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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行进中的车子突滚出一女面朝下趴地 真相曝光太喷饭
3.媒体资讯(媒体来源与作者)、日期:
日期:2022年6月12日
媒体:自由时报
作者:王勇超
媒体来源如:苹果日报、中央社
作者定义:1.自然人 2.撰稿人或主编
缺少任一媒体资讯,将依新闻文规定,文章退回。
4.完整新闻内容:
高雄一名钟姓女子搭乘萧姓男友的汽车,本月10日上午8时许行经中山路、中安路口,两
人只是在车上发生争执,钟女竟从副驾驶座开门、负气跳出车外,幸好当时未造成后方车
辆追撞,也未引起其他交通事故。钟女因为跳车造成头部撞伤、手脚擦挫伤,被119救护
人员送医后无生命危险。警方表示,将依《道路管理处罚条例》对钟女开单,可罚500元
。
有网友把行车纪录器拍下的钟女跳车过程贴上网络,直呼:“还好速度不快(50km/h)左
右,说跳就跳~还好没有被自己的车爆头!”其他网友说:“危险伴侣,早早分手才是上
策!”、“好危险”、“感觉像吵架后跳车”、“还好旁边没大车!”
据了解,钟姓女子(29岁)与萧姓男友(35岁)10日上午8时许,在萧男驾驶的车上发生争吵
,钟女在车水马龙的道路上,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跳出车外。根据行车纪录器画面,钟
女跳车脚触地后,整个人随即翻滚撞击地面,随后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警方说,根据网友的行车纪录器画面显示,案发的时间为10日上午8点27分许,当时车速
约在时速50公里左右,钟女子落地时,行车纪录器所在的后车车辆时速为52公里。
辖区前镇分局通知萧男协助调查,萧男仅称他与钟女是男女朋友,钟女跳车前两人在车上
吵架,随后钟女开车门跳车,但萧男并未说明两人争执的原因。
警方表示,钟女经119送医后,其手脚擦挫伤、头部撞伤。钟女跳车行为,本分局将依违
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81条开罚,处新台币500元罚锾。前镇警分局长陈志荣呼吁,
民众勿因一时情绪不佳随意跳车,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81条规定,在车辆行驶中
攀登、跳车或攀附随行者,处新台币五百元罚锾。
陈志荣说,若跳车者导致后车因闪避不及而伤亡,亦可能会面临刑法第284条,因过失伤
害人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万元以下罚金;致重伤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三十万元以下罚金;以及刑法第276条,因过失致人于死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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