿用NET改后的建物,那凭什么签二十年约?
不然人家都花钱投资下去改建了,没亏损,店铺也满租
如果说是租金太少,那新约重签也可以重新要求
续约优先考虑原商家才是合情合理的
我鼓励NET拆掉当初改建的部分,有错就认,真心不骗
前年开始版上风向就很奇怪一直带谢国梁有多好
我就很好奇,基隆版上的平均年龄是多少?
立委不出席评鉴最烂,只是凭自己是二信的二代是好到哪?
还是基隆人都金鱼脑?
市长选举半年前快一年就在堤顶交流道挂GOGORO的布条
怎么看都像买票,而且还是做不到的那种
果然选后马上跳票
离题了
最后还是要鼓励NET要认错,形势比人强,你就全拆了吧
每年年末做公益帮助清寒家庭的企业是比不上人家靠关系赚钱的
期待两年后又可以看到有一栋全新的东岸停车场
这样很有中国特色,拉高GDP就靠这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