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务]关于2-4票券定义之讨论

楼主: ilovemami (恶烂肥宅)   2022-11-28 21:42:48
根据 #1ZX7sMCK 之违规裁判判决
碳佐麻里赠品券共250元
交换厨房纸巾以及卫生纸
乙案
关于
使用赠品券交换是否为有价证/票券
以及非对价获得之票券(亦及非经过买卖获得之票券)
两种情况是否牴触相关板规
2-4 禁止以任何形式之货币或有价证券(票券)作为交换物。
包括但不限于黄金、股票、邮票、各式门票、PTT币、游戏币、
礼券(如:现金礼券、运动券、提货券、洗车券、餐券....等等)。
2-5 交换文须注明欲交换的物品,未注明或标记价钱即视为买卖文。
2-6 除[赠送]之外,板上禁止发布[交换](包含以一般物交换)或[征求]以下内容;
a.点数、集点赠品、折价/抵用券相关
若有上述相关的交换/征求的需求,请到置底买卖区推文。
以及解决方法
一、将有价证券之有价移除
二、允许非购买获得之赠品券作为交换物
其他请高雄板使用者商议讨论
之后再视情况投票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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