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协寻 曾在凤山全家便利商店工作过的

楼主: mana1993 (默莫)   2023-12-09 08:37:19
※ 引述《oooops5674 (路人甲)》之铭言: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1206/2637589.htm
: 大家好,我看到这新闻后有在八卦板发文,我不会转文,请搜寻关键字“超商”就能看

: 。
: ——————
: 我想找寻曾经在全家(新富店/海洋店/中仑店)工作过的女生,若妳曾经遭遇类似事件

: 与我联络。
: 我目前已咨询律师准备提告,若妳愿意站出来,我们可以联合提告。若妳不愿意也没有

: ,欢迎来信跟我说说,我知道这伤害是永远无法抹去的。
: 我站出来是希望找到更多受害的女生,让他付出应有的代价。不希望未来再有任何一个

: 受害。
因为要回的文比较长,所以想了一下,还是用回文。
首先,我绝对鼓励你提告,不过在此也要先帮你打个预防,法院可能会因为时效太久的缘
故而不受理,这点原po你可能要先做好心理准备。
毕竟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目前法条的提告时效,最多只有7年(一般性骚扰为事件发生后5
年,权势性骚扰为事件发生后7年)
原po或者是其他有类似遭遇的人可能会觉得很不甘心,毕竟这对你的伤害可能会是一辈子
的。
但法律必须要同时考虑到另一种可能,就是“收到指控后要如何查证”。
毕竟不管再怎么说,法院的判决都是要有证据的,不可能光靠一方的证词就下判决。即使
对方已经有犯罪事实了也一样。
所以在此也宣导并鼓励各位,认为自己受到了性骚扰的人(不论男女)。
很多人当下都会觉得是不是自己做错了什么,才会这样(衣着不整、相处上给了不恰当的
暗示),特别是性骚扰者平常都对你很好的情况之下,更会如此。
没有这回事,那是对方的错!
绝对、肯定、无庸置疑…是对方的错。
也请千万不要相信对方说“请绕过我这一次,我下次不会了”之类的说词。
这种人都是惯犯,你原谅他这一次,他就会认为你会继续原谅他,而出手第二、第三次。
我曾经遇过对方在警局,见笑转生气的说受害人上一次都能原谅他,为什么这一次不可以

(类似的这种烂人情况,还不只一位)
请勇敢的站出来,然后给对方告下去。不要理会别人那些“xx事后越想越不对”,或是“
xx赚第一桶金”这种风凉话。
他们只是因为骚扰事件没发生在自己身上罢了。
只有去警局提告,才能够把这个骚扰事件做个结束,而不会成为你日后心理上的阴影。
最后,祝原po能将这件事做个完美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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