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各位大大
有没有签约完未过审阅期退订买卖合约的经验拜托请分享给我!
很纳闷
现在的业务都不用告知消费者权益
直接就引导客户签已审阅三日?
没看根本不知道有这条
我们很久很久没有买过新车了
不知道现在合约都那么没保障了
我承认我们没做足功课冲动购买有不对
但我们身为消费者总该有一些保障自己的权利
我们是因为临时突然有经济问题无法购买
且也是后来仔细看了才发现合约有问题
如果没有要退订根本也不会仔细去看合约
看了才发现这份合约对消费者没什么保障
根本就是文字游戏
以下是合约有问题的地方:
1、订单号码没写
2、交车日期没写
3、价格有修改只有业务签名
4、合约无签约日
5、报废车有一笔废铁价格没写在合约上(这还是后来朋友提醒才知道有这条)业务说有
告知,但我们没听到啊!(各说各话)且口说无凭也不算数吧!
6、业务没主动告知审阅期三天的消费者权益却引导客户签名(后来才看到有这条)
询问业务 业务说实体店面合约无审阅期 是这样吗?
那为何可以有商业行为?
我们还担心影响他们内部作业在不到第三天就赶快告知他们要退订
我们用经济有问题请求他们退订 他们不愿意
说他们合约是没问题的 不能退订
但我用合约有问题要求他们退订 他们又有一套官方说法 说只能保留或换车主 不能刷退
都他们赢就好啦!消费者权益在哪?
到现场跟他们所长谈过 也打过客服好几次 都无效 是我们态度太软让他们觉得我们好讲
话吗?
只是不想把事情闹大 想和平理性解决罢了 竟让人如此瞧不起 真让人火大
难道真的要找记者来报导才会有效吗?还是要找消保会?
求有无更好的解决办法!
有不对的地方请鞭小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