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一下原文讨论串关于违停的讨论好了。
基本上我认为,在讨论公共政策时太快搬出‘个人’因素,会让讨论不容易
有成果,例如在汽机车违停上我认为至少有几个城市结构因素
1.市区道路太小 基隆人要在市区满足生活机能(接送小孩上下课
买食物 办杂事)没有规划临停空间
2.就算有规划,也会因为市区住商混合程度高,公寓老旧多半没有地下停车场,
导致居民汽机车停满路边,一般民众只能临停甚至违停。
针对1 市府有规划环状接驳车 让民众能把车停在月眉路停车场再去庙口
但这只能针对观光客,对市民日常生活的帮助不大。
针对2 之前市政府有要推 ‘新建案要有规划停车空间才能兴建’,但似乎被
议会挡下来了,满可惜的。
大部分人可能都只违停个几十分钟到一小时内 但对每个用路人几秒钟都用路权来说
就是卡在那边的固定存在。
只是不把上面说的1 2点解决,就只能一直怪罪公民素质,而这似乎也不能
帮助解决根本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