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去吃海港
高雄巨蛋海港店每次炸虾限取两只
现在不知道还有没有这个规矩
(如果规定有改请告知 本人会删文)
如果夹了第三只
有些员工就会开口制止
如果要多夹就是要等重排,重炸,重等
为了吃两只炸虾
搞很久。
鉴于这个规定
干脆放弃去吃海港
感觉人一多品质就下降
炸虾数量不足
应该是增加人手或补货速度
炸虾成本也没有真的很高
怎会限夹两只
不是在惩罚爱吃炸虾的人吗?
爱吃炸虾错了吗?
如果大家都一直排队夹炸虾
不就代表没有更出色的食物出现吗?
这不是吃到饱公司要警觉的问题吗?
后来都干脆直接升级到旭集
至少吃炸虾不用人家管
旭集炸虾还有两款
超好吃
大家觉得吃到饱炸虾限两只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