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基隆市区科技执法将再加一 最快9月底前上

楼主: iamgaylan (甲蓝)   2023-06-02 18:46:30
“谢国梁日前表示,目前多数车辆皆会礼让行人,而取缔件数也大幅下降至高峰期的一成,
随着车辆礼让行人的习惯建立后,市府预计在今年第三季调整策略,针对行人应尽的义务
进行宣导,如快速通过路口、感谢车辆的礼让、禁止路上使用手机等,以提升用路人的自
身安全并维护行车秩序。”
在我的认知中
只要有让路的牌子,或是有行人穿越道
汽机车“停让”行人是义务,是法律保障行人的权利
谢市长口中行人的义务
我有点不太理解
作者: ryan0714123 (Ryan)   2023-06-02 19:11:00
自从草包市长辱骂热心市民是检举魔人就被看穿了
作者: jh961202 (阿电)   2023-06-02 19:27:00
路上不要使用手机应该还好吧,不看路要撞墙逆
作者: rex7788 (胖东)   2023-06-02 20:04:00
目前法规只罚车辆,行人不管灯号在马路上反复横跳其实是不罚的
作者: ghghfftjack (欲望深厚的老衲)   2023-06-02 20:42:00
这就错误观念啊 跟那什么大车退三步一样智障 行人最大这种基本常识没人教这些浑球
作者: polo80144 (cahcah)   2023-06-02 21:18:00
就跟驾驶人互相及礼貌的概念吧?
作者: topgunjason (Let's go~)   2023-06-02 21:50:00
草包市长马上露出四轮嘴脸,一下子就转换要检讨路人了
作者: foxtails (狐羽)   2023-06-02 22:24:00
你各位要尽一个聪明的用路人义务喔
作者: your0207 (Daughtry)   2023-06-02 22:51:00
请议长反对啊没出声就当做认同了
作者: linbaba0943 (脑头六点半)   2023-06-02 23:53:00
我的认知是互相礼让但现在变成行人最大路口回堵
作者: ab186007 (大火)   2023-06-03 00:24:00
我遇过2次国中生在邮局门口玩斑马线大富翁
作者: tyytt (踢歪歪踢踢)   2023-06-03 03:08:00
跟脸书社团骂行人的嘴脸一样 呵呵
作者: bt011086 ( )   2023-06-03 12:10:00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34条“行人穿越道路…应迅速…通行、穿越”。道交条例看起来是没有罚则,但真的不少行人是慢慢晃过去的。希望人车号志分离能做得更好更普及。
作者: makairin (AAI)   2023-06-03 12:30:00
通过人行道玩手机那是行人的自由,车子本来就是要停等礼让,管人家是怎么过马路的,不能因为车子可以跑很快,就看不得行人随意过马路。交通规则里是应而不是必须,所以当然不会有罚则。以人为本的一般道路设计必须重新调整号志、简化车行方向、交通环境、调整斑马线穿越线位置等,现有的环境是让车子跟行人不自觉的互相仇视
作者: rex7788 (胖东)   2023-06-03 15:30:00
这种就是自律与他律的问题,比台湾还要重视人权的美国有部分地区也是禁止低头使用电子产品穿越马路
作者: bt011086 ( )   2023-06-03 18:11:00
以父母的角度,我会跟我的小孩说过马路应该要小心谨慎迅速,而不是你有权利边滑手机慢慢晃过去。
作者: makairin (AAI)   2023-06-04 11:31:00
不能混为一谈,这不是自律或他律的问题,行人避免过马路时操作手机是防御性的安全考量,但跟汽车驾驶礼让时不准行人使用手机是两回事。在车辆有礼让时,行人使用手机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去撞车子导致生命危险,反之看行人就算没用手机,在车辆不礼让时仍然会有严重事故产生人有权力自由的做很多事,但基于考量安全、法律等因素需要避免去做,并不是没有权力去做某些行为。
作者: bt011086 ( )   2023-06-04 13:18:00
我们都同意车辆应该停让行人没问题,但现实上如果行人没有注意路况,特别像是灯号变换,若发生事故,行人很可能构成民法上的与有过失(违反对己义务)导致无法向汽车驾驶全额求偿。至于行人喜欢慢慢晃过去,汽车驾驶还真没办法,只能说大家都是用路人,互相体谅一下吧,毕竟应该没有人是纯走路的,搭公共汽车也会被塞到。
楼主: iamgaylan (甲蓝)   2023-06-04 13:52:00
我自己开车骑车 右转遇到行人路灯 每次都是等他们走完你们到底有多急?我也常常因为等行人通过而错失绿灯,但这也没办法,有问题的是交通规划,而不是绿灯过马路的行人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 甚至民众 都没有想过是交通规划有问题 反而一味的要求行人遵守“义务”到底是怎样?为了简单方便 汽车右转跟行人通行一起绿灯 从来没有人检讨 反而去要求行人走快点 看到车要闪 真的有够好笑
作者: chatony0324 (水煎包)   2023-06-04 18:43:00
红灯右转不开放吗…
作者: bt011086 ( )   2023-06-04 21:08:00
大家都会等行人走完,行人加速通行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义务,但还是期待行人可以加速通行,这样可以在既有的不良设计下提升整体的运输效率。也就只是说说而已。
作者: sdd5426 (★黑白小羊☆)   2023-06-05 09:30:00
市长开示了 以后过完马路记得下跪磕头感谢四轮大爷的不杀之恩啊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23-06-05 16:19:00
法律没有规定“礼让”行人 而是“应让”行人本来就没有互相的问题 行人就是最大 应让是100%没有例外就是该让 应让观念很难懂吗https://i.imgur.com/FEV850e.jpg
作者: bt011086 ( )   2023-06-05 18:42:00
https://i.imgur.com/lTns6JZ.jpg其实没有冲突,只是没有交集~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23-06-05 20:53:00
行人应迅速通过我没有意见喔 只是迅速法律没有定义就是但应让行人这件事是很有明确的定义同意低头滑手机不是迅速 而走的稍快 尽全力快走 和用跑的 法律没有定义 但不管行人如何迅速穿越马路汽机车就是得100%让行人过 没有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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