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
高雄市可能是碍于财政(省钱),
给代理老师的待遇,算是满差的,
所以代理老师们尽可能都会往其他较好的县市跑。
要先澄清一个概念,代课老师≠代理老师,
代课老师:
通常都是短期的(三个月之内),
主要是负责短期代课校内老师因为差假而留下来的课务,
例如校内老师因流产、产假、公伤假(上下班途中出车祸之类的)、婚假、丧假而请假,
所留下来的课务,就会找短期代课老师来上。
代课老师是领“钟点费”,
国小一节是336元、国中一节是378元、高中职一节是420元,
所以代课老师的待遇其实很差,往往一个月只有2万元左右(甚至更少),
而且如果遇到国定假日放假的话,
像是中秋节、国庆日之类的,那一天放假,没有上课,也就没有钟点费可以领。
代理老师:
聘期通常是三个月以上,或者是一个学期、一学年(上学期+下学期),
代理老师的缺有分很多种,像是实缺、
留职停薪缺(校内正式老师申请留职停薪,所遗留下来的职缺),
代理教师是领“月薪”,
但高雄市为了省钱,不采计职前年资
(就是每担任代理或正式老师一年,薪水可以跳一级),
所以高雄市的代理教师是依照“学历”叙薪,
学士学历的月薪是44880元,
然后还要扣掉劳保、健保,实领4万元左右。
(就算是在高雄市当代理老师当了20年,还是这个薪水)
但反之,如果去其他待遇较好的县市,或是国立的高中职的话,
会采计代理老师的职前年资,薪水就能够领更多。
然后高雄市最伤的一点,就是代理老师的聘期:
教育局规定:
开学日前一周起,至当学年(期)课程结束后一周止。
(例如:今年是8/30开学,代理教师的聘期和薪水就是从8/23才开始,到隔年的7/7),
也就是说,寒、暑假被迫放无薪假
(就算是新学年留在原学校当代理老师,中间的暑假还是没有薪水)。
而其他待遇较好的县市,或是国立的高中职的话,
会给代理老师完整一年(12个月)的聘期和薪水,
这样寒暑假才不用喝西北风。
所以有些代理老师们,
宁可放弃待在自己的家乡,选择外县市或是离家较远的学校,
至少可以获得寒暑假的温饱。
(尤其是要考教师甄试,报名费动辄800元、1000元,没钱根本没办法去考试)
以上是教育现场的现况与困境,和大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