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因为这次台风多一堆要勘灾的案子好死不死又得赶一件案子deadline 忙得快起笑了
不过看到浩迪版友这篇快速科普文
#1cfQmHJy (Kaohsiung)
想想不如发文转换一下心情简单分享一下现今的治水逻辑
小弟入行资历浅 涉略不深有误或缺漏欢迎指正补充
先讲一个最近大家都认识到的结论
工程有极限 防灾意识要有
水文是一门很复杂的学问
涉及地质 地貌 降雨量 开发程度等参数差异
而且不是计算公式跟规范是统计归纳跟经验参数
所以基于这点针对极端气候这种状况必然有其极限
而雨神这篇文章
#1cfBWgyN (Kaohsiung)
基本上已经统整说明了高雄的地形地势 也基本可以说明为什么高雄这么需要做滞洪池
再来回到科普那篇近年从疏洪转换到滞洪这概念
到现今延伸出来的观念叫出流管制措施
这就要先提到洪峰跟重现期的概念
重现期前面那篇科普提到过了
这篇simonjen版友大概说明了洪峰流量
#1cfKxuGu (Kaohsiung)
洪峰流量跟滞洪的关系是这样
我们都知道随着都市开发不透水面积增加
开发后洪峰必然大于开发前
所以出流管制的概念就是在整体都市不断开发的状况下 从开发端去限制开发后的洪峰流量
不能比开发前大
而最主要消减洪峰的作法就是做滞洪池去控制开发基地的出流量小于等于开发前
同时还要加做评估去检视淹水转移的风险
当然LID低冲击开发也是其中一法
可惜的是出流管制的相关规定是到107年才正式入水利法
很多地方早就开发起来了
更早以前的作法就是排水计画内容有符合区域排水规划跟雨水下水道规划大多数就可以了
但如此一来便存在有淹水转移的风险 所以常常才会有说法是哪边重划换旁边淹
当然已开发区一样可以找地方挖滞洪池来达到消减洪峰的目的
回过头来讲到治水设施现况
说到底现在既设排水或滞洪设施保护标准大多也就10年重现期 出流管制也是一样
因为治理计画就是这样设定标准
至于为啥标准大多定10年 前面几篇也讲过了 在制定考量上也是需要兼顾经济效益
所以像这次一来就200年+大潮当然就负荷不来
更别提多数道路水沟设计只有5年甚至2年光是短延时强降雨都会短暂积水了
那这些水在超出保护标准的状况下会发生什么事?
就水往低处流 变成今天我们看到的灾情
基于现状就工程层面来说要做什么呢
其实除了完成预定治理目标之外
真的急需检讨改善的是那种午后雷阵雨就积淹水甚至不退的
至于现有已经完成的治理遇到极端气候而有灾情的 也就得从长计议 就算重新检讨规划也都
需要不短的时间
所以为什么防灾意识还是要有
可能太久没遇到大风灾 或多或少都有点松懈了 包含我自己也都没留意这个台风强度
这次最经典的案例莫过于桃子园那个
体质太差的地区还是要有警觉
但无论如何这次风灾表现与过去灾情相比好多了
至于那些质疑治水成果言论 不是不能检讨 但某些太过政治算计的言论 就是在糟蹋过去工
程前贤他们的努力成果
讲一句比较不客气的 哩熬哩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