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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景观自治条例”出炉 市港不再丑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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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398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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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7〔记者卢贤秀/基隆报导〕
基隆港周边景观紊乱,让邮轮客印象不佳,基隆市政府市务会议今天(17日)通过“景观
自治条例”草案,针对港区及重点景观区公共设施及、环境,甚至山海轴线与天际线等,
在奖励与罚款双管齐下,加强管理,要让基隆市变成有质感、有气质的城市。
这项自治条例将送市议会审议通过后再报行政院备查,最快明年就会划定1至2处示范景观
区。
基隆市有先天的山与海洋资源,但长期以来都市环境景观缺乏整体规划与管理,港区及山
城风貌紊乱、破旧,连交通部官员都说基隆港周边脏兮兮,邮轮客从外海进港时也印象不
佳。
市务会议今天通过“景观自治条例”草案,是继台东后第二个通过景观自治条例的县市,
总共有14条条文,预计年底完成法制程序送行政院核定公布施行,后续市府还要拟订景观
纲要计画与景观区。
基隆市长林右昌说,基隆市港标竿再生计画、基隆河谷廊带等计画陆续推动,接下来城市
景观管理就非常重要,因此拟订景观自治条例,作为政策导引,让市中心区、重点景观地
区未来更有次序、更整齐、美观。
都市发展处长徐燕兴说,未来景观管制项目包括公共开放空间与设施、植栽绿化、街道家
具、照明系统、骑楼及地面高程,甚至连山海轴线及天际线等共13项,都会列入管制,以
后景观区内一定规模的开发案,必须经都市设计审议委员会审议才发建筑许可或施工,如
果违反管制事项,限期改善未改善者可罚新台币6000以上到6万元罚锾,还可按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