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整新闻连结: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21/7464032
2.完整新闻标题:
高雄前议长诈助理费重判12年 适用新法下届恐不能再选
3.媒体资讯、日期:
日期: 2023年09月25日
媒体: 联合新闻网
作者: 记者 张议晨
4.完整新闻内容:
高雄市国民党前议长曾丽燕被控利用“虚报人头”、“低薪高报”等方式诈领1330余万元助
理费,今被高雄地方法院依公务员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重判12年。选罢法今年6月修正通过
,受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决尚未确定,不得登记为候选人,曾丽燕一审
判刑超过10年,若未从轻改判,下届市议员将无法再登记参选。
检调追查,曾丽燕涉嫌指示助理曹雪祯,收取聘用助理的存摺、印鉴、帐户密码等,并将存
折、印鉴等物交给曹雪祯、胞妹曾丽鸿保管,以每人每月4万元,向议会申请公费助理补助
。
等到助理每月薪水入帐后,再由曾丽鸿、曹雪祯将帐户内薪水领出,改以“现金”发给助理
,经过曾丽鸿等人转手后,助理实际领取薪资仅2万5000元至3万元,连每年议会发给公费助
理的年终奖金,也是采同样模式,“打折”后再交给聘用的助理。
不仅助理费“低薪高报”诈取差额,曾丽燕、曾丽鸿等人在曹雪祯离职后,还利用曹的名义
虚报人头,总计从2010年起至前年3月止,10年共诈领1330余万元助理费。
雄检调查发现,虚报的助理费除了用在服务处以外,还被拿来缴纳曾丽燕的信用卡费、国民
党费、社团会费甚至私人借款等,并非如曾丽燕所说都用在选民服务上,因此不采信曾丽燕
说法,将曾丽燕等3人及10名助理依法提起公诉。
高雄地院审理时,曾丽燕等人辩称人头助理实际仍有从事助理工作,他们是自愿捐出薪水给
服务处使用,并没有诈领助理费。
但雄院合议庭认为,曹雪祯及另外提报的3名公费助理,都没有实际任职,曾丽燕身为市议
员,利用议员职权取得所有犯罪所得,居于犯罪主导地位,且于听闻风声后,即制造公费助
理均有实际任职及领取全额薪资假象,审理期间又提出不实之抗辩理由,无反省和悔意。
高雄地院今审结,依公务员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等3罪,判曾丽燕9年至10年不等徒刑,合
并应执行刑12年,褫夺公权6年,曾丽鸿犯2罪判2年4月及3年,合并执行3年6月,曹雪祯不
得易科罚金部分判刑2年2月,得易科罚金判刑3月。可上诉。
选罢法今年6月修正通过,明定受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决尚未确定,不
得登记为候选人,律师徐弘儒指出,依修正过后选罢法,曾丽燕一审判刑超过10年,若未从
轻改判,下届市议员依规定无法再登记参选。
5.心得:
原来是代夫出征的阿姑
反正就找其他人选就好了
势力还是一定有的
全台清查一下 绝对不止这些
XXX 表示:助理费? 怎么了吗?
不分党派全抓
要参选的检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