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士离营采购撞伤人 前总长、海军司令挨告 求偿26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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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1 10:30 联合报 / 记者张议晨/高雄即时报导
海军廖姓中士出营区采购军舰要用的麦克风,途中与高姓男子发生车祸,高男肢体多处擦
伤,后来又因颈椎椎间盘突出并神经压迫伤害,高认为廖是受长官指派外出,包含时任海
军司令的黄曙光等高层也要负责,向廖、黄及海军司令部等人求偿263万元,高雄高分院
审理后,认为意外是偶发事件,与海军勤务无关,判廖男要赔偿30万余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廖男在海军中训军舰担任中士,2018年5月10日上午9时许,他为了采购舰上要
用的麦克风,骑车离营外出要去3C卖场,但行经高雄市中华二路、十全三路口时,与高男
发生碰撞。高男倒地后颈椎挫伤、肢体多处挫伤合并擦伤,后来送医后又出现颈椎椎间盘
突出并神经压迫伤害,高认为意外害他无法上班,连马拉松比赛都被迫取消。
廖在海军任职,高男认为时任海军司令的黄曙光(已退役)、舰指部指挥官刘志斌(现海
军司令)、舰队长等7名部队主管都有责任,向廖、黄、刘等人求偿医药费、交通费、报
名费、精神慰抚金共263万元。
廖男认为高男所受的神经压迫伤害,跟车祸无关,实际因车祸就医费用等,都已有保险理
赔,求偿金额真的太高;海军司令部、黄曙光、刘志斌等人则称,公务员与国家并非雇佣
关系,要求他们赔偿并无道理,且事故发生后2年,高才诉请海军付连带赔偿责任,早已
超过时效。
高雄地院法官认为,高男椎间盘突出并神经压迫伤害与此次车祸无关,应为旧伤导致,高
已请领7万多元强制险,因此判廖男、海军司令部及多名高层免赔。高男不服上诉。
高雄高分院合议庭审理后,认为当时部队并未派车请廖男出营区购物,廖自己骑车采购并
非必要行为,且廖当时并未穿着军装,客观不具备执勤的外观,廖是因迷路查询路线,才
停靠路边并与高男发生碰撞,属于偶发交通意外,与执行勤务无关,因此海军司令部等7
人不需负连带赔偿责任。
合议庭认为,高男虽有旧伤,但也不排除是车祸所致,综合高男所受伤势、因意外无法工
作等,判廖男应赔偿高男30万3302元。可上诉。